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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终结阶段投资意向→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规划→征地→拆迁→报建→招标投标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生产运营→投资后评价第三章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筑工程系肖永刚案例导入第一节概述一、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的概念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指事先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单位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并存的模式。《建筑法》有关规定:1、企业执业资质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二、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1、建设工程只能由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专业知识和具有一定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及其所组建的单位来承担。2.只注重管理单位资质,而对具体执业人员没有要求,出现高资质单位承接任务,而由低素质、低水平的人员来完成任务,使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难以保证;3.一些高水平专业人员,由于其所在单位资质较低的限制,使其聪明才智和业务能力难以发挥;4.工程建设相应责任只能落实到单位,对具体执业人员的责任都难以追究,出现问题是集体负责,表面是集体共同负责,实际却是人人都不负责;5.实行工程建设执业人员资格注册制度,以形成建筑行业管理的国际惯例,便于与国际接轨和交流。三、从业单位的条件根据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工程建设从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业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第二节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一、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划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二、目前我国的企业资质管理法规体系目前我国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已比较完善,主要法规有: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2001.7.1起施行)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2001.3.1起施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2001.6.29起施行)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2001.8.29起施行)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2000.3.29起施行)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2000.6.30起施行)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2000.3.1起施行)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它又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三类。1、施工总承包资质: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又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12类。2、专业承包资质: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但是不能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可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60个专业类别。3、劳务分包资质: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它只能进行劳务分包,不得从事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活动。劳务分包企业又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等13类。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获得一类主项资质的同时,还可在各自资质序列内申请类别相近的其他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等4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如下:1特级资质标准①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②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③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④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23二级资质标准4三级资质标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国际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及设计勘察。截至2012年11月,中建股份及所属子公司现有各类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经营资质共计723个,其中: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特级资质16个、公路工程总承包特级1个、市政公用工程特级1个,施工资质597个,勘察设计资质110个。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公用总承包3个特级资质,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三特”资质、“1+4”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在资质方面位列全国建筑行业之首。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组织机构资质的申请与审批(1)资质的申请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中央管理企业的所属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资质的审批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以下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资质的监督管理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建筑业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资料。建筑业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承包工程范围四、其他企业资质等级1、(1)、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开发经营业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专营和兼营两类。(3)、专营企业是指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的企业;兼营企业是指以其他经营项目为主,兼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三、四共4个等级。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建设部审批;可承担房地产项目的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及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地域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1资质一级企业(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资质二级企业3资质三级企业4资质四级企业恒大地产集团是中国十大房地产企业之一,它连续五年荣登中国房地产企业10强,并拥有中国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国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中国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中国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现已发展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房地产企业之一。恒大地产集团年开发面积为690万平方米,在中国的土地储备已超过5000万平方米,其地产项目和土地储备分布在全国25个主要城市,拥有项目57个,覆盖高端、中端及中高端、旅游地产等多个产品系列。恒大地产集团1、资质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应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企业统计年报资料;(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7)其他有关证明文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资质审查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资质审查部门发给资质证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1)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2)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3)企业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4)企业破产、歇业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6)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是指依法取得资格,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2)、工程勘察分为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四个专业。(3)、工程设计按归口管理部门分为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核工业、机械电子、兵器、船舶、航天航空、冶金、有色金属、化工、石油化工、轻工、纺织、铁道、交通、通信、水利水电、农业、林业、商业、广播电影电视、民用航空、建筑材料、医药、人防、物资、黄金、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30类行业。(4)、当前,我国对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的资格实行一业一认证制度。(5)勘察(3类):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乙两级,确有必要设丙级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可以设丙级。③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承担任务的范围:①综合类甲级承担任务的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②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企业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③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企业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承担业务的地区不受限
本文标题:31工程建设从业单位执业资格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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