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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工程名称:萧山区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精装修设计(标段二)(重新招标)招标人:杭州萧山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慎和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2总目录第一卷第1篇投标须知第2篇设计合同条款第二卷第3篇设计任务书第三卷第4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第5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6篇投标文件(资信部分)格式第7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8篇附件资料3第一卷第1篇投标须知A.投标须知前附表B.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的内容;1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15、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文件的语言;17、投标文件的组成;18、投标;19、投标有效期;20、投标担保;21、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署和密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22、递交与截止日期;23、迟交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6、评标;27、其他六、合同的授予28、中标人的确立及合同授予标准;29、中标通知书;30、履约担保31、设计合同书的签署;32、纪律与监督;33、其他要求与约定;34、联系方式七、评标办法细则C.附件: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查验时使用)第2篇设计合同条款4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详见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其它项目附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5第1篇投标须知A.投标须知前附表凡涉及涂黑部分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招标人:杭州萧山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回澜路68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71-8378537021.2项目名称:萧山区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精装修设计(标段二)(重新招标)3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2.2招标范围:萧山区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精装修设计(标段二),科技服务中心1-5层;食堂及粗加工用房;招标人可能委托的其它范围等的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设计等为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所涵盖的设计(装修范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后续服务,以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配套服务等全部工作。详见B.投标须知52.3设计周期:a.设计阶段:按招标人要求b.后续配合服务:开工至竣工验收。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具体细则详见投标须知第2.2条63投标人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项目负责人职称:具备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师74工程概况:详见投标须知第2.1条88.1资金来源:自筹910.1方案补偿金:对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不再补偿方案设计报酬,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获得方案设计报酬6万元(含税),排名第三的投标单位获得方案设计报酬4万元(含税),其他投标单位均不予补偿。如无效标或放弃中标的及废标的,均不予补偿。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不管开标结果如何,所有投标文件归招标人所有。1011.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6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4.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中产生的疑问,可以于2018年1月13日16:00时前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以下简称招投标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2018年1月18日16:00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招投标网上的答疑公告中发布。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1213.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200元;如采用资格后审且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的,不得收取资料成本费和押金。1318.2合同调价:按投标下浮率包干。1419.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1520.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四万元。提交投标担保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并获取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1621.1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三副,商务文件一正三副,资信文件一正三副,技术文件一正三副,多媒体演示光盘(含自动播放器)一份,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另提供技术文件副本5份。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演示光盘若无法正常打开,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投标。1722.1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厅(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1822.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10时30分1925.1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厅(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2026.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2131.1中标人签署合同书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2230.2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5%23备注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开、评标活动中需投标人应响应时间的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起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予以书面确认或澄清或要求投标人到场响应的其它事宜,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本条款: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项目,但现场有规定时间要求的除外。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室。7B.投标须知本项目的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颁发实施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联合制定的第2号令)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地方条例等规定。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招标人:杭州萧山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2项目名称:萧山区科技创新中心项目精装修设计(标段二)(重新招标)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招标项目概况、范围及设计周期:2.1本次项目招标概况:本项目位于萧山城区北干中单元(BG03)东至市心中路,南至金惠路,西至规划纵四路,北至环城北路,用地约102.843亩。建设内容包括1幢6F的科技交流中心,1幢6F的科技展示中心,1幢5F的科技服务中心,3幢23~24F的科技孵化中心,1幢6F的商业用楼及附带裙楼;地下室三层,开挖深度:13.1m~15.2m。2.2招标范围及内容:科技服务中心1-6层(含6层钢结构连廊);食堂及粗加工用房;招标人可能委托的其它范围(如办公区域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范围为准),包括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工程等为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所涵盖的所有设计(装修范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后续服务,以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配套服务等全部工作,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2.3设计周期: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于本项目的设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设计(要求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合计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的时间要求,其它的工作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1)中标单位根据评委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直到方案通过批准后,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2)中标单位对于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8时间内完成,届时以招标人指令为准;(3)中标人对设计图纸的修改、完善及后续的设计工作需延续至相关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同时承担施工中接受咨询、完善及补充设计的义务;(4)在施工阶段应至少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一名全权处理有关设计变更等事宜。特别提醒:①本工程工期比较紧,各阶段设计工作必须密切配合招标人。方案中标优化后须提交招标人、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并进行修改,直至得到各方的一致认可。在得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中标人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设计,并要求按第2.3条的规定时间完成。②招标人由于前期工作较紧,可能出现投标阶段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在具体报批时适当调整的可能。③中标人必须在整个设计过程中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指令,包括但不限于过程中与审批部门、其它咨询单位的沟通、出各类临时性图纸等。若中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有权酌情扣减设计费。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3.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3.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特别提醒:(1)设计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不得变更,设计期间所有对接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需变更或者不能按招标人上述要求参与设计工作,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中标人不得将设计任务转包,如若发现该情况中标人按合同价50%支付违约金,并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5、设计依据:9(1)设计任务书;(2)其他相关的政府文件、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6、设计要求:其它详见设计任务书。7、后续服务7.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概算、设计前期以及施工招标期和施工期的配套和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7.2中标人提交方案的项目概算不得大于项目投资的建安成本估算值。7.3除招标人提出的方案之外,中标人也可根据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7.4在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按规定派驻相关专业的工地现场设计代表,负责和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7.5在中标人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调整设计范围、内容、规模、条件,增减设计要求等,中标人均应无条件配合且保证项目的美观性、协调性。8、资金来源8.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8.2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设计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9、投标人的注意事项:9.1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人员和资历均应与报名要求中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相符,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名单安排设计任务,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以用同等资历的人员代替除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设计组成员(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但应事先得到招标人的批准。10、方案补偿金对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不再补偿方案设计报酬,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获得方案设计报酬6万元(含税),排名第三的投标单位获得方案设计报酬4万元(含税),其他投标单位均不予补偿。如无效标或放弃中标的及废标的,均不予补偿。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不管开标结果如何,所有投标文件归招标人所有。11、踏勘现场1011.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0项所述,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招标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和风险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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