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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博《名词解释》中国古代史---春秋战国笔记大全1.葵丘之盟:公元前651年齐国为确立霸主地位而举行的会盟。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在葵丘大会诸侯,参加会盟的有齐、鲁、宋、卫、郑、许、曹等国的国君,周天子也派代表参加。盟约声明:“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还规定同盟国诸国不要乱筑河堤,不要囤积粮食,不要擅以田邑封给别人而不报告天子。葵丘之盟使齐桓公成为中原的首位霸主。2.城濮之战:春秋时期晋楚之间的一次争霸战争。公元前632年,楚北上围宋,宋向晋告急,晋文公率晋军救宋。晋军为避开楚军的北进锋芒,在未战之前,主动退军“三舍”。至城濮,晋文公会晋、宋、齐、秦等军,打破楚军。此战后,晋文公大会诸侯于践土,确立了其霸主地位。3.践土之盟:春秋时期晋文公为确立霸主地位而举行的会盟。城濮之战后,晋文公大会诸侯于践土,参加会盟的有晋、鲁、齐、宋、蔡、郑、卫、莒等国,周天子也派代表参加。盟约规定:“皆奖王室,无相害也。”践土之盟是晋文公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4.弭兵之会:春秋时期由宋国发起的倡导停战、结盟的运动。弭兵运动前后共有两次,以公元前546年宋大夫向戌发起的弭兵之会最为重要。公元前546年,晋、楚、齐、秦、鲁、宋、郑等十四国诸侯会于宋,共尊晋、楚两大诸侯国为盟主;又齐、秦两大国,商定不作为从属国看待;其他原从属于晋、楚的较小诸侯国今后要互朝晋、楚两大国,并承担晋、楚两国给予的义务。这次会盟之后,晋、楚之间四十多年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其他国家间的战争也很少。5.秦霸西戎:秦穆公统治时期征服西北方国部落的活动。秦穆公在位时,任用百里奚、蹇叔等名臣治国,成一时“富国强兵”之势。晋文公死后,秦穆公企图向东发展,争霸中原。公元前627年,秦袭郑,在回军至殽(今河南洛宁西北)时,遭晋军截击,全军覆没,史称“殽之战”。秦东进受挫后改变战略,转而西向,进攻戎地,“灭国十二,开地千里”。周襄王为此还曾派特使祝贺,此后秦在西方取得“霸西戎”的地位。6.吴越争霸:春秋末年吴国和越国进行的争霸战争。吴王阖闾于公元前515年即位后,重用伍子胥、孙武整顿、治理国家,并于公元前505年大举攻楚,攻占楚国郢都。越乘吴入楚而伐吴,在槜(zui)李大败吴军,阖庐受伤而死,其子夫差继位。公元前494年,吴伐越,败越军于夫椒,越王勾践求和,请为属国。夫差以为已解后顾之忧,便挥师北上,争霸中原。当夫差在黄池大会诸侯,与晋争霸时,不料勾践卧薪尝胆,在大夫种和范蠡的辅佐下,乘机攻入吴都,并于公元前473年灭吴。此后越王勾践北上会诸侯于徐州,一时号称霸主。7.三家分晋:春秋末年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的事件。公元前453年,赵、韩、魏三家联合消灭了知氏,晋国的政权和大部分土地就控制在这三家手中。晋军只保有绛和曲沃两小块土地。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承认韩、赵、魏三家为诸侯,晋国名存实亡。公元前377年,韩、赵、魏灭诸侯,而三分其地。8.田氏代齐:战国初年齐国卿大夫田氏家族取代姜氏成为齐侯的事件。公元前481年,齐国卿大夫田常发动武装政变,把齐国强大的贵族如鲍氏、晏氏等全部消灭,并杀死了齐简公,另立简公之弟为国君,政权完全控制在田氏手中,国君实际成为傀儡。到田常的曾孙田和时,他于公元前391年废掉齐康公,自立为国君,完成了田氏代姜氏之齐的过程。公元前386年,周安王承认田和为诸侯。9.逢泽之会:战国前期魏惠王发起的诸侯会盟。战国初期,魏国是最强盛的国家。魏国经过李悝变法,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建立了一只以武卒制为基础的强大武装力量。公元前344年,魏惠王在大梁附近的逢泽发起并主持了逢泽之会,率领12诸侯朝见周天子,成为盟主。至此,魏已成为称霸中原的唯一大国。10.马陵之战:战国中期齐魏之间的一次重大战役。公元前342年,魏攻韩,韩求救于齐。次年,齐威王派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率军救韩。齐军直指魏国国都大梁,庞涓闻讯立即回师自救,齐以增兵减灶之计诱魏军至马陵,大败魏军,太子申被俘,庞涓自杀。马陵之战使魏国实力大为消弱,开始了秦齐对峙的时代,为秦的东扩提供了有力契机。11.徐州相王:战国时期魏惠王与齐威王互尊为王之事。马陵之战,魏国元气大伤,从此一蹶不振。齐威王因马陵之战提高了威望,魏只好“变服折节而朝齐”,向齐妥协。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到徐州朝见齐威王,尊齐为王,齐威王不敢独自称王,又尊魏为王,史称“徐州相王”。12.合纵与连横:战国中后期秦与关东六国间的外交和军事政策。关东各国为了抗拒强秦,就组成军事联盟,称为“合纵”。秦为了破坏关东的“合纵”,以便它向东方发展,就用军事压力和政治离间等手段,在关东争取盟国,称为“连横”。从事“合纵”运动的主要人物是洛阳人苏秦,从事“连横”运动的是魏人张仪。合纵政策并没有消弱秦国,秦国通过连横政策增强了实力。13.远交近攻:战国时秦相范雎提出的兼并战争的策略。公元前226年秦昭王用范雎为相,采纳了范雎的“远交近攻”之策,即远交齐、楚,近攻三晋。范雎认为,如此“得寸则王之寸,得尺亦王之尺”。这样既能破坏东方各国的合纵,又能巩固所攻占的土地。远交近攻之策对秦最终统一六国具有深远意义。14.长平之战:战国后期秦赵之间的一次决定性战役。公元前260年,秦攻韩,又与赵国争夺韩国的上党郡。秦赵两军在长平展开决战,杀赵主将赵括,大败赵军。后坑杀赵军四十万余。从此赵国一蹶不振,无力再与秦国抗衡,秦国国力大幅度超越于同时代各国,极大地加速了秦国统一中国的进程。15.都江堰:战国时期秦在蜀地修建的水利工程。秦在夺取巴蜀之后,蜀郡郡守李冰在今成都以北的都江堰市境内政治岷江,分岷江为内外江,内江灌溉,外江分洪。都江堰的修建消除了岷江长期存在的水患,灌溉了大量良田,有利于蜀地农业经济的发展。16.郑国渠:战国时期秦在关中开凿的水利工程。秦国采纳韩国人郑国的建议,并由郑国主持在关中渭水以北兴修大型灌溉渠,它西引泾水东注洛水,长达300余里。郑国渠的修建使关中称为沃野,为秦进行统一中国的战争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17.管仲改革:春秋时期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进行的改革。齐桓公任用杰出政治家管仲为相,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内容为:“叁其国而伍其鄙”的行政管理改革、“作内政而寄军令”的军事制度改革、“相地而衰征”的税制改革。管仲进行的富国强兵政策,使齐很快强大,奠定了齐国建立霸业的基础。18.初税亩: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公元前594年,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其内容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即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税率为亩产量的十分之一。初税亩的实行,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19.李悝变法:战国前期李悝在魏国推行的变法。战国初年,魏文侯任李悝为相,进行变法。其主要内容有: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实行“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推行“尽地力之教”的措施,要求农民治田勤谨,增加产量。创立平籴法,规定丰年由国家以平价购进粮食,灾年则以平价出售,用“取有余而补不足”的办法平衡粮价,防止粮食商人高利贷横行,以稳定小农经济。编成《法经》,以防止和镇压农民的反抗,保护封建私有制。李悝变法的结果使魏国在经济、政治上得以迅速发展,成为战国初年的一大强国。20.平籴法:战国时魏国李悝变法的内容之一。平籴法规定年产好时,政府以平价购入粮食,灾年再以平价售出,用“取有余而补不足”的办法来平衡粮食价格。目的是防止商人垄断粮价,造成“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现象,以稳定小农经济,巩固封建的经济基础。21.《法经》:战国时期魏国制定的法典。战国初期,李悝任魏国相,主持变法,使魏国成为当时的强国之一。李悝集春秋各国法律之大成,制成《法经》。《法经》的完整内容今已不存,其片段章句散见于各种古代典籍中。据史书记载,《法经》共有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等六篇。22.吴起变法:战国时期楚悼王任用吴起进行的政治改革。大约在公元前389年,楚悼王任用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主要内容是:(1)凡是封君传到第三代的就回收其爵禄;(2)精简官职,削减过高的官吏俸禄,把节省下的经费用来训练战士。(3)整顿吏治,要求官吏“私不害公”,禁止旧贵族以私门招引食客,以防其结党反对变法。楚国经过此次改革,政治得到整顿,军力也日益强大。公元前381年楚悼王死,吴起被反对派杀掉,吴起的改革措施几乎都被废除。23.胡服骑射:战国时赵武灵王所推行的军事改革。赵武灵王时,进行了“胡服骑射”的军事改革,改革的主要措施有二:一是把原来宽袍大袖的服装,改为胡人那种短装紧身服饰,束皮带,穿皮靴,以适合马上训练、作战。二是通过不同途径组建骑兵。赵武灵王通过军事改革建立起强大的骑兵部队这一措施,对中原国家军队的发展影响极大。从此,各国逐步以步骑兵代替了车兵而成为军队主力。24.商鞅变法: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进行的改革。公元前356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内容包括:(1)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内容包括:(1)废除贵族的井田制;(2)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3)迁都咸阳,修建宫殿;(4)统一度量衡的标准器。商鞅变法促进了秦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秦国统一六国准备了物质和社会条件。25.什伍制度:商鞅变法时在秦国推行的基层制度。每五户为一伍,每二伍组成一什。伍设伍长,什设什长。秦代伍、什打破了西周以来的国野分治制度。同时实行什伍连坐,一人犯法,邻里必须揭发,否则同罪连坐,执法严厉。26.官分文武: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实行的政治制度。经过战国前期的变法,各国相继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其显著特点是有文官和武官之分。在国君之下设相和将,相也称相邦、丞相,又通称宰相,是百官之长,协助国君处理全国政务。将又称将军,是武官之长,负责领兵打仗。官分文武,适应了当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因为处理政务要有一定的政治能力,指挥作战要有一定的军事才能;同时又分散了大臣的权力,可以起相互监督作用,便于国君控制。27.俸禄制度:战国时各国任用官吏时给予官吏薪俸的制度。到战国中期,随着封建官僚制度的建立,国君对各级官吏的报酬,一般已不采取分封土地的办法,而是给以一定数量的粮食作为俸禄,有时赏给部分钱币或黄金。以官位的高低定俸禄的多少,官高的可达万担、千钟的厚禄,也有“斗食”的小吏。形成了“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的新格局。这种官僚俸禄制度,便于国君用厉害关系控制各种官吏。28.上计制度:战国秦汉时地方官年终向中央汇报的制度。中央的重要官吏和地方的首长,每年要把自己管辖地区的户口、垦田、赋税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上报国君,并把木券剖分为二,国君持右券,臣下持左券。到了年终,官吏必须到国君那报核。国君根据右券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升、降、赏、罚。上计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29.玺符制度:战国时期有关公文用印、征发兵将以及证明身份的制度。战国时期,国君已普遍使用玺、符作为凭证,用以任免官吏,传达政令,调遣军队,派遣使者。任免官吏时要授予玺印,作为权力的凭证,上下来往的各类行政文书都必须加盖玺印,官吏任满或因罪免职时将玺印缴回。对统兵的将领发放虎符,虎符呈伏虎形,上有铭文,分为两半,将领只持有右半,左半则存于君主处。调动军队时,传令者持左半虎符与将领合符,命令方才生效。玺符制度的推行,加强了国君对官僚机构和军队的控制,有利于国君的集权。30.孔子:春秋末期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创始人。孔子,名丘,字仲尼(公元前551年~前479年),春秋后期鲁国人,曾在鲁国任下级和中级官吏。后自办学校,以教书为业。为宣传他的政治主张,先后游访了卫、宋、陈、蔡、楚等国,但均不被采用,晚年回到鲁国从事讲学。“仁”是孔子的政治观和社会观的核心和最高境界。孔子在教育上,主张“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孔子的主要言论保存在《论语》一书中。31.孟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孟轲,战国邹(今山东邹县)人。他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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