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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科技企业加速器(五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关于科技企业加速器(五期)建设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科技企业加速器(五期)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广州科学城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内容、承包范围1、工程内容:招标内容包括E-1、E-2、E-3共三栋14层高员工宿舍以及地下一层(局部二层)的地下车库、室外绿化广场、景观绿轴、室外道路系统,总建筑面积97598.6m2。2、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2)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具体如下: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有关文件,承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施工和工作: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和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排污工程、通风、电梯采购与安装、智能化采购与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屋面及市政配套道路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指除上述所列工作外,所有为完成本项目而实施的实体工程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本项目的电梯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1高低压配电部分不在本合同范围。具体为电房地面±0.00以下施工、电房外墙施工、进出电房的预埋管安装以及电房内的消防报警、低压柜出线外(即低压柜出线开关外)2在本次合同范围内,另电房的土建、电气、通风、墙上的门、窗、排气扇、防雷接地和电房内全部设备安装不包含在本次合同范围内。2项目临电工程包含在本次合同范围内,其中包深化设计、包检测检验、包验收送电。2)施工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3)施工总承包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协调费由总承包人与发包人单独发包的承包人协商解决,该费用由发包人单独发包的承包人承担。但总承包人向发包人单独发包的承包人收取的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协调费,不得高于发包人单独发包工程对应的中标价(需扣除单件5000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价格的2%。三、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包保修、包现场总体组织和管理配合服务。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原因(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四、合同工期1.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300日历天,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进场施工。开工日期暂定为2011年4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以监理、甲方最后审核确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计划为准。2.关键节点工期要求:(1)2011年7月20日前完成±0.00以下结构;(2)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3)2012年2月15日前完工。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由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5.8(5)款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五、质量、安全文施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确保一次验收合格,争创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六、合同价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3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256720115.12元(大写:贰亿伍仟陆佰柒拾贰万零壹佰壹拾伍元壹角贰分)。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1808202.41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万捌仟贰佰零贰元肆角壹分);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元。七、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1.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于科技企业加速器(五期)建设工程的有关文件(发包人在收到后尽快通报给承包人);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本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7.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8.发包人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9.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内容为准。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与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所约定的内容为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施工、管理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移交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4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加盖印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五份,发包人执十份,承包人执四份,监理单位执一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发包人: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帐户名称: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020—电话:传真:020—传真:5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执行6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1.3发包人1.3.1发包人:在本合同中指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3.2合法继承人: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依据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的规定,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的承接单位使用的所有权人。在继承生效后,合法继承人享有发包人在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切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1.6设计单位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单位是:广州市瀚景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6.1设计单位代表:指本工程设计单位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工程设计职责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写明。本工程的现场设计代表:另行通知;职权:另行通知。1.7监理单位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是: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8工程师《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工程师,如无特别注明,均是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1.14工期1.14.1节点工期:指在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承包人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数。按工期网络计划的一般线路和关键线路分为:一般节点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1.23小时或天1.23.1天:指事件发生当日的0时至当日的24时的时间段。71.24通知:指合同中所提及的各方之间的传达意思表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同意、答复、批准、指令、证书、决定等等。除《合同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外,只有采用书面形式的通知有效。1.25“综合单价包干项目”、“综合合价包干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和计量计价补充规定”。1.26“工程款”:指承包人按计量周期完成工程进度造价在扣除相关费用(含劳保基金、预付款、保留金等)后的净款额。1.27“工程进度款”:指承包人按计量周期完成工程进度的实际工程造价。1.28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包括通用条款第29条所定义的工程设计变更和第31条所定义其它变更,由于设计需要或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这些变更会引致工程量清单内数量发生变化、或工程量清单内项目的局部内容发生变化、或新增了工程量清单内没有的项目。1.29专业施工单位:指与发包人直接签订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承担专业工程(包括工程类和安装类)相应施工承包资格和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1.30甲供大型材料设备单位:指与发包人直接签订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的甲供大型材料设备单位。1.31招标控制价:指发包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价,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公示。招标控制价:¥259315860.96元。1.32投标最高报价值: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审定并公示的投标上限价。(执行开发区的专业下浮系数规定)。1.33承包人中标下浮率:承包人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100%1.34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进度计划协调管理;公共临时设施管理;公共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设施管理;现场综合管理;内部沟通与外部协调;总体设计与技术督导的协调配合;为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提供标高、基准点与平面控制、轴线;提供工作面(含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洞);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成品保护;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为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提供生产、生活用场地;提供公共运输道路和通道;提供公共水平、垂直运输设施;提供公共外排栅、外脚手架以及其它管理和配合服务。1.35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配合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总承包管理费和专业工程配合服务费。施工总承包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进度计划协调管理费;公共临时设施管8理费;公共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设施管理费;现场综合管理费;内部沟通与外部协调费;总体设计与技术督导协调配合费;提供标高、基准点与平面控制、轴线的费用;提供工作面(含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洞)的费用;成品保护费;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的费用以及其它管理费。专业工程配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为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提供生产、生活用场地的费用;提供公共运输道路和通道的费用;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的费用;提供公共临时设施搭拆的费用;提供公共水平、垂直运输设施的费用;提供公共外排栅、外脚手架的费用以及其它配合服务费。1.36施工图审查单位本合同施工图审查单位是:。书面函件送达的地址:。电话:。1.37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承包人。1.38工程综合考评小组:指在本项目建设实施期间,由发包人组建的,代表发包人对各参建单位综合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评的机构。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于科技企业加速器(五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有关文件(发包人在收到后尽快通报给承包人);(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本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7)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本文标题:加速器五期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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