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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完整版)模块一初步认识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的确认1.固定资产的特征(定义)(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目的是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不是用于这一目的资产不能视为固定资产。企业生产出的机器设备用于出售,就不是固定资产。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用于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投资性房地产。(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3)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态,可以重复使用。注意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工具器具和作为包装物管理器具等不属于固定资产。2.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应当同时满足一下2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实务中,需要判断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个可能性要超出50%(%50)。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依据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复习: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通常,取得固定资产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所有权已经属于企业,不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持有该固定资产,均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如果没有所有权,即使该项固定资产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有时,某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够控制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企业,也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加以确认。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过程中,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因此,企业应将其各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有时需要根据所获取的最新资料,对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合理的估计。例如企业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等资料,按暂估价值确认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做调整。模块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企业构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包括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例如建造固定资产的利息资本化。为了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累积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进行核算。1.固定资产2.在建工程3.工程物资“工程物资”账户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等而准备的各种专用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企业领域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物资的实际成本。一、外购固定资产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企业购入的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买价、运杂费、装卸费、专业人员服务费、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入账。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1)不动产、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2)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无论在会计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备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3)企业购入的动产固定资产若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若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例5-1】2009年10月5日,企业购入一台生产用不需要按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元,另支付运费2000元。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借:固定资产(50000+2000(1-7%)=)518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20007%=)8640贷:银行存款60500【例5-2】企业新购入中央空调一套,准备改建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款项尚未支付。借:固定资产2340000贷:应付账款2340000【练习1】2013年9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就可以直接投入使用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0元,增值税170000元发生的运杂费5000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1000000+5000×0.93=10046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5000×0.07=170350贷:银行存款11750002.购入的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企业购入的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将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要单独核算,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需要资本化,计入到成本之中。【练习2】2013年9月3日,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250000元,增值税42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3000元,款项已经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原材料一批价值24200元;应付安装工人工资为5100元,确认的职工福利费为7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乙公司的会计处理:(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295500元借:在建工程250000+30000.93=2527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30000.07=42710贷:银行存款295500(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应付安装工人工资、应付福利费等合计为30000元借:在建工程30000贷:原材料24200应付职工薪酬——工资7100——福利700(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282790贷:在建工程252790+30000=282790【练习3】假定练习2为企业购置的中央空调,空调安装后形成了企业自有房产的配套设施,其他数据不变。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增值税不可抵扣,因此,需要资本化)(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295500元借:在建工程295500贷:银行存款295500(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应付安装工人工资、应付福利费等合计为30000元,原材料分摊的进项税额转出4114元借:在建工程30000+4114=34114贷:原材料24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20017%=4114应付职工薪酬——工资7100——福利700(3)中央空调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329614贷:在建工程295500+34114=3296143.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在实务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如果这些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4.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该项购货合同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计算现值所选择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的利率。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之和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成本之中。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其账务处理为: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练习4】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特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该设备价款共计9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在2007年至2011年的5年内每年年末支付180万元。2007年1月1日,设备如期运抵甲公司并开始安装。2007年12月31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安装费398530.6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假定乙公司适用的折现率为10%。(1)购买价款的现值为:1800000(P/A,10%,5)=18000003.791=6823800元2007年1月1日,融资购入大型设备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xx设备6823800未确认融资费用2176200贷:长期应付款——乙公司9000000(2)确认信用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如表6-1所示。(3)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为设备安装期间,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xx设备682380贷:未确认融资费用682380借:长期应付款——乙公司1800000贷:银行存款1800000借:固定资产——xx设备7506180贷:在建工程——xx设备7506180(4)2008年12月31日借:财务费用570618贷:未确认融资费用570618借:长期应付款——乙公司1800000贷:银行存款1800000以后期间的账务处理与2008年12月31日相似。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自建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1.自营工程(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机器设备等动产作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中抵扣。【例5-4】2009年9月10日,公司自建一条生产线,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30000万元,支付增值税51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不含增值税)20000元。领用材料一批,实际成本3000表6-1单位:元日期确认的融资费用分期付款额①②2007.1.12007.12.3168238018000002008.12.3157061818000002009.12.31447679.818000002010.12.31312447.7818000002011.12.31163074.42﹡1800000合计217620090000003124477.81636925.5800③=期初③+①-②682380057061804476798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2007年1月1日应付本金余额元,增值税为510元,以上均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工程物资3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贷:银行存款351002)工程领用物资借:在建工程20000贷:工程物资200003)工程领用原材
本文标题: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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