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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3第三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9第六章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4第七章关键工序红线卡控制度……………………20第八章事故隐患排查制度…………………………42第九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4第十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8第十一章安全生产人员资格管理制度………………53第十二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5第十三章消防与现场动火管理制度…………………57第十四章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具)管理制度………58第十五章安全防护与标志管理制度…………………62第十六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65第十七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66第十八章职业健康管理制度…………………………68第十九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73第二十章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76附件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83附件2工程项目主要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序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程序规范、过程可控,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23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1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2010)等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部是指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工程项目。第三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履行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各参建单位所属子分公司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各项目部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实施责任主体。第四条各项目部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各级管理和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2-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第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机械设备责任事故;杜绝火灾、火工品及锅炉压力容器爆炸责任事故;杜绝桥梁、隧道、地下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遏制一般C类及以下铁路交通责任事故。完成投标承诺的安全生产目标;争创行业、股份公司和地方人民政府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第六条工程项目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分时间段结合施工重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定期考核管理,完成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要求。第七条项目部与上级单位每年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接受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第八条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并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与各管理部门、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遵照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指导-3-督促各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责任目标,按照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认真实施定期考核兑现。第三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九条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积极推行和应用先进可行的管理方法和监管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第十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监督保证体系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分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项目部其他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质量)领导组(以下简称安全质量领导组)。安全质量领导组职责为: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各部门、各项目分部及作业队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安-4-全生产操作规程,推动落实项目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完成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3.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质量)例会,总结本项目上个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本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下个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要求;季(年)度末全面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确定下一季(年)度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安全管理责任目标。4.每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通报及责任追究。5.按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救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以事故为教训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采取切实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质量)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二)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配齐配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集团公司规定。-5-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制修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宣贯及演练;4.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5.协调配备本项目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制定完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7.监督本项目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9.通报本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11.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12.考核评价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4.项目部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6-(三)项目部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四)项目部工会依法对本项目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有权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修订提出建议和意见。(五)项目部应组织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资格及配备数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管。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常务)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制定落实各单位、各系统、各部门、各管理和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以责任落实为基础,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为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体系有效运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基本内容如“附件1”所示。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7-核心,是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安全生产、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实施责任的重要组织措施。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覆盖本项目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员工和生产岗位、全部施工和管理过程。工程项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详见“附件2”。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施工管理实际加以补充完善。项目部应按照国务院“国发〔2010〕23号”、行业规章和工程建设相关方要求及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建立高风险作业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带班盯岗和关键工序值班值守制度,并将其纳入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考核制度,逐级落实责任,逐级检查考核,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项目部对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工区、架子队及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每月检查考核一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部门和人员,由检查考核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8-格的,应当给予诫勉谈话或惩处。检查考核工作应公开、公正、透明,考核结果应当公示。检查考核及奖惩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妥善保存。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各项检查记录采用《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国中铁安全质量监管记录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1〕274号)规定的格式。安全专(兼)职人员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应按照股份公司《关于要求安全质量环保专兼职人员统一企业标识的通知》(2011-7号)要求,正确佩戴胸卡。第十八条定期检查1.定期检查是指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质量)领导小组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由第一管理者组织、相关领导和工管、机械、物资、安全质量、劳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质量)综合性大检查。项目部应当每月组织一次,各分项目部应当每半月组织一次,工区、架子队应当每周组织一次。2.工程项目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应事先制定检查计划、拟定检查路线、方案和检查重点,指定专人记录、拍照。参加大检查的全体人员在签到表或检查记录上签名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问-9-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于无法一时整改完成的,按照“五定”原则(定措施、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进行监督和追踪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安全的重大隐患,在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后,责令立即停工整改;3.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给予书面整改回复,严格实现闭环管理。4.检查记录、签到表、整改回复及复查验收等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具有可追溯性。5.第一管理者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代为履行职责,但事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定期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活动不能替代企业项目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及各参建单位应妥善组织安排。第十九条项目各级大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总结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和预防措施。项目部安全大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发布本项目大检查情况通报;项目分部大检查结束后三天内,发布本分部大检查情况通报。第二十条专项检查1.专项检查是指针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的专门检查。专项检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专业主管部门、安质部门和有关专门人-10-员参加。安质部门侧重检查综合性安全管理,专业主管部门侧重检查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安全。2.以下事项应由项目部组织专项检查:(1)“首件工程”、“四新工程”开工之前进行的检查。(2)大型设备铺运架;高墩大跨度梁;高大模板支架;深基坑、高边坡和深水作业;软弱围岩和不良地质隧道,地面及地下地质水文和工程条件复杂的地铁车站与暗挖工程、盾构施工;大型起重吊装、爆破作业、营业线施工等高危、高风险作业开工前后和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检查。(3)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恶劣天气(暴雨、雷电、大风、风沙、冰雪、雪凝、台风、冰雹、大雾、阴霾);极端气候(高温、低温)预防性检查和不良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坍塌)隐患排查。(4)暂停施工项目的停工前、复工前;冬季施工开始前和过程中进行的关键工序检查。(5)对内业资料、制度和措施进行的专门检查。(6)项目部认为有必要进行的其他检查。3.专项检查开始前,应对参检人员进行分工。被检单位按照各级检查要求书面整改回复后,项目部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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