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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概要第8章国际多式联运8.2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组织方式8.1国际多式联运基本概念8.3国际多式联运单证8.4有关法律与惯例28.1.1多式联运的概念8.1.2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8.1.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8.1.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38.1.1多式联运的概念多式联运有以下三种表达方式:IntermodalTransport,MultimodalTransport和CombinedTransport,目前,其含义基本是相同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ofGoods)关于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的定义是:“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meansthecarriageofgoodsbyatleasttwodifferentmodesoftransportonthebasisofamultimodaltransportcontractfromaplaceinonecountryatwhichthegoodsaretakeninchargebythemultimodaltransportoperatortoaplacedesignatedfordeliverysituatedinadifferentcountry.Theoperationsofpick-upanddeliveryofgoodscarriedoutintheperformanceofaunimodaltransportcontract,asdefinedinsuchcontract,shallnotbeconsideredas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即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接送业务,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48.1.1多式联运的概念8.1.2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8.1.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8.1.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58.1.2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1.发货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签订一份多式联运合同2.多式联运是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业务3.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负责4.多式联运开展的是国际间货物的运输5.货物全程运输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一张多式联运单证68.1.1多式联运的概念8.1.2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8.1.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8.1.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78.1.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中对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transportoperator,MTO)的定义为:“Multimodaltransportoperatormeansanypersonwhoonhisownbehalforthroughanotherpersonactingonhisbehalfconcludesamultimodaltransportcontractandwhoactsasaprincipal,notasanagentoronbehalfoftheconsignororofthecarriersparticipatinginthemultimodaltransportoperations,andwhoassumesresponsibilityfortheperformanceofthecontract.”即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其本人或通过其代理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当事人,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和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88.1.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具备下列特征:1.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货主本人或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同时又以货主的身份与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因此具有双重身份。2.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所发生的货损、货差负责,但其可向分承运人追偿。3.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拥有运输工具也可以不拥有运输工具。98.1.1多式联运的概念8.1.2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8.1.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8.1.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108.1.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1.网状责任制2.统一责任制11内容概要第8章国际多式联运8.2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组织方式8.1国际多式联运基本概念8.3国际多式联运单证8.4有关法律与惯例128.2.1海陆联运8.2.2海空联运8.2.3陆桥运输138.2.1海陆联运海陆联运是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方式,也是远东/欧洲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方式之一。148.2.1海陆联运8.2.2海空联运8.2.3陆桥运输158.2.2海空联运目前,国际海空联运线主要有以下几条:1.远东—欧洲2.远东—中南美3.远东—中近东、非洲、澳洲168.2.1海陆联运8.2.2海空联运8.2.3陆桥运输178.2.3陆桥运输陆桥运输是指利用大陆桥,使大陆两端的集装箱海运航线与专用列车或卡车连接起来的一种方式。我们现在所指的大陆桥运输(LandBridgeTransport),是用横贯大陆的铁路或公路作为中间桥梁,将大陆两端的海洋运输连接起来的连贯运输方式。188.2.3陆桥运输目前主要的陆桥运输形式有1.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SiberianLandbridgeTransport)2.北美大陆桥运输(NorthAmericanLandbridgeTransport)19内容概要第8章国际多式联运8.2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组织方式8.1国际多式联运基本概念8.3国际多式联运单证8.4有关法律与惯例208.3.1多式联运提单8.3.2多式联运运单218.3.1多式联运提单1.多式联运提单的定义多式联运提单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和货物已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还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凭证。228.3.1多式联运提单2.多式联运提单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1)货物的外表状况;(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3)发货人、收货人名称;(4)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地点和日期;(5)交付货物的地点;(6)经双方明确协议,交付货物的时间、期限;(7)表示提单为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声明;(8)多式联运提单签发时间、地点;(9)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授权人的签字;(10)有关运费支付的说明;(11)有关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的说明;(12)有关声明等。238.3.2多式联运运单1.多式联运运单的定义多式联运运单(Non-NegotiableMultimodalTransportationWaybill)是指当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海运及其他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服务时,签发的具有不可转让性质的运输单据。多式联运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可转让,仅具有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多式联运合同证明和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证明的功能。248.3.2多式联运运单2.多式联运运单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托运人名称;货物交付给……;通知方地址;装货港或起运机场;启运日期及航班日期;到达日期;卸货港;最后目的地;运费支付地点;正本份数;标志及件数;包装内容;毛重;交付条件;货物说明及外表状况;签发地点及日期;联系人或代理人名称及地址等。25内容概要第8章国际多式联运8.2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组织方式8.1国际多式联运基本概念8.3国际多式联运单证8.4有关法律与惯例268.4.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8.4.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8.4.3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8.4.4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78.4.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1.多式联运单证2.发货人的义务3.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义务和责任4.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5.索赔与诉讼288.4.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8.4.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8.4.3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8.4.4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98.4.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适用范围2.多式联运单据3.发货人的责任4.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5.索赔与诉讼308.4.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8.4.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8.4.3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8.4.4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318.4.3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1.多式联运单证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3.诉讼时效328.4.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8.4.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8.4.3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8.4.4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338.4.4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定义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定义3.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4.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本文标题:8 国际多式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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