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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概述及报告管理措施莱芜市传染病医院闫道杰提纲•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三、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四、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的管理传染病防治法概述•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法律之一。使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从行政管理走上了法制管理轨道。•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法律更加适应当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形势和要求。•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三类39种。三类分别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7N9禽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KaplowitzN.LiverandBiliaryDiseases.2nded.Willims&Wilkins.1996;pp339-47.•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对疫情报告作出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管理办法•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艾滋病监测管理若干规定•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KaplowitzN.LiverandBiliaryDiseases.2nded.Willims&Wilkins.1996;pp339-47.•报告病种•1、法定传染病/(1)甲类传染病/(2)乙类传染病/(3)丙类传染病/(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4、流感样病例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一年365天(包括双休日、节假日)防保科均接收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如有重大疫情责任人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报告时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修订)》(卫生部第37号令)•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按报告卡填写要求规范填报,信息详实,尤其要提供病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住址须从省、市、县或区、乡镇或街道、小区或村填写至门牌号)。*14岁以下患儿家长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为必填项目。*幼托儿童、学生必须填写幼儿园或学校并至班级。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教师、工人、民工、干部职员等有职业的患者,必须填写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职业为民工的肺结核患者必须要填写所在的打工单位。*病例诊断时间的填写到小时。.病例分类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病例分型: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已报告的病例跨年度必须再次报告,当年已报告的病例如复诊或再次住院可以不报告,但要在科内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再次感染者需要再报告。*乙肝病例医疗机构只能报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病原携带者。•甲、丙、戊型肝炎病例需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疟疾未分型或临床诊断病例不能报告,必须经实验室确诊为间日疟或恶性疟(须慎重)后报告,如果血片镜检不能分型,须将血片报省疾控中心复检。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肺结核•腹泻病•脊髓灰质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肺结核1.1门诊医生职责1.1.1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和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痰涂片检查和胸部X光检查。1.1.2检查结果显示活动性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上用红笔标注,并在医院肺结核可疑者门诊登记本上登记,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和三联《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转诊单》。肺结核1.2病房医生职责1.2.1对入院后诊断为肺结核及可疑肺结核的病人做好登记和报告。1.2.2待主要病情稳定后,将病人转诊到结防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填写三联《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肺结核1.3放射科/检验科职责1.3.1摄片登记本上要记录摄片结果,对肺结核病及可疑肺结核病人在可疑肺结核病人放射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1.3.2痰检结果在可疑肺结核病人实验室登记本上进行登记,阳性结果用红笔标注。1.3.3放射科、检验科应将检查结果为活动性或疑似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及时通知首诊医生。腹泻病的管理•适用于每年的5月1日-10月31日•2.1在此期间腹泻病人在肠道门诊和儿科就诊,节假日、双休日、中午及晚夜间和在急诊科就诊。2.2填写腹泻病记录本(代替门诊日志)。腹泻病的管理2.3做到“逢疑必检”,腹泻病人大便霍乱弧菌培养率>90%,对疑似霍乱病例[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等],必须检查大便常规和大便霍乱弧菌培养。2.4发现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甲肝及其它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登记。脊髓灰质炎的报告管理•发现15岁以下不明原因软瘫的病人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集大便10g左右,采血3-5ml,送检验科离心后冷冻,以便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查,以明确诊断。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凡与传染病有关联的阳性检验结果,应填写专用《传染病检验阳性结果登记簿》,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缺项。*将传染病相关的放射检查阳性结果(如活动性或疑似活动性肺结核等)登记在全省统一的《医院疑似肺结核病人放射科登记本》上。罚则•三十八条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市SRAS、流感/人禽流感具体监测工作任务。•(一)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直接和SRA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禽流感监测工作密切相关。•(二)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条且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1)发热(≥38℃);(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医院专家组会诊后即可进行网络直报–时限要求:单个:12小时;聚集性:立即–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24小时寄出传报卡不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县CDC及时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PaumgartnerG,BeuersU.Hepatology2002;36:525-31.流感样病例相关定义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实验室确定诊断的其他依据。监测时间(1)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3月为一个流感监测年度。山东省为半年监测,每年自10月1日所在周开始监测,至次年3月31日所在周结束PoupanR.JHepatol2000;32(suppl2):19-20谢谢聆听!
本文标题:传染病防治法概述及报告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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