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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主讲柯于珍教授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一、适应加强企业成本管理的需要二、适应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需要三、适应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需要四、适应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需要一、衔接两大体系即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和管理会计体系二、体现两个结合1、和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需求相结合2、和目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相结合三、实现三大突破1、建立制造业和非制造业企业统一适用的产品成本核算体系,兼顾制度的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2、是以国民经济分类标准划分的20大类行业为基础,并结合财政部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所涉及的13个行业,科学、系统地整合划分了11个行业类别;3、体现企业管理发展的新需要,适度引入现代企业成本核算的新实践,促进发挥成本信息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第四章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第五章附则一、产品成本核算模式的历史沿革二、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三、产品成本核算的定义四、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一)国外1、美国成本会计准则20世纪初期,美国联邦政府就开始希望通过建立会计标准,来管理供应商的成本会计实务,规范以成本为基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成本分配方式和数量,以保护政府免于为货物或服务过度付款的风险。其特点:是围绕政府采购服务,围绕政府采购合同来制定的;具有绝对的法律地位,需要强制执行。特点:1、准则是指导性的,不是强制性的,为日本成本会计实务提供了清晰的基本框架2、日本成本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现了日本独特的产品成本核算体系分批法和分步法也被包括在准则中,其构成了日本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的基础确定了工时在企业成本会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启示:1、成本会计准则应该是指导性的2、成本会计制度的制定和颁布应该由政府来执行3、注意成本会计制度与财务会计准则的协调4、将成本管理思想写入成本会计准则中特点:多数服务于核算和内部管理双层目标。(二)国内1、1992年以前的全部成本法(完全成本法)2、1992年至今的制造成本法3、历年发布的有关成本核算办法和行业会计制度4、本制度体现了对历年制度办法的继承与发展(一)制定依据(第1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2、企业会计准则(二)关于建立产品成本核算规范体系1、本制度的目标⑴通过财务报告,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产品(存货、营业成本)的有关信息。⑵产品成本核算作为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满足内部管理决策的需要。2、分层次建立产品成本核算体系⑴本制度作为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规范,确定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和一般原则;⑵在本制度的统领下,充分考虑有关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分行业的产品成本核算规程。(三)本制度的适用行业划分(适用范围)本制度以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为基础,并结合财政部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涉及的行业,划分了行业类别。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行业包括: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软件和计算机服务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和社会工作;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财政部以往发布的若干行业会计制度和行业核算办法,行业的种类主要涉及:工业、农业、房地产开发、旅游和饮食服务、施工、邮电通信、农业、交通运输、地质勘察、勘察设计、金融、保险等。1.制造业(含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农业(农林牧渔业)3.批发零售业4.建筑业5.房地产业6.采矿业7.交通运输业(含仓储业)8.信息传输业9.软件及信息服务业10.文化业及其他行业(含租赁与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注意:不适用金融保险业本制度行业划分的理由和意义:一是基本上覆盖了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核算办法所涉及的行业范围,有助于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二是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基本一致,确保本制度行业划分的科学性,便于企业理解和操作;三是涵盖了国民经济分类中的主要类型,确保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备广泛适用性;四是考虑到金融保险业的企业在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规定金融保险企业不适用本制度。(一)关于产品(第3条)观点1:工业产品观点2:有形产品+无形产品(服务或劳务)本制度:产品是指企业在其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外延进行了扩展,规定产品也包含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二)关于成本本制度:(第3、5条)产品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耗费,能够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应当计入产品成本,否则应计入期间费用。简单来说:成本就是对象化的生产费用。四、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一)关于产品核算环境的整体要求(第4条)1、建立健全企业成本管理: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考核及评价等。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成本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3、强调成本核算与管理。1.划清营业性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2.划清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3.划清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4.划清各月份的费用界限5.划清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6.划清本月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费用界限本制度在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三个章节中,均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成本核算对象、对有关成本项目进行组合,以及在此基础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1、股东、债权人:关注投资本金的保全和盈利能力,以及债权的本息能否如期足额收回,这些都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2、企业的经营者:关注生产经营消耗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矫正经营“轨迹”,降本增效。产品成本信息通常属于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企业成本资料不必对外对外报告;为此,本制度并未对产品成本信息的披露和报告作出强制规定。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有关披露和报告即可。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就是将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从而计算出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的客体确定成本核算项目对成本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成本的归集、分配和结转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一)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谁”的成本。成本核算对象,是指为计算产品成本而确定的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的范围,是被计算成本的客体,是生产费用的归属对象和生产耗费的承担者,是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应考虑的因素1、成本核算实体:如产成品或半成品;2、成本计算空间:如各厂或各生产步骤;3、成本计算时间:如日历月份或产品生产周期(三)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第8、20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第二十条: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例如:定价决策时:需要特定产品的成本信息(产品维度)进行生产流程优化决策时:需要各个生产步骤的成本信息(工序维度)进行营销决策时:需要掌握特定订单或客户的产品成本信息(客户订单维度)应符合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生产类型:企业生产技术过程和生产组织相结合方式。按生产技术过程分按生产组织方式分生产类型单步骤生产按生产技术过程分按生产组织方式分生产类型多步骤生产按产品品种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发电、采煤企业)连续式生产:(纺织、冶炼)装配式生产:(汽车制造)单件生产按生产技术过程分按生产组织方式分生产类型成批生产造船、重型机械制造大批生产:(塑料制品厂)小批生产:大量生产面粉、化肥厂不同的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决定了对这几个基本要素的不同组合,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核算方法。一般来说,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是三种基本的成本核算方法。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第9条)(一)品种法及适用范围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适用范围: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中,如果企业管理上不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的企业(二)分批法及其适用范围分批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方法。适用范围: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主要有:1.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的企业;2.品种经常变化的小型企业;3.试制新产品的车间;4.承揽修理业务的加工厂。(三)分步法及其适用范围分步法:是以产品的品种及其所经过的生产步骤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适用范围:多步骤连续式复杂生产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企业。(一)农业企业(第10条)种植业——品种、成长期等畜牧养殖业——群别、生长期等林业——种子、苗木、树种、批别、成长期等渔业——品种、捕捞期等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二)批发零售企业(第11条)批发零售企业——采购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注意】零售企业主要经营方式包括经销和联销。联销方式下,不涉及商品采购,因此也不涉及成本核算对象。(三)建筑企业(第12条)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四)房地产企业(第13条)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组织方式:自建和外包。(五)采矿企业(第14条)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六)交通运输企业(第15条)1、货物、旅客(飞机、火车、汽车、船舶)运输等业务航线、航次、单车(船、机)、业务类型(客运、货运业务)、基层站段、主要货种等2、仓储业务、堆存、港务管理等业务码头、仓库、堆场、成本责任部门(库场队)、仓储货物的性质(普通仓库、冷藏仓库、恒温仓库、特种危险品仓库)等3、装卸业务成本责任部门(机械作业、人工作业)、作业场所、主要货种等(七)信息传输企业(第16条)信息传输企业:电信企业等。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1、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2、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3、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4、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5、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6、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7、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8、无线寻呼业务;9、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例如租用高速信息组成的传真存储转发网、会议电视网、专用分组交换网、虚拟专用网(VPN)、数据捡索、数据处理、电子数据互换、电子信箱、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等业务。(八)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第17条)软件产业包括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两部分。特点:①开发成本很高、产品复制的边际成本很低;②沉没成本很高、付现成本很低;③人工成本很高、材料成本很低。第十七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科研设计与软件开发等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课题、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确定成本核
本文标题: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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