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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教学目的:通过学习使大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体系及运行机制,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帮助大学生树立依法治国的法律理念,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自觉性掌握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的途径和方法。培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从而提升我国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才能更好地实现以法治国的方针。教学重点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学难点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2001年12月4日,中国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在全国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将12月4日命名为“法制宣传日”,而非“宪法日”,是因为宪法与刑法、民法、诉讼法等一样都需要宣传。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把自己国家通过、颁布或实施宪法的那一天确定为“宪法日”,以示纪念。德国、西班牙、墨西哥、挪威、丹麦、俄罗斯、波兰、保加利亚等国家,或把“宪法日”规定为“国民的节日”、“全民的节日”,或作为法定的“休假日”。韩国“宪法日”这天,股市休市。其作用都是为了进行全国普法宣传,让各国公民更多更深刻地了解本国的宪法,接触法,体验法,有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武汉青年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2003年3月18日晚,孙自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大声叫喊求助,引起救治站护工的不满,遂指使救治站病友对孙群殴。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引言“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三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违宪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行政处罚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结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无权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否则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之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孙志刚案的结局:12名加害人中,1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1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1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被判3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6名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判玩忽职守罪,分别获刑2至3年。“孙志刚案”——行政法规的违宪审查孙志刚家属:获国家赔偿2003年8月10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法的产生和国家的产生一样,都与阶级社会的形成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历史上不存在无国家的法,也不存在无法的国家。对什么是法,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期以及同一时期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法的产生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一、法律的词源二、法律的一般含义三、法律的历史发展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一、法的词源1.从词源上分析:中国“法”字的古字体为“灋”,《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所以触不直去之,从去”。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灋”有三层含义:神明裁判强制性公平性廌是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灋与廌是同一种神兽,是古人杜撰出来的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动物。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角去触理曲的人。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所以具有法的意思,也是中国古代最早明文记载表示法律含义的字之一。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中国最早的“法”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与“法”经常连在一起使用的“律”字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音的一种工具,引申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律”合一“法”强调“平”、“正”、“直”;“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2、古今“法”的观点分析(1)西方学者:“自然法”、“神法”与“实在法”“自然法”是指一种人类的普遍理性,它是先验的、永恒的,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是“实在法”的渊源,它的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是指主权者的命令,是由国家主权者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反映了立法者的意志,具有强制性、拘束力,是规章、秩序的代名词。“神法”来自上帝的意志,它是先于人类产生,并且是永世长存的最高的“法”,是判断人类行为是非善恶的最后标准。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2)中国学者:先王之法或圣人之法与后王之法。不存在纯粹的理想法。“圣人之法”或“先王之法”是后人对古圣先贤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被认为是最完美地体现天意和民意(“顺乎天,应乎人”)的法,它是后代君王效法的典范,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法。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唐律》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中国古代法典,共十二篇,五○二条。34条断狱篇专则18条捕亡篇62条杂律篇27条诈伪篇60条斗讼篇54条贼盗篇罪律24条擅兴篇28条厩库篇46条户婚篇59条职制篇33条卫禁篇事律57条名例篇总则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3、性质分析:法是公开的、具体的、客观的、确定的标准,是追求有序这个目标的行为规范。关于“法”与“法律”的一般认识:*法是国家判断人们行为曲直的标准。*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判断人们行为曲直标。准的文件。*在中文中法与法律在许多情况下可以通用,但有些含义不尽相同。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二、法律的一般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家法与国法.MPG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创制(创制性)两种方式和途径:制定、认可国家强制(强制性)2、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3.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性)4.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三、人类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在原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而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范是风俗和习惯。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阶级出现,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就逐渐形成了,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就相伴而生了。中国:最早的法禹刑古巴比伦:汉莫拉比法典古罗马:十二铜表法法律的产生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1、奴隶制法律(一)奴隶制法的产生1)、经济原因: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的出现;产品交换;私有制产生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人的出现2)、阶级原因:奴隶主与奴隶两大对立阶级出现;阶级关系取代血缘关系3)、文化原因:文字的出现及其广泛使用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古典奴隶制法(古希腊、古罗马为代表)与古东方奴隶制法(古巴比伦、印度、中国为代表)的区别汉谟拉比法典——“世界上最早、最系统、最完整的成文法典”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果一个人伤了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一个人折了贵族的手足,还折其手足”,但”如果贵族阶级的人打了贵族出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合505克)。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则要遭割耳。”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2、封建制法律(一)封建制法的基本特征1)、确认和维护封建主阶层对土地的占有,维护封建地主与农民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2)、法自君出;3)、公开确认和维护等级特权制度;4)、刑罚残酷,野蛮擅断。(二)中国封建制法和西欧封建制法的区别1)、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是否出现于封建社会内部不同;2)、封建等级特权制度的表现不尽相同;3)、法的渊源不尽相同;4)、法律的指导思想不同。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3、资本主义法律①资本主义法的产生——资本主义法权关系产生于封建社会中后期*罗马法的复兴: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从此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学者采用中世纪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因而得名为“注释法学派”。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②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法系的概念: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大陆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英美法系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体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③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2)、确认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资本主义的议会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三权分立制度等③、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第一、法律渊源不同(成文法;不成文法)第二、法典编纂传统不同(公法私法;衡平法普通法)第三、法律结构不同第四、法律适用传统不同(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第五、诉讼程序不同第六、职业教育传统不同4、社会主义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主要特点?本质——首先,反映工人阶级的意志;其次,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联盟。也反映了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要求祖国统一的愿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只有在自己的先锋队的领导下,用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起来,才能形成统一的有组织的力量,并使自己的意志正确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特点:(一)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二)国家意志性与高度科学性的统一(三)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体系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16日,上海,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黄洋的被害,令与他同专业的同学难以相信。黄洋是四川自贡人,家境贫寒,但个人非常努力,成绩也很优异。他是为了给母亲治病,才立志学医的。平时在班级里,他勤奋好学,多次获得学校奖学金。据了解,她母亲手术费都来自他的奖学金。在他喝到有毒水时,感觉到异样特意倒掉了原有的水并清洗了饮水机。以防同室其他同学喝到。这也引发了网友关于“误杀”的猜测。,嫌疑人林某上海市二中院于10月30日立案受理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该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2010年,林某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中山医院见习。在此期间,林某依然保持不错的成绩,并在研究生学生会担任干部。在复旦的校外冠名奖学金名单中也有林某的名字。林某曾在自己的书中写下“我热爱医学,立志献身医学事业,为祖国医学发展与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这样的誓言。“林看起来挺阳光的,也挺开朗的。”与林某一起组织过活动的段同学回忆,林某碰到熟人都会主动打招呼,对师兄师弟也比较客气。不少见过林某的校友,对其的描述仍大多是“阳光、热情”。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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