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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电力公司企业标准Q/MJD-101-002-200035-110千伏送电线路运行规程2000-12-31发布2001-01-01实施本规程:批准:审校:编写:目录1范围2引用标准3总则4防护5巡视与检查6杆塔7维护与检修8设备器材及事故备品9技术管理1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我公司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的要求。1.2本规程适用于永安供电公司送电线路的运行及管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79]电生字第53号《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经贸委、公安部[1998]8号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3总则3.1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定期检修,以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3.2根据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巡视。巡线工必须熟悉专责线路的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和检修技术,熟悉有关规程、规定,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3.3各班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和应有的通讯设备,通信设备应保证完美畅通。3.4线路的维护界限3.4.1与发电厂、变电站、用户单位或兄弟公司同塔架设及分段维护设备应有明确职责维护分界协议书。3.4.2分界点一般规定如下a凡门型构架出线者,以构架耐张线向线路侧1米处为分界点。b凡户内装置直接以穿墙套管出线上塔者,以穿墙套管向线路侧1米处为分界点;构架出线塔有T接线时,以T接线夹向T接设备侧1米处为分界点。c高压电缆出线上塔者,以户处电缆头引线为分界点。3.5凡从事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调度及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均应执行本规程。4防护4.1线路的防护应按经贸委、公安部[1998]8号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执行。4.2架空送电线路的保护范围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巡线道、标志牌、附属设施等。4.3架空电力线路的防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一定的距离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a各级电压线路应延伸的距离规定如下:35~110kV10米;220KV15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b距建筑物安全距离如下35kV3.0米;110kV4.0米;220KV5.0米4.4架空送电线路穿过林区时,应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补偿费用,并与其签订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若树木所有者要求保留,并经我公司认定在线路建成后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不妨碍对线路进行巡视、检修的树木或果林、经济作物林,可不砍伐,但树木所有者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协议,确定双方责任并由树木所有者负责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通道宽度不小于架空电力线路两边线间的距离和林区主要树种自然生成最终高度两倍之和。4.5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应尽量避免穿过城市公园绿地,必须穿过时,应经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注意避开景观优美和游人集中的地区。如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需要修剪树木的,应保持今后树木生长最终高度和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电力部门按国家规定一次性支会所需费用。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我公司协商经同意,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保持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4.6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电压等级最大风偏距离最大垂直距离35~110kV3.5M4.0M220KV4.0M4.5M4.7电力线路维护部门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人口密集、人口活动频繁的地区和车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且易发生事故的地段设置警示牌。4.8在防护区和通道内的防护规定:4.8.1严禁破坏拆毁电力线路的一切设备,严禁登杆塔及向导线、绝缘子抛掷任何物体。4.8.2严禁堆放谷物、草料、易燃物以及可能影响供电安全其它物品。4.8.3不得修筑畜圈,围墙或围栏,不得利用杆塔或拉线栓牲畜,攀附农作物,不得野炊或烧荒。4.8.4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附近射击,放风筝。4.8.5在防护区内进行开挖,修建,修膳、筑路、架线疏浚等施工,在线路附近进行爆破施工,均应取得我公司同意,必要时由输变电部派人协助监护。4.9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三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国家颁发的《爆破作业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原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征得我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在三百米以外进行的爆破作业也必须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4.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即35kV及以下5米,110kV及以上10米,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它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还必须遵守下列要求:a要预留出通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b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时,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负责修筑护坡加固;c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4.11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或规划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施(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两侧新建的建筑物时,应会同我公司审查后批准。4.12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处理,但事后应立即向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单位。4.12.1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4.12.2砍伐为处理电力线路所必须砍伐的林区个别树木。4.12.3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各类天线,铁烟囟或其它凸出物。4.13配合保卫部沿线每年二次进行大规模的保杆护线的宣传工作,班组不定期的沿线进行保杆护线的宣传工作,应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线路外破,被盗、破坏及触电等事故的发生。4.14巡线工对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和行为应予以制止。当线路遭受人为外力破坏造成损失应立即向部门汇报并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5巡视与检查5.1线路的巡视与检查,是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并为线路检修提供依据。5.2线路的巡视与检查可分为下列几种:5.2.1定期巡视: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部件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并搞好群众护线工作;巡线周期:每月一次。5.2.2特殊巡视:是在气候剧烈变化(大雾、导线结冰、狂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地震、河水泛滥、森林起火等)、线路过负荷和其它特殊情况时,对全线、某几段或某些部件进行巡视,以发现线路的异常现象及部件的变形损坏。5.2.3加强巡视:是在春、夏季毛竹、茅草及树木生长茂盛期间,对已定期巡视过的线路的某些地段进行巡视,并处理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毛竹、茅草和树木。在讯期对杆塔基础巡视。5.2.4夜间巡视:是为了检查导线连接器的发热或绝缘子污秽放电情况。巡视周期:每年至少一次。5.2.5故障巡视:是为了查明线路发生故障跳闸的原因,找出故障点,并查明故障情况。5.2.6登杆塔检查:是为了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而对杆塔上部部件的检查。5.3输变电部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和线路专责、技术员应定期参加线路巡视,以了解线路运行情况并检查指导巡线工的工作。5.4巡视的主要内容5.4.1沿线的情况a防护区内的建筑物,可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气体;b防护区内栽植树、竹;c防护区内进行的土方挖掘,建筑工程施工和采石爆破;d防护区内架设或敷设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信线路,广播线路,架空索道,各种管道和电缆;e线路附近修建道路,铁路,码头,卸货场和射击场等;f线路附近出现的高大机械及可移动的设施;g线路附近的污源情况;h其它不正常现象,如江河泛滥,山洪,杆塔被淹,森林起火等。5.4.2道路与桥梁:巡视使用的道路,桥梁的损坏情况。5.4.3杆塔与拉线:a杆塔倾斜,横担歪扭及各部件锈蚀、变形。b杆塔部件的固定情况:缺螺栓或螺帽,螺栓丝扣长度不够,螺栓松动,铆焊裂纹或开焊,绑线断裂或松动。c混凝土杆出现的裂纹及其变化,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脚钉缺少。d拉线拉棒及部件锈蚀,松弛断股,抽筋,张力分配不均,缺螺栓,螺帽等。e杆塔及拉线基础培土情况:周围土壤突起或沉陷,基础裂纹损伤,下沉或上拨,护基沉塌或被冲刷。f杆塔周围杂草过高,杆塔上有危及安全的鸟窝及蔓藤植物附生。g防洪设施坍塌或损坏。h塔材,拉线设备被盗和外破。5.4.4导线、避雷线(包括耦合地线)a导线、避雷线锈蚀、断股、损坏或闪络烧伤。b导线、避雷线弛度变化,相分裂导线间距的变化;c导线、避雷线的上扬,振动,脱冰跳跃情况,相分裂导线的鞭击,扭绞。d连接器过热情况。e导线在线夹内滑动,线夹船体部分自挂架脱出;f跳线断股,歪扭变形,跳线与杆塔空气间隙变化;g导线对地,对交叉跨越设施及其它物体距离的变化;h导线,避雷线悬挂异物等。5.4.5绝缘子,瓷横担:a绝缘子与瓷横担脏污,瓷质裂纹,破碎,钢脚及钢帽锈蚀,钢脚弯曲;b绝缘子与瓷横担有闪络痕迹和公司部火花放电现象;c绝缘子串、瓷横担有严重倾斜;d合成绝缘子变形、开裂和烧伤现象;e金属锈蚀、磨损、裂纹、开焊、开口销及弹簧销有缺少、代用或脱出。5.4.6防雷设施:避雷器、避雷针、耦合地线的连接固定情况。5.4.7接地装置:a避雷线,接地引下线,接地装置间的连接固定情况;b接地引下线断股、断线、严重锈蚀情况;c接地装置是否严重锈蚀,埋入地下部分外露、丢失和外破;5.4.8附件及其他:a预绞丝松散、断股或烧伤;b防震锤滑跑离位、偏斜、钢丝断股,阻尼线变形、烧伤、绑线松动;c合成绝缘子的均压环、屏蔽环锈蚀及螺栓松动、偏斜;d附属通讯设施损坏情况;e相位牌、警告牌损坏、丢失、线路名称杆号牌字迹不清;5.5故障巡视中,巡线工应将所分担的巡线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对所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均应搜集尽量带回,并对故障现场情况作好详细记录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和参考。5.6送电线路预防性检查,试验项目与其周期,见表1:(附在后面)序号项目周期备注1混凝土构件情况检查每年1次根据巡视发现问题进行2铁塔金属、基础、拉线地下部分的锈蚀抽查每5年1次1、抽查数量一般为总数的10%2、根据土壤腐蚀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周期3绝缘子测试每2年1次1、运行十年后根据绝缘子劣化程度,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周期2、瓷横担和钢化玻璃绝缘子及合成绝缘子不进行3、110~110KV线路一般进行带电测试;35kV线路采用停电年抽试3%的绝缘子4导线连接器的测试和检查1、及钢芯铝线连接器测试2、同金属连接器检查3、铝并钩线夹检查每4年1次每年1次每年1次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周期5导线、避雷器断股检查1、无防震器每5年1次投入运行三年后开始进行,根据振动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周期根据情况进行抽查2、有防震器6导线弛度、限距、交叉跨越距离的测量新建线路投入一年后须测量一次,以后根据巡视结果决定7杆塔接地电阻测试每5年1次发、变电站进出网段1~2公里每二年1次8防洪、防冰冻、防火设施检查每年1次9线路交叉跨越图修订每年1次设备运行状况超过下述各类标准时,应进行处理。6杆塔6.1杆塔倾斜,横担歪斜允许范围规定如下(见表2):表2杆塔倾斜,横担歪斜允许范围类别钢筋混凝土杆铁塔杆塔倾斜度(包括挠度)15/10005/1000(适用于50米及以上高度铁塔)10/1000(适用于50米以下高度铁塔)横担歪斜度10/100010/10006.1.1铁塔主材弯曲度不得超过5/1000。6.1.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裂纹。普通钢筋混凝土杆层不得腐蚀脱
本文标题:35-110千伏送电线路 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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