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食品饮料 > 《饮料通则》国家标准解读
GB10789-2008《饮料通则》国家标准解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概要修订标准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修订的内容标准的名称标准的强制性饮料的定义类别、种类和技术要求修订的必要性使标准更具可操作性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新品种不断涌现企业和监督机构难以操作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Codexstan227-2001《瓶装/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Codexstan247-2006《果汁类和果肉饮料类通用标准》相关内容进一步靠拢需要增加一些必要的条款新的饮料种类全部纳入其他类,使消费者感到迷惑准确分类描述,避免判断不清,造成理解差异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一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国标发布以及一些新的产品标准的发布指导思想和原则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健康,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自律,为企业研发创新留有足够的空间结合中国国情,参考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规定和标准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协调一致。标准的主体内容基本不变,保持标准的连续性,避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主要修订内容标准名称标准结构进行了调整——产品分类和技术指标分离分类、定义进行了调整特征指标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产品分类总表原标准: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标准名称——“软饮料”为“softdrink”的直译词,理解较为困难——“饮料”更符合我国的通用语言习惯,消费者、政府、行业、专家的认同度高——标准不仅是分类,还包括了技术指标因此,《饮料通则》更适合标准的强制性标准的强制性(第4,5,6章):1、产品属性名称应按照小类标示2、标示对应符合标准中的定义3、产品的特征指标的应符合表1规定饮料的定义1、定量包装(不含即制即售式饮料)2、即饮和非即饮3、酒精含量不超过0.5%4、不包括饮用药品5、等效名称——饮品,如果汁饮料(品)饮料的类别(11大类)碳酸饮料类carbonateddrinks果汁和蔬菜汁类fruitandvegetablejuices(整合)蛋白饮料类proteindrinks(整合)包装饮用水类packageddrinkingwater茶饮料类teadrinks咖啡饮料类coffeedrinks(新增)植物饮料类botanicaldrinks(新增)风味饮料类flavoreddrinks(新增)特殊用途饮料类drinksforspecialdietaryuses固体饮料类powdereddrinks其它饮料类otherdrinks碳酸饮料—种类原标准的碳酸饮料分为5种,修订后减为4个种类。——果汁型(果汁含量5%以上)——果味型(小于5%果汁含量或不含果汁)——可乐型(修改了可乐型的定义,取消了对水果香型的要求、色泽的要求。理由:①可乐型的特征为可乐果香气,不必强调和水果香型的复合②国际上未提及可乐型碳酸饮料的色泽要求,国外市场上也存在着除焦糖色和无色可乐之外的各种颜色的可乐碳酸饮料产品。)——其他型(简化定义。①示例中增加了苏打水,苏打水中CO2含量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因此纳入该类;②删除运动汽水,运动饮料在特殊用途饮料类中已有单独定义,故从这里删除,且高含气量不适宜运动人群。)碳酸饮料—种类——撤销了低热量型。GB13432《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中对低能量液体食品有明确的要求:低能量(不高于80KJ/100ml),无能量(不高于17KJ/100ml)——CO2含量:由“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降低为“不低于1.5倍”。原因是:1、包装形式的改变,2、季节变化、运输、贮存环境的影响,3、不影响食品安全。——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果汁和蔬菜汁—种类共9个种类果汁(浆)和蔬菜汁(浆)浓缩果汁(浆)和蔬菜汁(浆)果汁饮料和蔬菜汁饮料果汁饮料浓浆和蔬菜汁饮料浓浆复合果蔬汁(浆)及饮料果肉饮料发酵型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果蔬汁饮料果汁和蔬菜汁—种类果汁(浆)和蔬菜汁(浆)——严格意义上讲是指100%果汁含量的产品——允许调糖、调酸、调盐,果汁不得同时调糖和调酸。Codex和FDA相关标准法规均表述了关于添加少量的糖、酸、食盐(蔬菜汁)等可以声称为果汁、蔬菜汁。——技术要求中强调了: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但为调整风味添加的糖不包括在内)——标签中要求添加食糖的果汁,应标明“加糖”字样,这也与codex标准保持一致果汁和蔬菜汁—种类浓缩果汁(浆)和蔬菜汁(浆)——是指类似浓缩苹果汁、浓缩橙汁、浓缩番茄汁、浓缩胡萝卜汁等作为饮料生产原辅料或供直接冲调的饮料产品——技术要求:“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必须在原汁(浆)的两倍以上”,强调了浓缩的程度,相当浓缩倍数不低于2倍。果汁饮料和蔬菜汁饮料——果汁饮料(包括含有果粒的产品,不规定果粒含量)。要求:果汁含量不小于10%——蔬菜汁饮料:蔬菜汁含量不小于5%。原因:个别蔬菜的风味具有较强的刺激性,较高含量会很难调整风味满足消费者——要求产品标签上标明果汁含量和蔬菜汁含量果汁和蔬菜汁—种类果汁饮料浓浆和蔬菜汁饮料浓浆——果汁饮料或蔬菜汁饮料的浓缩产品——技术要求:按标签标示的稀释倍数稀释后,原果汁(蔬菜汁)含量应不小于10%(5%)复合果蔬汁(浆)及饮料——(果汁+果汁)(蔬菜汁+蔬菜汁)(果汁+蔬菜汁)——100%原汁混合可称为“汁”,混合后加水称为“饮料”——复合果汁饮料原果汁含量不小于10%复合蔬菜汁饮料原蔬菜汁含量不小于5%复合果蔬汁饮料原汁含量不小于10%果汁和蔬菜汁—种类果肉饮料——水果打浆后,不经酶解和澄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饮料。——果浆(肉)含量不小于20%发酵型果蔬汁饮料——如醋酸发酵的产品(苹果醋、山楂醋饮料等)水果饮料——果汁含量较低的产品,果汁含量不小于5%其他果蔬汁饮料果汁和蔬菜汁—种类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GB17325-2005食品工业用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T21731-2008橙汁及橙汁饮料GB/T21730-2008浓缩橙汁GB/T18963-2003浓缩苹果清汁QB2657-2004浓缩苹果浊汁《果汁类饮料通则》国家标准(起草中)《蔬菜汁通用标准》国家标准(起草中)《果醋饮料》国家标准(起草中)蛋白饮料—种类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三类含乳饮料——配制型含乳饮料,乳蛋白含量不小于1%——发酵型含乳饮料,乳蛋白含量不小于1%——乳酸菌饮料,乳蛋白含量不小于0.7%——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细分为未杀菌型和杀菌型两类,突出活菌类型,使消费者更加明确只有活性菌才能对人体起到有效作用——活菌型产品:发酵型含乳饮料及乳酸菌饮料,根据乳酸菌卫生标准的要求,活菌型产品出厂数不低于1×106cfu/ml——相关产品标准:GB/T21732-2008《含乳饮料》国家标准GB11673-200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蛋白饮料—种类植物蛋白饮料类——豆奶、豆浆、杏仁露、椰子汁、花生露、核桃露等——蛋白质含量不小于0.5%复合蛋白饮料类——新增种类,复合乳蛋白和植物蛋白的饮料品种,如花生牛奶饮料、核桃牛奶饮料等。——蛋白质含量不小于0.7%相关产品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QB/T2132-2008植物蛋白饮料豆奶(豆浆)和豆奶饮料QB/T2300-2006植物蛋白饮料椰子汁及复原椰子汁QB/T2301-1997植物蛋白饮料核桃乳QB/T2438-2006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QB/T2439-1997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复合蛋白饮料行业标准(正在起草)包装饮用水—种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种类饮用天然矿泉水——新发布的产品标准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臭氧杀菌+溴酸盐的问题,取消了菌落总数,增加了三个新的致病菌(产气、绿侬、粪链球)饮用天然泉水——除矿物质指标不能达到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要求外,其余从开采、水源保护、加工工艺等都应与矿泉水保持一致。国家标准起草中其他天然饮用水——对于来源于井水、水库水、溪流、湖泊、高山冰川等,未受污染,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可以称为“天然”。国家标准起草中包装饮用水—种类饮用纯净水——经过反渗透、电渗析等水处理工艺的产品——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饮用矿物质水——强化矿物质成分的一种水,也有叫矿化水——国家标准起草中其他包装饮用水——列举调味水,不经调色,增加各种香精风味茶饮料类—种类茶饮料(茶汤)——强调保持原茶风味,出发点实际为纯茶饮料,市场上产品多数在原茶汁风味基础上调整甜味,因此定义中明确了“可以添加少量的食糖和(或)甜味剂”——要求:茶多酚含量不小于300㎎/Kg,调味茶饮料——果汁和果味茶饮,茶多酚不小于200㎎/Kg(果汁含量5%的界限)——奶(奶味)茶饮料,茶多酚不小于200㎎/Kg(乳蛋白含量0.5%的界限)——碳酸茶饮料,茶多酚不小于100㎎/Kg,1.5倍的CO2含气量——其他调味茶饮料,茶多酚不小于150㎎/Kg复(混)合茶饮料——植物和茶提取物相混合的产品,如大麦茶等。茶多酚不小于150㎎/Kg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GB/T21733-2008《茶饮料》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咖啡饮料—种类——浓咖啡饮料:以咖啡提取液或速溶咖啡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液体饮料。咖啡因含量不小于400mg/L,相当于咖啡豆含量约5%;——咖啡饮料:以咖啡提取液或速溶咖啡粉为原料制成的液体饮料。咖啡因含量在200~400mg/L之间——去咖啡因咖啡饮料:以去咖啡因的咖啡提取液或去咖啡因的速溶咖啡粉为原料制成的液体饮料。咖啡因含量不大于50mg/L——国家标准正在起草中植物饮料—种类合并了原标准中的食用菌饮料、藻类饮料新提出了谷物饮料、可可饮料——谷物饮料,如以小米、玉米、绿豆、黑豆、高粱等为原料的产品其他植物饮料——包括采用药食同源的原料调制的,如“凉茶”、“菊花茶”、“冬瓜茶”等植物饮料国家标准正在起草中谷物饮料、凉茶行业标准正在起草中风味饮料—种类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咖啡味饮料及其他风味饮料。饮料中的特征成分未能达到前面所列的种类的要求时,明确其归属于风味饮料类,这样可以减少产品类别的空白区域。可以只使用食用香精调配风味饮料。特殊用途饮料—种类运动饮料:营养素及其含量能适应运动或体力活动人群的生理特点的饮料。删去原标准“提高运动能力”的提法,可适应更为广泛的运动人群。营养素饮料:添加适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补充某些人群特殊营养需要的饮料。其他特殊用途饮料中,“低热量饮料”等,GB13432已规定。GB15266《运动饮料》国家标准正在通报WTO,预计年内发布实施固体饮料—种类考虑到各种液体饮料均可通过脱水干燥制成固体产品,因此新标准将固体饮料类列为能够给出名称的最后一类,也为未对其进行分类。要求:“稀释冲调后,应达到本表中相应种类的指标和要求”,其含义为,如果固体饮料标示为含果汁固体饮料,则应在按说明稀释倍数冲调后达到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不低于10%的要求;标示为含乳的固体饮料,应在按说明稀释倍数冲调后达到乳蛋白含量不低于1.0%的要求;标示为果味、乳味固体饮料,可以不含有果汁、乳蛋白等等。其他饮料类标准的编制落后于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列出此类是为预期不能达到而在今后可能产生的饮料留有空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欢迎指正,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饮料通则》国家标准解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25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