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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产品质量法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第一节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与产品质量(一)产品的概念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建筑工程不属于产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是否包括初级产品,未作规定。电力公司的电是否是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不属于产品的物品建设工程军工产品违禁品初级农产品产品应具备的条件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须用于销售应是动产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产品质量法》的有()。A、小麦B、用于销售的面粉C、建设工程D、战斗机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5㈡产品质量的概念是指产品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为满足合理的使用要求所必需的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征的总和。其特征为: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环保性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6二、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质监部门与生产者、销售者公众与生产者、销售者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通过,2000年7月8日修订)我国产品质量法是产品质量管理法和产品责任法的统一。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8课堂测验【单选题】在()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A、我国境外B、凡有中国产品的地方C、我国境内外D、我国境内【答案】D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9第二节产品质量法基本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产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强制监督管理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公告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制度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产品质量监督形式国家监督行业监督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0第二节产品质量法基本制度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1987年3月正式发布)自愿申请认证的对象是企业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1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安全认证:强制认证,未认证不得生产销售合格认证:自愿认证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2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合格标志的图案为外方内圆,圆内上方有合格或Q(英文Quality即质量)字样,下方有CHINA字样,底色为白色,合格标志图案用红色。安全标志图案也为外方内圆,圆内上方有安全或S(英文Safe即安全)字样,下方有CHINA字样,底色用白色,安全标志图案用绿色。直接用于产品上的标志不限颜色。长城标志专门用于电工产品PRC标志专门用于电子元器件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3CCC认证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20大类135种产品,其中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被指定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7大类129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4方圆标志、长城标志、PRC标志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5中国药品品种GMP认证标志中国玩具产品认证标志中国汽车用安全玻璃认证标志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6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73.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主要对一些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工业产品生产,如:锅炉、消防器材、电器、资源开发等。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国家监督——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抽查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依法公告和处理的具体经济行为。社会监督——广大消费者和用户、社会团体及新闻舆论单位,对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质量管理机构是否遵守和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是否保证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企业监督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8第三节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㈠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⒈对内在质量的法定要求无缺陷缺陷产品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具备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说明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9⒉对包装标识的法定要求⒊对特殊商品包装的法定要求⒋禁止性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单选题】()和其他根据产品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A、农副产品B、化妆品C、粮食D、裸装产品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对产品质量的默示和明示担保义务对产品标识的义务特殊产品包装要求的规定生产者不得从事的行为必须满足的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的规定以文字或行为表示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和承诺义务易碎、易燃、易爆、剧毒、不能倒置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作出警示标志、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2对产品标识的义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按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识限期使用产品标识安全使用标识产品标识的例外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3生产者不得从事的行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伪冒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认证标志不得搀假、搀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4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⒈执行进货验收制度⒉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⒊销售产品的标志符合法定要求⒋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5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销售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销售产品的标识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或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6第四节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生产、销售有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造受人身伤害以及缺陷产品以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产品责任属于民法范畴。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一种综合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7性质不同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既包括产品质量违约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也包括产品质量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判定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同判定承担产品责任的依据是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并不考虑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判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是是否违反默示担保或明示担保以及产品是否具有缺陷。如果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造成违约,即使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条件不同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是产品存在缺陷,并且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产品责任是一种事后救济。产品质量责任可以存在于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任何环节,只要违反质量义务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损害,均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既有救济功能,也有预防功能。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8案例分析1998年6月19日,张欣欣之父张银平购买了11瓶由海南欧亚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克啤酒,喝余下的6瓶啤酒置放在房子窗户旁的地板上。张欣欣回家后走进放置啤酒的房间靠近窗户看花时脚触到地上的啤酒箱,一瓶啤酒突然爆炸,张欣欣的右眼被炸伤,经海南省海口市法医学检测中心进行临床法医学检验,鉴定为10级伤残。张欣欣向法院起诉要求啤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检验,该啤酒的酒瓶是回收利用的旧瓶。被告辩称,涉案啤酒的酒瓶虽为旧瓶,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用旧瓶罐装啤酒,原告所伤是由于外力所致,被告不应承担责任。被告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9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承担产品缺陷民事赔偿责任:①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②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③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侵权责任属特殊侵权行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受害人仅对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举证,对于产品不存在缺陷,缺陷产品不是生产者生产或销售者销售的举证责任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举证证明,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不能证明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30财产损失——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例如轮椅、双拐)、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受害人死亡——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抚养人所必须的生活费等费用。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31(1)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2)赔偿请求权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32吴某于2007年9月从市场买回一只高压锅,使用初期,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出现异常。2008年10月7日,当吴某做饭时,高压锅发生爆炸,锅盖飞起,天花板被冲裂,玻璃震碎,放在橱柜上的微波炉也因此损坏。事故发生后,吴某找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该厂提出,吴某购买的高压锅已经使用一年多了,早已过了保修期,因此厂家不负任何责任。吴某与该厂交涉多次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赔偿损失计5000元。请问:(1)厂家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2)吴某应在什么期限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吴某的诉讼?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33案例分析:地板出飞虫原告陆某为装修新买的房屋先后向恒成装饰材料门市部购买了138.27平方米的水曲柳实木地板,购买价人民币8711元。装修竣工后不久,其发现室内飞虫不断,越来越多,影响正常生活。原告称,飞虫系地板中所长出,显然地板质量不合格,故要求将已铺设使用的地板退货,并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地板铺设后出现飞虫是质量瑕疵,属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货物,是违约行为。另一种意见认为,地板出现飞虫,不仅是质量瑕疵,而且是产品缺陷,属于产品责任,原告可以选择诉讼。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34本案地板出飞虫是否属于缺陷产品,主要考量地板铺设后使用中出现飞虫是否为“不合理的危险”或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标准。不合理的危险下产品缺陷包括:产品设计、制造上存在不合理危险;产品未给予适当的警告或指示,使得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产品不符合销售者的明示担保,使得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虫蛀地板的断裂可能性就存在伤人毁物的可能性,飞虫乱飞就会造成居住环境破坏、人体健康的危险性,所以地板铺设后出现虫子、虫蛀,应属于产品缺陷。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35㈢行政责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㈣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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