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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知识1、什么叫集体协商、集体合同?2、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3、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4、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5、如何理解区域、行业集体合同?6、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7、如何依法产生协商代表?8、集体协商代表有哪些保护措施?9、报送材料有哪些?二、操作程序1、准备阶段2、协商阶段3、送审阶段三、参考文本1、集体协商制度2、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3、开展集体协商事宜的复函4、集体协商会议情况记录5、职代会(职工大会)关于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6、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7、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审核报送表8、各类合同范本:①集体合同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④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指南一、基本知识1、什么叫集体协商、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也称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只要双方的主体、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一年。2、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3、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3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0条:“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吉林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4、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关劳动标准与劳动条件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补充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惩与裁员等事项。二是有关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条款。包括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中止的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等。三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它内容。5、什么是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区域工会和行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本区域、行业内用人单位的代表或者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区域、行业集体合同适用于小型企业,一般超过5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单独签订集体合同。6、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劳动关系的某项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每年签订一次。女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协议书。矿山、交通、化工、建筑行业的企业应当签订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协议书。7、如何依法产生协商代表?一是集体协商的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二是职工方协商代表产生有两种方法。①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②由本单位职代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女职工较多的,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三是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的产生方法。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或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四是双方可以聘任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五是双方可以各自确定候补协商代表一至两名。其产生的程序、任期与协商代表相同。协商代表出缺时,由候补协商代表递补。8、集体协商代表有哪些保护措施?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聘用)合同;其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9、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需要哪些材料?《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文本需要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送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集体合同审查报送表;(2)企业集体协商说明;(3)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通过决议;(4)协商情况记录。二、操作程序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一般应遵循“三个合法原则”:第一双方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第二签约程序要合法,第三合同内容要合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操作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1)宣传发动。主动向企业行政领导和职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2)依法产生协商代表(参见基础知识第6条)。(3)确定协商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确定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和议题。对个别职工提出的一时难以满足的要求,做好说服解释工作。(4)起草合同文本。根据协商议题,收集集体协商的有关情况资料,起草集体合同草案。草案可以由一方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起草。(二)协商阶段(1)平等协商。集体协商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由双方人数对等的正式代表参加,其基本议程如下:①确定协商会议主持人。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召集和主持。②宣布协商会议议程、协商规则和纪律。③协商发起方首席代表介绍集体协商的准备过程、协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提出议案的理由和依据。④协商受约方首席代表就对方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⑤全体代表讨论,本着互相信任、以诚相待和良好的合作态度,充分发表意见。⑥集体协商一般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对协商内容逐条进行商议确定。在协商中,任何一方均可提议增加新的协商内容,但一般在原定议题协商完毕后,再就新增内容进行商议。⑦双方首席代表归纳协商意见,就协商一致的意见提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⑧集体协商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2)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形成后,要经过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全体职工代表(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协商代表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3)双方代表签字。用人单位和职工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应当在通过的集体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三)送审阶段(1)报送审核。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文本之日起15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如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2)公布。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三、参考文本1、集体协商制度2、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3、开展集体协商事宜的复函4、集体协商会议情况记录5、职代会(职工大会)关于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6、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7、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审核报送表8、各类合同范本:①集体合同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④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辽源市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经辽源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全体员工与辽源市(以下简称企业)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是双方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本企业的全体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企业依法经营,认真履行本合同,尊重并支持工会工作,积极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依法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第四条企业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五条职工应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企业财产,保守企业秘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自觉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和决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企业工资按照岗位价值和绩效进行薪酬分配。推行体现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和绩效贡献的薪酬体系。第七条工资制度及支付办法企业工资总额按集团公司工效挂钩办法随企业经济效益递增;职工的工资额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增长。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根据企业效益适时提高企业岗位工资标准。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约为元,比上年增长%。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企业执行辽源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月。企业每月应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员工的婚、丧、探亲假有关工资、福利按国家规定执行。女职工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经企业同意参加的各类培训、学习、会议等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不影响工资。第八条员工绩效企业依据经济效益状况、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核定职工考核期绩效奖金基数和发放标准,具体发放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第九条加班工资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和本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一个工作日内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基本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企业工时制度按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实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三种方式,具体执行行业统一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工时制管理,积极执行“五法一大”,提高工时利用率,有效降低职工劳动强度。第十二条企业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应按上级规定补发相应的加班工资。第十三条休息休假企业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休假、事假等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履行企业与员工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第十五条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指导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工会应向职工宣传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职工了解文本内容,增强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第十六条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应重视和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企业在实施经济性裁员过程中,裁减人员方案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第十七条工会在企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人数超过职工总数30%、续订率低于80%时,应向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工会汇报,确保企业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第十八条工会有权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九条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教育,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第二十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并按规定使用企业提供的安全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一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造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二条每两年为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
本文标题:东辽县总工会集体合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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