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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政治:陕教版九年级 第3课 远离违法犯罪 第三课时(课件)
九年级《思品》课设计思路引导学生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别”,认识二者之间的联系,帮助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课标内容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解读违法与犯罪是法律的基本常识,又是法律对人们行为的禁止性规定,避免违法犯罪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自觉守法,避免违法尤其避免犯罪,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目标。回顾旧知•法律的概念及特征:•(1)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警察、法庭等)保证实施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的行为规范。•(2)特征:国家制定;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相关资料•(1)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全国刑事作案人员中,14-25岁的青少年占总人数的60%以上,而其中14—17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比例的89%。•(2)目前,全国未成年人在管教服刑的少年犯达1万余人,在劳教所的则更多。•(3)如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以侵犯财产罪为主,涉嫌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又称“两抢一盗”)分别占37%,32%,22%,文化程度偏低,初中文化占44%,小学文化占22%,独生子女未成年犯罪占80%。一、违法行为的概念•概念:包含两层意思:(1)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比如:成年子女不赡养父母、成年子女不送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2)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比如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等)。二、违法行为的分类回答下列问题:1、违法行为有哪四类?2、什么是违反宪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3、什么是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违法行为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③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为犯罪(违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未犯刑法)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未犯刑法)④违反宪法行为1、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或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三、凡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2、一般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①夏某某的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它属于哪种类型?②这种违法行为有什么危害?情节怎样?③这种行为受什么制裁?案例1:齐某某1998年12月13日夜,乘坐夏某某的出租车回家。到家后,齐某某下车匆忙,不慎将一个黑色皮包丢在了夏某某的车上。黑色皮包内装有人民币27000多元、一个手机、本人身份证和多张信用卡。齐某某发现皮包遗失后,迅速寻找出租车司机夏某某,并请求夏某某归还他遗失在出租车上的皮包。夏某某谎称并未捡到齐某某的物品。经过多方调节无效,齐某某只好到法院起诉。经过法院侦查发现,夏某某个人帐户多了20000多元的存款,并在找人出售一特征与齐某某遗失的手机十分相似的手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夏某某不得不承认当晚确实捡到了齐某某的物品。法院判决,根据民法规定,夏某某归还齐某某的钱物,并赔偿齐某某的损失800元。民事责任:是依据民法规定,对民事违法者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2)、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城管、教育、审计、海关等),依据行政法规,对犯有行政违法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行政拘留、警告、罚金等)。案例2:李某曾是某中学的学生,因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勒令退学。有一天,他纠集王某和赵某两个同学跑到这所中学,强行勒索其他学生的钱物,价值40元。后由校卫把他们押送到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王某等,拘留2天,勒令退回钱物的处罚。①李某等三人的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它属于哪种类型?②这种违法行为有什么危害?情节怎样?③这种行为受什么制裁?由哪一特定国家行政机关执行?阅读教材P29张某的案例思考:张某为什么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案说法四、犯罪的概念及特征:1.什么是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犯罪有哪些特征?•(1)严重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也就是说行为危害社会的“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2)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标志,确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以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达到触犯刑法的规定为依据。•(3)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刑罚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惩治”,如果我们仅仅只是将某一犯罪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而不予以制裁,那就无法体现刑法的威慑力和惩戒性,最终也无法达到规范社会的目的。三大特征紧密相连,缺一不可,它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和标准。五、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关系对比项目一般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程度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较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法律民法和行政法刑法处罚方法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一般强制性措施)受刑事处罚,如没收财产,剥夺人身自由或者生命权联系(1)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法了国家法律、法规,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2)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可能演化成犯罪。违宪法行为刑法违反行为民法违反行为行政违反行为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违反民法和行政法的行为)犯罪可转化本课小结课堂练习一、单项选择1、违法行为包括()①违反宪法的行为②违反《中学生守则》③刑事违法行为④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凡是违法行为都是犯罪行为B、凡是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C、违法行为若不及时纠正,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D、凡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处罚CA3、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①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②违反法律的行为③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④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⑤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A、①②③⑤B、①②③④⑤C、①②③④D、①②④⑤4、中学生甲某,不思学习,迷恋网吧,常常夜不归宿,屡教不改,竟然发展到持刀抢劫,致人重伤,结果受到刑事处罚,这则案例说明()A、只有犯罪才具有危害性B、教育不能减少违法C、违了法就必然会犯罪D、违法可能发展为犯罪CD二、以案说法某县一小山村,有两个少年,一个叫曾胜;一个叫苏苗,他俩一个读到8年级就辍学了;一个念完小学就在家里无所事事。这两个一起光屁股长大的孩子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经常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当地村民对他们恨之入骨,他们的父母对他们多次教育,都无济于事。后来,有一次,他们效仿录象中绑架勒索的情节,将一名小学生绑架后残忍地勒死,但未等敲诈成功,就落入法网。(1)曾胜、苏苗的行为哪些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2)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什么责任?(3)他们的行为变化过程说明了什么?一般违法:行政制裁一般违法:偷窃犯罪:绑架勒索,勒死学生犯罪:刑事责任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可能演化为犯罪。
本文标题:政治:陕教版九年级 第3课 远离违法犯罪 第三课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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