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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CF2017072901】合肥晨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朋友圈广告投放合同甲方:合肥晨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在微信公众平台投放广告的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合作方式:投放城市:曝光量:。合计金额:大写:。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转帐□其它第一部分关于付款1【付款方式】广告费由乙方在我司进行充值。2【发票】乙方需提供盖章合同,甲方在审核合同完毕后,乙方打完款,进行开据发票。3【付款】乙方需在合同签约后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全额广告费。甲方确认收到款项后方可设计广告计划。4【收费方式】本合同千次曝光(CPM)进行结算。甲方根据在微信公共平台投放系统中实际实际曝光次数,与乙方进行结算;广告执行金额、投放数据和投放的资源等数据均以甲方数据为准。4.1核心城市(100/CPM):北京、上海(2个)4.2重点城市(60/CPM):广州,成都,深圳,杭州,武汉,苏州,重庆,南京,天津,西安,沈阳,长沙,青岛,宁波,郑州,大连,厦门,济南,哈尔滨,福州等高活跃城市。(20个)4.3普通城市(30/CPM):除上述核心和重点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5【曝光方式】本合同约定的曝光量,累计消耗达标,不保证一次达标。如未达标,可下次继续投放,直至达标本合同约定的总曝光量为止。6【制作周期】乙方在投放广告前需为甲方预留3-5个工作日用于制作广告,如遇大型节点,乙方在投放广告前需为甲方预留5-7个工作日用于制作广告。如不满足以上工作日,甲方不保证广告如期上线,如逾期上线,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第二部分执行条款1【广告资源】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内的广告资源用于发布其他主体的广告。2【曝光范围】曝光范围仅限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即不向IP地址为非中国大陆的用户展示该广告,IP地址以广告协会IPB组织发布的IP库数据为准。3【素材审核】具体素材审核规范,请参照甲方审核规范。甲方有权根据广告法、甲方运营策略等不定期对审核规范进行修改,此规范如有修改,乙方需按照甲方最新发布的审核规范执行。甲方的审核仅为形式审核,不代表甲方有义务对广告素材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任何确认或担保,并且,并不因为甲方的审核,而减轻乙方对其经营资质、广告素材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保证责任。4【病毒广告暂停】如有乙方广告链接地址被计算机病毒感染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先暂停该广告发布,同时通知乙方进行杀毒,待乙方对服务器进行杀毒且经甲方确认广告链接安全后方可恢复广告发布。在此期间出现的广告发布之暂停,合同编号【CF2017072901】不应视为甲方违约,该广告暂停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以补充发布,乙方仍需按照广告合同向甲方支付全额广告费用。5【遵守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规则】甲乙双方了解且确认,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是专属于微信公众帐号的高级功能,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广告投放均须通过乙方的微信公众帐号操作,故乙方保证其微信公众帐号申请、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全过程,均应同时受其与腾讯缔结的《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及与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广告、腾讯社交广告平台广告投放服务相关的所有约定、制度以及规范的约束。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对乙方的微信公众帐号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管理。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各类与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相关的规则,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即生效,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同时停止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乙方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乙方接受经修订的内容。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合同约束。6【乙方公众帐号信息】乙方申请、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广告投放服务的微信公众帐号如下:帐号认证主体帐号名称帐号原始ID帐号微信号委托投放期限乙方确保广告均真实、合法,保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终止本合同(乙方已经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并且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7【恶意竞争】若广告素材、广告页面、广告内容出现不正当竞争等情况,甲方有权停止发布该广告,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未收取费用应由乙方继续交纳。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广告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三部分其他条款1【不可抗力】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失约或延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法规政策的颁布和修改)、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网络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由于各种甲方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存在,甲方并不保证广告发布后用户的接收情况。2【合同终止】以下情况出现,则合同终止:2.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于任何时候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提前终止本合同。2.2如本合同一方出现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2.2.1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依法自行清算。2.2.2一方主体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解散。2.2.3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2.3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3【商业秘密】本合同双方应对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本合同签订、履行及履合同编号【CF2017072901】行完毕后,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他方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折扣、配送安排、甲方的经营策划等甲方商业秘密;非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他方披露乙方商业秘密。4【协议的唯一性】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口头或书面就本合同内容达成的协议、合同、谅解和通讯等约定;双方另有约定除外。5【违约责任】5.1因乙方广告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的广告给甲方或流量供应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索赔、行政处罚、民事纠纷等),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及流量供应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已经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而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5.2流量供应方指为展示广告提供相关页面、位置的网站、游戏、应用、软件等媒体或产品的经营者以及相关的广告服务提供者(如微信运营方、广告交易平台经营者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关联公司、甲方合作伙伴等其他主体。5.3如因腾讯审核问题导致广告无法如期上线,甲方将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大型节点期间,导致流量剩余不足,广告投放的量较少或投放不出去的情况,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管辖和法律适用】6.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6.2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6.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7【合同变更】7.1如需对合同内容做出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署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2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实经营状况将本合同中全部权利与义务均转让给甲方的关联公司。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合肥晨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合作联系人:联系电话:0551-63666829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西二环路与望江路交口亚夏汽车大厦17层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金穗支行账号:1218-2001-0400-20925日期:乙方:(盖章):合作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开户行:银行账户:日期:
本文标题:微信朋友圈广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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