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货币的产生和发展一、货币起源于商品货币原来就是一种商品,它是在长期的商品交换发展过程中,目发地从千百万种商品里分离出来的。要了解货币的起源,就应从认识商品开始。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这有两层意思:①商品是经过人类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任何没有经过人类劳动而由自然界为我们提供的诸如空气、水、阳光等都不是商品,只有经过人类劳动加工的氧气、太阳能、自来水等才是商品。②商品一定是为交换而生产的产品,那种只是为自己消费所生产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例如:农民生产的粮食,用为自己消费的部分就不是商品,用于出售的部分才是商品。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商品是一种物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这种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商品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从而满足人们一的不同需要。所谓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体内的一般人类劳动。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一种社会属性,只有通过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才能间接地表现出来。例如,一张兽皮交换两把石斧,这两把石斧的使用价值就表现出一张兽皮的价值。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所以能够相互交换,是因为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都耗费了一定的脑力和体力,因而都具有价值。各种商品在质上相同,量上就可以比较。一张兽皮和两把石斧的生产花费了同样多的劳动,具有同样多的价值,因此能够互相交换。在交换中,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兽皮)和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石斧)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称为交换价值。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一种商品的价值量大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时间多少决定的。这种劳动时间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生产者耗费的私人劳动时间。一种商品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它的价值就越大,反之价值就越小。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既互相统一又互相矛盾。统一的一面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彼此有着紧密的联系。一种物品要成为商品,必须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矛盾的一面是作为商品生产者只是为了取得价值而生产,而使用价值却是商品生产者为满足别人的需要而生产的。商品生产者必须把使用价值转让给他人,才能取得价值,两者不可兼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所决定的。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两重性和劳动的两重性,最终决定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由于社会分工,使商品生产者之间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每个商品生产者都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员,他们都必须为满足对方需要而生产,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使每个商品生产者耗费在生产商品上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因此,只有通过交换,商品价值才能实现,商品内部的矛盾才能获得解决。要进行交换,就必须把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以便进行比较,相互交换商品,实际上是相互交换各自为生产商品所花费的劳动。这里只不过是由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使商品生产者劳动的社会性不直接体现,而是采取价值形式,商品的形式。二、价值形式的发展与费币的产生一种商品的价值通过交换,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的现象,就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简称价值形式。商品的价值形式与商品交换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它经历了简单价值形式、扩大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与货币价值形式四个阶段。(一)简单价值形式在原始公社时期,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社会尚未出现大分工,在公社内部实行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在公社与公社之间偶尔发生少量的剩余产品的交换,比如一个部落用1张牛皮向另一个部落换2把石斧。这时的交换是一种偶然的行为,只涉及到两种商品,但在两种商品的交换中,价值已经获得了外在表现,1张牛皮的价值等于2把石斧,这样牛皮的价值通过石斧表现出来。这时一种商品的价值只是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这种价值表现形式称为简单价值形式。以公式表示:1张牛皮价值=2把石斧价值。很显然,简单价值形式是一种不充分的、萌芽的价值表现形式,但它实质上却反映了产品开始转化为商品。在简单价值形式中,虽然牛皮和石斧同为商品,但它们在这个等式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种商品(牛皮)把它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石斧)上,它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起着主动作用;另一种商品(石斧)并不表现它自己的价值,只是充当等价物来表现牛皮的价值,它处于等价形式,起着被动作用。(二)扩大价值形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交换日益发展成为一种经常现象。一种商品已经不再是偶然地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而是经常地和其他许多种商品相交换,从而使得一种商品的价值经常表现在许多种商品上。于是商品的价值表现就由简单价值形式逐步过渡到扩大价值形式。在扩大价值形式中,一种商品要表现自己的价值,会使许多种商品成为等价物。所以,这时一种商品就不再是孤立地起等价物作用。而是与其他商品共同发挥这种作用;但在每一次具体交换行为中只有两种商品发生关系,其中只能有一种商品排斥其他商品而现实地发挥等价物的作用。马克思称现实地发挥等价物作用的商品为特殊等价物。在扩大价值形态下,虽然促进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但也加剧了商品内部矛盾,这是因为在直接物物交换中,交换双方必须在时间和空间上统一,必须握有对方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否则,直接物物交换就不能进行。于是就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切商品所有者都拿自己的商品与第三种商品相交换;这第三种商品进入交换的次数较多,它的使用价值为大家所共同需要。于是这种商品就成为其他一切商品的等价物,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得到了统一的共同表现,这样就产生了一般价值形式。(三)一般价值形式所有的商品同时用一种商品来表现自己的价值就是一般价值形式。在一般的价值形式下,每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都是简单的,因为都由唯一的一种商品——牛皮表现出来;同时各种商品价值的表现又都是统一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同一种商品——牛皮所表现的,因而是一般的。对于用来表现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商品,就称为一般等价物。各种商品都把自己的价值表现在一般等价物上,这不仅更清楚地说明了各种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量上是可以相互比较的,而且标志着价值形式的质的变化,反映着商品交换由物物直接交换,变为通过一般等价物作媒介的间接的商品交换,使得商品价值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性质,得到充分地、完全地表现,表现了商品生产劳动的社会性。一般等价物是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是整个商品界自发的共同活动的结果。它是一切商品的共同的价值表现形式,可与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就某一时期、某一地区而言,一般等价物为某一种商品所垄断。它克服了直接物物交换的种种困难,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但是,一般等价物并没有完全固定在某一种商品上,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往往是不相同的。因此,这种价值表现形式仍然影响着商品交换的继续发展,客观上要求将一般等价物固定在某一种商品上。这样,一般价值形式就逐渐地向货币价值形式发展。(四)货币价值形式人类社会第二次大分工,不仅商品数量品种显著增多,而且交换范围进一步扩大。在长期的交换过程中,从交替起着一般等价物作用的几种商品中,必然会分离出一种商品,经常地起着一般等价物作用,使不固定的一般等价物由某一种商品比较固定地承坦。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成为货币商品,人们称为“货币”。充当货币的特殊商品,开始一般是从普通商品中分离出来的。有的是在本地区内可转让的主要商品,如牛、羊、皮革、粮食等;有的是较为稀缺的外来商品,如贝壳。金属出现并加入交换后,逐渐地在交换中取代了其他商品,而由他执行货币职能。这是由于金属具有同质性、可分性、宜于保存等自然属性所决定的。在金属货币的发展过程中,开始是由铜、铁等贱金属作币材,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则由白银、黄金等贵金属来承担。贵金属除了具有一般金属的自然属性外,还具有体积小、价值大、便于携带、不易磨损、可长期保存等特点,最适宜作货币材料。所以,金银便固定充当货币了。综上所述,货币是交换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从商品世界中自发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不是某个人发明创造的,是以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为其产生的前提条件。三、货币的演变与发展自货币产生以后,金属货币流通在相当长时期内占有重要地位。金属货币最初是以条块状流通的,在每次交易中,都要称重量,验成色,分割金属块,这就给商品交易带来许多不便。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从事商品流通的商人。为适应交换发展的需要,一些有名望的商人在货币金属块上打上自己的印记,标明重量、成色,为商品流通提供了方便。,但是商人的信誉毕竟是有限的,当商品交换进一步发展,突破了地方市场的范围时,人们对金属块的重量、成色要求更具有权威性的证明,于是,就由国家把金属块铸成一定形状并烙上国家印记,这样金属铸币就出现了。铸币就是经过国家证明的,具有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铸成一定形状的金属块。最初铸币有各种各样的形状,如我国历史上曾有过铲形、刀形、环形、方形、圆形等。铸币流通具有分散性和不断变质的特点。在中世纪,由于封建社会的经济与政治割据,每一个贵族和领主都有铸币权,因而造成铸币流通极为分散。铸币的不断变质,是因为统治阶级利用铸币的铸造发行权,有意识地不断减轻铸币重量,降低成色,使铸币的实际价值和名义价值脱离,从而造成变质。比如,我国汉武帝时,曾把名义上的十二殊重的半两铜钱减轻到三株重。由于铸币流通的分散性和不断变质,货币流通极为混乱,市场上流通着不同单位、不同重量、不同成色的铸币,阻碍商业的发展以及统一的民族市场的形成。铸币的不断变质又使正确计算成本、价格利润,广泛建立信用联系发生困难,有碍于资本主义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当资产阶级在各国取得政权并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之后,就先后颁发有关货币流通的法令和规定,整顿货币流通,改变和结束前资本主义社会货币流通分散而又紊乱的状况。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流通中广泛流通的是白银,同时黄金也开始大量进入流通,并有排除白银的趋势,这时资本主义国家把金银两种金属同时规定为货币金属。当黄金生产进一步发展并在流通中占统治地位时,资本主义国家又规定黄金为货币金属。当时,我国由于经济落后,货币金属仍然是白银。货币金属确定后,还要规定货币单位。货币单位是国家法定的货币计量单位,它包括货币单位的名称和每一货币单位所包含的货币金属量。例如,美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美元”,根据该国1934年1月颁布的法令,其重量为13,714格令(合0,888克);英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英镑”,按照该国1870年铸币条例,其重量为123,27447格令(合7,97克)。我国在1914年“国币条例”中曾规定货币单位名称为“圆”,每圆含纯银库平6钱4分8厘(合23.977克)。规定了货币单位及其等分,就有了统一的价格标准,从而使货币更准确地发挥计价流通的作用。在商品经济发展速度大大超过贵金属增长速度的情况下,金属铸币不能满足商品流通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日益增长的需要,于是就出现了银行券和纸币。银行券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由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它是在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基础上产生的,具有黄金保证,持券人可随时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属货币。纸币是由国家发行并强制流通的货币符号,通常是为弥补财政赤字发行,完全凭借国家权力的强制作用,使其获得社会公认而在市场流通。纸币不能兑现。可见银行券和纸币不同。但随着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加强,一般商业银行已不再拥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发行权完全集中于国家的中央银行,银行券已经纸币化了。当代国家发行的纸币和中央银行的银行券,都是国家法律承认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都是不兑现的货币符号。我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也不例外。
本文标题:货币的产生和发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259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