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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设备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和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一。为加强设备管理,进一步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质量,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车站整体效益和设备化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车站所属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三条设备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坚持技术管理与效益管理相结合;优化配置设备资产增量与盘活设备资产存量相结合;维护保养与针对性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合理运用相结合;提高技术装备含量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设计、制造)、监造、安装、调试、验收、使用、检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回收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第五条车站设备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设备管理现代化研讨和实施工作,采用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维修技术,扩大设备管理和检修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协作。-2-第六条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要列入车站的方针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车站设备管理工作实行车站、运输安全部和班组三级管理。车站运输安全部为车站设备管理部门,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2、掌握本系统设备的数量、动态、能力、技术状态、使用和安全情况,按时统计、汇总和呈报有关报表。3、提报车站设备的新增、更新申请计划。4、督促按期完成机械大修,并参加大修交付验收。5、负责审核机械设备的封存、启封、报废和回收工作。6、监督、检查、指导装卸设备管理工作和设备修理及更新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7、掌握车站设备事故情况,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8、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搞好老旧设备的更新、改造、挖潜工作。第九条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制-3-定本部门的管理和实施办法。2、掌握设备能力、合理配置设备,按时完成各项设备管理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3、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掌握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态、使用和安全情况。4、按时统计设备运用检修等数据,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填报各种设备报表。5、搞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设备维修费用,采用先进的维修方式,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设备完好率。6、按时进行设备大检查和设备质量鉴定工作,定期开展月检季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7、做好购置和自制设备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按时编制提报设备购置、修理、更新、改造建议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8、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9、做好设备管理、使用、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证初审、复审及岗位技能鉴定工作。10、掌握设备事故和故障情况,上报并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十条机械班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4-2、执行车站及本部门制定的相关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搞好设备的使用、养护工作。做好设备交接班、点检、润滑工作,认真如实地填写交接、点检和运行记录。4、按规定做好设备的检修工作,并认真如实地填写检修记录。5、积极开展配件修旧利废工作。6、参加技术业务培训和操作证初审、复审及岗位技能鉴定工作。第三章前期管理第十一条车站配置设备资产时,应进行技术经济和投入产出分析,设备规划、选型、购置(设计、制造)要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等需要,优化考虑利用存量资产。第十二条设备选型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技术经济论证:1、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先进性2、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3、设备的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及使用单位的评价4、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规定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由车站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选型招标方案,组织与制造厂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设备使用部门应安排管理人员参与。设备到达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外观和开箱检查,尽快安装使用。质量问题要解决在索赔期内。第十四条新置、搬迁安装于货场内尽头式货物线上的设备,-5-其主体结构及附属装置,在非工作状态时,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界限(建限二)。第十五条设备验收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施工单位进行,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应按本办法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六条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设备安装试运验收交接单”,并按规定办理列帐。全部安装记录和设备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由设备管理部门收集归档保管。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要负责进口设备的选型和考查工作。引进设备除第十二条的要求进行外,还应分析预测该进口设备所生产加工产品的市场寿命。第十七条进口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更换备件。设备到达后,要认真点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把问题解决在索赔期内。第四章基础管理第十八条设备管理是《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铁路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目录”中的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类设备,即线路建筑物、通讯信号、房屋、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供电设备、仪器仪表、工具与器具。第十九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6-设置标牌,建立单台《设备履历簿》和“设备台帐”,并做到帐(设备台帐)、卡(财务固资卡)、物(设备实物)相符。机动车辆,机械设备有特种编号的设备除填写设备编号外,应将其特种编号填入设备台帐的备注栏内。第二十条为全面掌握设备的数量、技术状态、分布情况、日常运用和增减动态等基本情况,运输安全部要正确填写“机械设备情况年报”、“机械设备增减动态表”、“固定资产年报”、“固定资产增减动态表”、“设备运用统计月(年、季)报表”。第二十一条运输安全部要按照《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算说明》的规定进行统计和计算,并做好统计数据分析。第二十二条压力容器等有关专业规定设备,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三条预计连续停用3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办理封存。设备封存、启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设备封存前应做好清洗检修、涂油等养护工作,封存期内应制定专人负责养护,定期检查,不准任意拆卸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完整状态。设备启封前应进行全面调试检查,动车试运行,确认各个机构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四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费用过大不经济的;2、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无利用价值的;-7-3、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4、因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的;5、因能耗过大,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得不偿失的;6、因环境污染超过标准的,无法改造的;7、国家强制报废的;凡需要报废的设备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未经批准的设备不得拆除,也不得在报表中减少数量。已批准报废的设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不得继续使用和擅自处理。第五章设备使用与保养第二十五条运输安全部必须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保养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对新增的新型机械设备及时建立安全作业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必要时,可保送上海市有关单位进行培训和考证。第二十六条按《装卸作业人员操作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设备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操作证。普通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由原发证部门负责复审,严禁无证、失效和跨工种上-8-岗作业。第二十七条设备作业人员要按照《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范围》的要求使用设备,禁止超负荷、拼设备和带病作业。第二十八条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地填写“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交班使用的设备,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按照规定交接。第二十九条设备作业中,发现由异状应立即停机,及时处理,不得盲目求快,带故障作业。第三十条设备作业人员要按照《铁路设备检修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第三十一条运输安全部要按照《铁路设备检修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润滑实行“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切实做好润滑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在采用新设备时,应及时做好技术培训制定新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标准。第六章设备检修第三十三条设备检修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诊断技术和状态监测手段,逐步开展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预防维修(状态修),努力缩短停修时间,降低修理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的效能。第三十四条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保养、ABCD保养、项修和大修。-9-1、日常保养:由设备作业人员每天(班)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检查和调整。2、A、B、C、D级保养:除完成日常保养的全部内容外,根据不同运转时间,分别对设备进行添加或更换润滑油脂,对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调整和局部更换。3、项目修:是指设备达到大修间隔期,经鉴定只需要对其中部分机械或电气进行解体、检查、修复,部分恢复原有性能。4、大修:是指到达大修间隔期或需要大修的设备,经鉴定需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恢复设备原有性能。第三十五条设备的日常保养由作业人员负责。ABCD级保养、由维修组负责,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修程按照该设备要求执行。第三十六条运输安全部要按照《装卸设备修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设备修理计划。设备实际检修周期,运输安全部可依设备的实际技术和使用状况适当延长或缩短。第三十七条运输安全部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及时填写“检修记录”,确保填写完整。第三十八条运输安全部在保证设备修理质量的前提下,要做好设备零部件的修旧利废工作。第七章改造与更新第三十九条运输安全部于每年10月底前提报下年度设备改造与更新建议计划。-10-要加快对老旧设备的改造更新。编制设备改造与更新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第四十条按规定提取的设备折旧资金,应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速老旧设备的改造和更新。第四十一条设备改造或更新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第八章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运输安全部要切实加强设备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括本设备的操作步骤和程序;本岗位安全作业的技术要求和具体注意事项;操作本设备需配备的防护用品;设备维护保养主要内容等)。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和氧气、乙炔间等)安全质量检查,并对安全质量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整改,做好记录。把设备安全教育列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一次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考试。车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运输安全部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各类设备都应有可靠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运输安全部必须做好设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管、用、修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四十三条车站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国质监第13号令),抓好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义务。购置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11-的特种设备;承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须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使用的特种设备须是按规定进行检验监测,并取得相应合格使用证和挂设相应检验合格标牌的设备。特种设备是指: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0.1Mp
本文标题:1.机械设备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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