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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顶圣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监控系统维护服务合同书甲方:合肥高新区工委办乙方:安徽省顶圣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10年10月30日维护服务合同书甲方:乙方:乙方受使用方委托承揽甲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一、系统概况:1.系统名称: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服务。2.项目地址:。3.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4.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二、维保总合同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肆佰元,(小写)¥53400元。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1.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1.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1.4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2.乙方责任和义务2.1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2.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六个月壹次,全年共计贰次。2.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2.4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2.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2.6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2.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四、维保期限:本合同自2010年10月30日起生效,至2011年10月29日终止。五、维保费用计算:见附件六、维护保养项目:1、前端采集设备: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B.前端专业清洁。C.前端系统测试。D.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2、总控端系统: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B.例如:监视器: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七、付款方式:合同执行期满后七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伍万叁仟肆佰元整。八、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150元/天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3.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总金额的2%/天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九、合同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十、其它: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4.补充条款:甲方:乙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8日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本文标题:监控系统维保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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