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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的解决途径•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法律适用的路径1.国际法(冲突规范)/合同约定的指向/国际公约、协定、合作议定书==2.实体+程序•实体法:国内法;国际公约•程序法:国内法;仲裁规则(《纽约公约》)2一、世界法律概要英美法系:Commonlaw大陆法系:Civillaw混合法系习惯法伊斯兰教法3二、两大法系内容41.英美法系最基本原则:遵循先例最重要特征:程序先于权利赋予法官很大自由裁量权衡平法:补偿法;二者冲突时,衡平法优先重要性低,效力高JUDGE-MADELAW•COMMONLAW•EQUITYSTATUTORYLAW52.大陆法系•RomanEmpire•《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前27年-1408年《国法大全》法学家法《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法典,辅以单行法规•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性,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63.、两大法系比较•法律渊源•法律结构•法官权限•诉讼程序•法律分类•制定法;司法判例+•法典;单行法规+判例法•适用法律;+创造法律•以法官为中心+纠问式;不参与争论+对抗式+陪审团与法官的分工•公法+私法;实体法+程序法7三、法律与纠纷•程序Procedural:不能违反自然公正(naturaljustice)(美国dueprocess)——order,decision•实体substantive:事实的争议,法律的争议——judgment8事实的争议:•过去的事实;将来的事实•靠证据证明:争辩、陈词、文件证据、专家意见、鉴定意见==法官/仲裁员与考古学家/历史学家的工作有相似之处,大家都是凭证据来推断过去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并祈求尽量接近真相。法律的争议:不如事实争议之多与之繁。•有关合约的个别或多条条文的解释。在英美法下,解释合约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对待不一样。那么解释外国法律呢?•传统做法是法官根据双方的争辩,根据先例与解释合约的规则,去找出法律的问题。9四、法律与业务人员•一个合约要订得好,两方面的知识是必须的:法律的知识;对业务的了解,而对后者的了解更加重要。区分哪些条款是业务条款,哪些是法务条款?汇率相应调整条款;允许延误条款(不可抗力条款);议定赔偿损失金额;懂行的人(懂业务,懂法律,高思维)肯定会优胜于不懂行的人,这是千古不变的大道理。懂行或不懂行的人士都会遇上运气好或运气不好,所以光凭运气是短暂与不可靠的。在商业交往中,合约订得好对保护自己的利益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应谨记订约方自己是合约的主人(masterofitscontractualfate)。10五、英国合约法•substantivelawgenerallaw•大原则:对文字、用词的解释是很严格的,用了什么字,法律就推定当事人的意愿是文字所代表的含义。•例外:如果用了不恰当的字眼,但有其他足够清楚的文字说明当事人的另外意愿,那这种意愿还是会得到承认的。111.合同成立的条件•要约与承诺agreeallterms•约因/对价•无足够的抗辩理由intentiontocontract12A要约•Offer•Invitationtotreat拍卖/招标/广告/货品标价•Reoffer•firmoffer(irrevocable)/有时效的•发盘这个词是不能用其他字眼来代替的。举例:Indicate,finalindication&finalindicationwhichshallbebindingonceaccepted13要约三原则•意图明确——旨在订立合约•必须传达给受盘人•意图必须明确清楚地表明,诸如履行时间、标的、价格等等主要条款都必须明确表明。14B约因/对价consideration商务上•金钱,权益的放弃,提供服务或消息,修改原先合约,以后的生意==。商业上大家求财,一个原合约没有经济价值的约因少见。15商务以外举例:被告向他的父亲借了一笔钱。后来,他埋怨父亲在所有的儿女中对他歧视。他父亲为了求得家庭和睦,并摆脱这个儿子的烦扰,就承诺被告无须归还他的借款。他父亲死后,其遗产继承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归还这笔借款。法院认为,被告父亲这个不必还钱的承诺没有约因,只是为了制止被告抱怨的一个想法,不是一个有任何经济价值,法律认可的约因。16事后/追加的约因合同生效后出现的合同变更(variation)或补充协议问题。比如:(Ⅰ)市场上涨时卖方要求增加货价,买方出于要货等原因被迫同意,这多付的货款有否约因?(Ⅱ)船东去敲收货人在“运费已付”的提单下多付一次运费,收货人为了顺利提早收到货,同意多付一次,这多付的运费有否约因?收货人可否事后赖掉拒付,或付了后要求船东归还?•基本上是:一方让步,承诺加运费,加货价,给额外好处,等等,而“回报”(return)只是去取得另一方去履行本来就应履行的责任,这“回报”是否是法律认可的约因?可否事后推翻整个承诺或协议(通常以一份addendum或amendment)?17倾向支持:履行现有合约责任可成为有效约因。但要求有二:•不存在有胁迫(duress)情形。•履行现有合约责任确可能会替承诺人带来利益(benefit)。18举例1•在货物买卖合约中,谈判时一方在(offer)或(counter-offer)时。常说“offeropenforacceptanceuntiltomorrownoon”。但如果改变主意,该方提早去撤回这个发盘/报盘。对方埋怨明明承诺这盘有效至明天中午,为何突然收回。问对方能否在法律上做什么,这承诺有没有约因?19举例2•一条船航次期租(timechartertrip)出租给A,A是光棍租船人,在支付了一二期租金后就不付了。本来这不幸的船东负有提单的责任,必须将货物运抵目的地交给收货方。但他不仅再也收不到租金,还得去支付卸港费用,燃油与卸货费用。于是船东对收货方威胁说除非费用由收货方承担/除非运费直接由收货方付给船东而不是A,否则你将收不到货物(或者威胁发货人,如果不给好处或付费则不签发提单或船不到指定卸港)。为此,迫使收货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约定收货方负责卸港与卸货费用/运费直接支付给船东,并放弃任何对船东索赔的权利,以及不准去扣押或滞留船舶。与此同时,船东也同意指定收货方为卸港代理。问,如果你是收货方/发货方,怎么办?20续•货物卸完后,收货方“食言”扣押了船舶,并提出索赔。英国高院判这份协议是有约因,而这约因是船东同意指定收货方为船舶的卸港代理,这不是原来提单内船东要做的事。但船东虽在“约因”上站住脚,但仍在“胁迫”(duress)方面败诉。21tips•非法胁迫,但收货人/发货人答应得太爽快,那么这并不容易成立。承诺人太轻易去承诺,为息事宁人,是个危险行为,会带来无穷后患。发货人也没有在提单已出后,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去作出任何否定这一先前的承诺行为。所以,余下的抗辩只有“没有约因”而没有“非法胁迫”。•作一份最后及最终的和解协议(fullandfinalsettlementagreement)•虽然这种和解协议没有约因,也往往会因为弃权与禁止翻供的法律理论不允许推翻。22分析会同意变更协议/补充协议,有以下原因:(Ⅰ)占了不相称利益的一方有误述,误导行为。(Ⅱ)占了不相称利益的一方有非法胁迫行为。(Ⅲ)占了不相称利益的一方有欺诈行为。以上三种本身有机制来救济(Ⅳ)吃亏一方订约时自愿如此,会是他本人出于某种原因。明知知下的自愿,订约自由(V)吃亏一方无知不懂,吃哑巴亏。无知不懂不能用来抗辩(Ⅵ)其他。23Themirrorimagerule•AcceptanceacleanfixtureWearefixedFixtureconcluded•是接受发盘就是要无条件的最终的接受。若附带有条件就是还盘(counteroffer),不是承诺。•finalandunqualified•多谢你们的订单•(recapfixture)(subjectdetails)C承诺24•双方必须明确同意每一条他们想同意的条款、条件(agreementonallterms);若仍有一条或二条尚未谈妥,双方仍被视为在谈判阶段,有效合约尚未产生。除非,双方明确同意一些细节在合约生效以后或甚至在履行之后才再作商议。•英国法律不存在通过鉴定那些未谈妥的条件,条款是否很重要来确定合约有否成立的做法,只要有任何细节未谈拢,合约就不算成立。这样的地位不是去追究公道与否,而是去尊重双方用字表达了的共同愿望。25•rejection•Counteroffer•acceptsubjectto...•accept/except(接受但是除了......)•我接受(accept),不过要等我两天时间,等我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再确认。26•subjectdetails/license/finance===Otherdetailsonbasisof***Form/mutuallyagreedanduntildetailsareagreed,nocontractexists.Nolongerbinding•收到主义27举例•被告在信中开盘出售一个小农场给原告,报价1000英镑,原告派一代表拜访被告,表示还价950英镑,被告说两三天内考虑答复,后来,被告用信表示不同意950英镑的还价。原告收信后即表示同意1000英镑做交易。但被告改变主意不愿意按1000英镑出售。问:被告的开盘是否还有效?原告的同意1000英镑购买能否得到支持?28D无足够的抗辩理由•客观地看双方有否意图去订立有效合约(intentiontocreatecontract)(meetingofminds)•misrepresentation,duress,illegality,mistake——弃权(waiver)与禁止翻供(estoppels)29举例1•买卖双方在二月一号经一个经纪人谈妥一票货的价格,装港付运条件,付货方法等。当天,经纪人发出一电文说:“我们确认今天谈妥的生意如下列条件条文”(Weconfirmfollowingbusinesstodayconcluded),电文接着列出双方已同意的条件或条文。但(二月一号)就dischargerate,demurrage&despatch双方未谈。但任何一方都没回驳经纪人说:生意尚未谈妥,仍有条文要谈。•接下来,双方继续谈谈停停,直至三月十号买方提出双方没法达成协议,所以没有合约。在期间,市场下跌。问:有无合约产生?30举例2•一位香港卖家与一位英国买家(出面是一皮包公司)谈一船货。当主要条款谈定后,由于细节条款(关于卖家提供履约担保和何时做装船前预检)无法谈拢,卖家把货改卖给印度买家。三个月后,因市场急涨,买家本来是一声不吭,明显是之前合同谈不拢,突然回头向卖家索赔,告卖家不履行合约。•争论的焦点是细节未谈拢这合约是否存在,在纽约仲裁,最后是二对一判香港卖家胜利,认为留下的未谈拢的所谓细节其实是非常重要,不去谈妥会有太大的不稳定(uncertain),不完整。但只要一看,这其实非常明确(对卖家而言)的案子居然仍是只有二对一的结果,而非是一面倒判卖家胜,就可见打官司特别对这一问题不是非黑即白的简单分类。31Tips1•业务中,双方谈谈停停,是很危险的,如果是自己一方如没有充分把握去履行一合约,或尚有内部问题,或另一相关合约尚未确立,或货源未确定等,都要避免对所谈事项作最终的fix/accept。尽量停留在谈判阶段,以便可随时合法脱身。做书面记录说明:双方尚未谈妥,如用一些文字说:“acceptbutexcept”;“请你尽快回来还盘在一些未有谈妥条文上”“请你一天内务必要回来谈妥哪些条文,否则我会与其他人去做这笔生意”;进行还盘,增加/改变一些条款等等。所以如果无法确定一个合约,因尚有不肯定的事情,做法就必须要(1)拖长谈判,不要快速的同意所有条件,但在文字上要明确仍未agreeallterms,而不是谈谈停停会引起误会。(2)留一“尾巴”,最普遍是subject的使用。如果没法拖,比如买方要求你12小时内同意所有条件与取消所有“尾巴”(li
本文标题:英国合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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