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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机械/模具设计 > 专题题目德霖技术学院二专生网咖消费行为差异之研究
專題題目:德霖技術學院二專生網咖消費行為差異之研究學校及科系:德霖技術學院國際貿易科指導老師:林銘昌老師學生:楊淑君、邱玟瑜、張博倫、陳淑孟摘要本專題研究針對德霖技術學院二專生,進行網咖消費行為之問卷調查,並分析其消費行為的差異。由問卷結果得知,七成以上的學生曾去過網咖,且有少數的學生染上沉迷網咖的惡習。經由卡方(X2)檢定,本專題發現學生性別及對上網咖的目的、消費頻率及每次消費時數有顯著的差異。在沉迷網咖的族群中,本專題發現大都為工科學生(男生)及推甄入學的學生,因此,建議學校應加強輔導。關鍵字:網咖、網路咖啡屋、網際網路、複合式商業、消費者行為、卡方檢定1第壹章緒論一、研究背景與動機21世紀是由科技領導的新紀元,在這個新資訊所充斥的年代該如何讓資訊的傳送更快速、更方便!Internet便因應而生。也進入了所謂的網路時代。分析網咖這一名詞是在近幾年才掘起,經營型態也從單純的咖啡屋附加提供網路服務到以提供網路為主。全球首家網路咖啡屋在1990年出現於英國,台灣則是在1997年開設了第一家的網咖(詹惠雯、陳香君,2000)。早期的網路咖啡店是以賣咖啡及餐點為主,另外在附設具有網路連線的電腦為輔。但由於當時頻寬不足,速度慢,所以早期的網咖生存的時間並不久,而且也沒有廣大的流行。直到近年來科技不斷的創新,寬頻環境成熟,網咖近幾年來已轉變為以上網為主,餐飲為輔,實質上當今許多「網咖」所提供的服務,早已接近過去的電子遊藝場。由於現在的年輕學子已經把上網咖消費當作一種休閒活動,把上網咖視為生活上的一部份,對於這種現象我們陷入思考,網咖到底有何魅力能夠吸引大家前去消費。這些都是構成我們做研究報告的動機。二、研究目的目前青少年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談「網咖」,而「網咖」儼然成為最吸引青少年駐足的場所。隨著網咖快速的成長,進而衍生網咖對社會、經濟及學校教育等多方面的影響。因此本專題研究的目的:(一)了解台灣網咖發展及現況;(二)分析本校二專生上網咖的消費型態;(三)分析網咖對學生的影響並提出管理建議。三、研究步驟與方法(一)研究步驟為達成本文前節的研究目的,本專題擬採以下之研究步驟:1.蒐集有關網路咖啡屋之現況的相關研究資料,並進一步的分析整理。2.結合以上文獻資料,提出研究對象範圍及欲驗証之社會現象。3.設計問卷調查表。24.進行德霖技術學院之學生對網路咖啡屋涉足之問卷調查。5.回收並分析問卷所得內容。本研究步驟分為三部份:(1)資料的初步檢查;(2)編碼作業;(3)建檔作業。6.綜合以上之結果,提出學校對學生消費網咖的管理建議。(二)研究方法1.相關文獻資料蒐集、整理:由於網路咖啡屋是網際網路發展下的新興產物,在研究一開始便面臨缺乏相關系統性歷史資料的困難,加上其與網際網路、電腦軟體及電動玩具的發展有密切關聯,故資料蒐集分為幾個方面進行:(1)上網瀏覽國內外網站所提供的資料,包括利用搜尋引擎取得有建置網頁之網路咖啡屋及相關業者的基礎資料。(2)蒐集自1995年今各類報紙中與網路咖啡有關之報導。2.問卷調查方法:(1)內容-本份問卷內容主要是以針對本校學生到網咖的消費行為做為調查的主題。(2)抽樣方法-本研究採抽樣方式進行。其抽樣母體為德霖技術學院之學生,本份問卷採用系統抽樣法,每班抽取25名為隨機樣本。3.統計分析法:採用敘述統計分析,及以卡方(X2)統計量為檢定統計量之列聯表檢定。3第貳章網路咖啡屋簡介網路咖啡屋(Internetcafé,或稱Cybercafé),是網際網路迅速發展後,眾多週邊新興行業中之一種。其經營形式、訴求,以及消費者參與的行為,不斷隨著網路科技的突破及社會本身朝向休閒化、電子商業化的發展而變得更複雜、更多樣性(李明芬,2000)。本專題製作,依據李明芬(2000)的定義,認為「網路咖啡屋」一詞,或可追溯至早期業者以經營「網路+咖啡」的複合形式而得之。「網路咖啡屋」,也泛指所有提供電腦相關設備供人使用,並具備上網連線服務之教學、餐飲、休閒或娛樂等複合經營的營利性公共場所。一、網路咖啡屋發展緣起與現況(一)國外網路咖啡屋之發展概況最早將網路咖啡屋結合的國家是英國,而網咖的發源地則是倫敦,網路能和咖啡屋的結合與興起,其實和外國人的生活習慣息息相關,因為外國人常有在午後悠閒地品嚐咖啡,藉此放鬆自己,如果有個地方不但提供咖啡,還能附加上網服務,就能利用這個時間上線聊天,瀏覽網頁、發E-mail或是搜尋資料,這麼一來咖啡屋不但只提供休閒也成為娛樂的好場所。是故,網路咖啡屋的這股風潮迅速的在國際間各國擴散,也由於早期消費者仍習慣在家中上網,且消費價格也較為昂貴,所以最初網咖只是提供家中沒有電腦者和不能上網者一個簡單的連線服務,僅此而已。(二)台灣及台北市網路咖啡屋之發展概況大約1995年底,台灣的網路咖啡屋漸漸出現。網咖的出現帶動新商機,也結合了許多與網際網路相關連的休閒熱門場所,如:網路餐廳、網路書店、網路紅茶店及網路PUB……等。網路咖啡屋在台灣的規模,89年底約有2,000家,其規模成長至成,已有4,000~5,000家左右,在經濟不景氣之下,網咖的存在的確有其市場需求(李明芬2000)。台灣網路咖啡屋為何會發展蓬勃?其原因有三:1.網際網路的流行;2.當時台灣家庭中擁有個人電腦的比例及連上網路的設備仍處於逐步提昇的階段;43.利用大型電腦資訊賣場,提供免費或收費低廉的上網場地供民眾使用,鼓勵民眾多多接觸電腦與網路。而「網路咖啡屋」一詞之於國外,是結合其飲食習慣及其休閒方式;但「網路咖啡屋」對台灣來說,真的只是一個沿用的名詞而已,因國人喝咖啡的習慣還是不普遍,所以網咖裡所提供的大多是紅茶或其他飲料,及其他附加餐點……等,與真正源起於英國的「網路咖啡屋」,略有差異。二、網路咖啡屋的使用狀況(一)網路咖啡屋的經營方式早期網路咖啡屋之發展,很多都是從咖啡店、紅茶店或電腦資訊行業彼此「跨業」經營而來,故經營內容多單純的以提供餐點飲料、電腦設備及上網服務為主。李明芬(2000),綜合目前坊間網路咖啡屋的各種型態,約有下列幾類服務:1.提供電腦相關設備及上網服務;2.餐飲服務;3.電腦遊戲軟體出租;4.提供各種藝文書籍雜誌及音樂CD;5.教學服務;6.提供場地及其他設備服務;7.出售相關電腦設備與電子商務。依據本組所整理2001年網咖所提供的服務和李明芬(2000)所整理的網咖服務相較發現有些微不同,本組將已改變的現況敘述如下:電腦遊戲軟體出租:以李明芬所整理的電腦軟體遊軟體出租而言,業者是僅提供消費者租借相關電腦遊戲軟體光碟使用,而2001年的網路咖啡屋大多是直接將連線對戰遊戲灌於電腦中,當消費者一開機就能玩連線遊戲,不用再另外租,現在的網咖的性質較為類似電子遊藝場。(二)目前國內業者的主要經營型態林柏蒼(1996)將早期國內業者的經營型態分為下列三種:1.以網路為主以網路使用費用收入作為店面的主要經營重點。此類業者最大的特點是電腦多、專線速度快,希望提供一個普通大眾可以接觸Internet及上網的去處。52.以咖啡為主類似傳統的咖啡站經營方式,咖啡仍為最主要的經營項目,而上網則成了另一種附加服務,大部分以經營咖啡為主業,比較講究餐點與咖啡的品質。3.網路與咖啡並重大部份的業者多採取此種型態,咖啡與網路同為賣點,分開收費。目前網咖啡屋的上網費用對於「網友」來說,可能偏高許多,但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偶爾進去坐坐則還負擔得起。以網路與咖啡並重為經營型態的業者,必須同時顧及兩種客戶,說起來要經營得好並不是件易事。依據本專題研究整理自戰略高手、羅淑貞(2000),及專題製作小組實地訪查資料,發現2001年的網咖經營型態如下:1.以對戰遊戲為主:目前的網咖經營型態其實是傳統網咖的變相經營,主要是以提供連線對戰遊戲為主,業者提供快速的寬頻及遊戲軟體的服務來滿足消費者,而且有許多大型連鎖網是由軟體業者跨行而來,連線對戰遊戲為主要商品,電腦及聲光設備,只是為了能提供對戰遊戲的基本配備。2.以附加服務為主:除了完備快捷的電腦遊戲與網路資源之外,種類與數量繁多的漫畫與雜誌甚至文學、百科叢書,提供愛書人另一個選擇。自由操作的電話、傳真機、掃瞄器、影印機等OA設備,更提供便利齊全的生活、工作與休閒機能。三、網路咖啡屋的相關法令本節整理自羅淑貞(2000)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2001)。關於網路咖啡屋的相關法令及著作權法分述如下:著作權法-熱門電腦連線對戰遊戲對於網路咖啡屋的風行可說居功偉厥,網路咖啡屋業者與遊戲軟體業者唇齒相依,合作關係自是十分密切。在取得遊戲版權上,以支付授權金為主。台北市政府建設局商業管理處所擬定之「台北市電腦網路遊戲業自治管理條例草案」,已完成立法程序,法案中所定義的網咖即為電腦網路遊戲業,是指利用電腦擷取網路資料供人遊戲或以光碟、磁碟、硬碟、卡匣等結合腦裝置供不特定人遊戲娛樂之營利事業。在遊戲軟體分級方面依據「台北市網路遊戲業自治管理條例草案」規定電腦網路遊戲分為下列二級:一、普遍級。二、限制級。遊戲內容有產生或顯示自殺、吸毒、暴力、血腥、變態或其他不良行為者列為限制級。至於未滿12歲之兒童6及未滿18歲的青少年等能否進入網咖及時時間限制則都有明文規定。而全國性的網路咖啡屋的相關法令則由經濟部完成制訂「資訊休閒產業管理條例草案」,草案中認定網咖為資訊休閒業,不是電子遊戲產業,相關規定也儘量寬鬆,讓網咖業者有更大生存空間。四、網路咖啡屋對社會經濟之貢獻網路咖啡屋早在幾年前就風光一時,那時正是台灣網路風潮起步萌芽的階段,當時網路咖啡的定位,主要是針對商務人士,提供他們一個可以即時上網的網路高速環境,或收發電子郵件、或瀏覽網頁吸取新知、或透過網路來與遠地的公司保持聯絡。複合式經營的網路咖啡屋也很常見,多是現有的餐廳、咖啡廳用來招攬客人的加值服務(羅淑貞2000)。最近這兩年,因為連線遊戲風行使網路咖啡屋又找到了它的新定位,其實這情形並非台灣獨有,南韓的網路咖啡屋風靡的程度遠勝台灣,他們甚至將此一風潮視為近年來網路及軟體業的最大奇蹟,另外,中國大陸也同樣因網路咖啡屋的流行而提起民眾上網熱潮。隨著科技的進步,網路咖啡屋的盛行,掀起了一片上網狂潮,也改變e世代年輕人消費習慣。儘管現在是經濟不景氣的非常時期,這股慘澹氣氛卻似乎沒有衝擊到網咖業;全省日益風行的網路咖啡店現已經超過4,000家,越晚人越多,凌晨1至3時進入尖峰期(詹惠雯、陳香君2001)。(一)網咖帶來新商機根據中華國民網路咖啡發展協會(2001)統計,截至2001止全省大小規模的網路咖啡約4,000-5,000家左右,未來一年還會再增加500家。網咖帶動週邊產業,靠著它成長獲利的行業不少,以平均一家50坪大小的店面,約容納20-25台電腦來看,目前超過2,000家的網咖,就有超過3萬多台電腦及1,000多條TI線,對電腦公司、提供上網管道的ISP業者外、系統整合業者有不少的貢獻。在軟體方面,雖多數走向授權方式,收取權利金,但也有不少業者用推銷購買套數,對於軟體代理商及研發商而言,的確創造了不少高經濟效益的行銷通路,對線上遊戲業者來說,是不景氣中的一劑強心針。(二)網際網路的推手網路咖啡在美國、歐洲及南韓都被視為推廣網際網路重要的一環,其甚至帶動網際網路基礎建設、電腦軟體等產業的蓬勃發展。就台灣而言,網路咖啡屬於新興的熱門產業,其產業本身的關聯度也相當大,在經營層面上,涉及加盟連鎖、餐飲管理、產品授權…等。成功的網路咖啡產業更必須和電腦軟硬體、網際網路服務、連線遊戲、餐飲等業者密切配合。7(三)良好學習、休閒、交誼環境的提供者其實網路咖啡可以提供國人一良好的學習、休閒、交誼空間。在網咖裡盡情的悠遊於網際網路中,沒有壓力,也能保有個人隱私與自由。當網路咖啡產業不斷蓬勃發展,特別是寬頻網路形成一個完整的電子通路時,除了線上遊戲之外,行動辦公室、視訊會議等服務將更不在話下;未來,網路咖啡更將成為電子券商、電子音樂、線上出版商的實體據點,不啻是寬頻網路中的「7-Eleven」。五、網路咖啡屋所導致的社會問題本節整理自梁欣怡(2001)、詹惠雯、陳香君(2001)、林文婷(2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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