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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阴金塔建筑集团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霞栖苑三期安置房工程工程地点:马镇工程内容:土建(桩基)、水电安装、室外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拟建设九幢多层安置房,建筑面积32796.79㎡(竣工结算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11月8日竣工日期:2011年6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4天(已扣除春节假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约肆仟伍佰捌拾叁万元(人民币),最终价款按审计数为准。¥:约45830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2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7月8日合同订立地点:徐霞客镇镇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机关(章)年月日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建筑法》、《合同法》、江苏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及江阴相关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性文件。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按通用条款规定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施工图五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4姓名:薛晓庆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临时用水、用电接至施工现场(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满足施工道路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以书面通知承包方(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有关部门及行业的要求进行保护(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5每月月底提供验工月报一份,每月底提供月度进度计划一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有关规定及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承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现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前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现场环卫要求。(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开工前。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开工前。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施工现场临时停电停水。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3.双方约定的其它因素。4.设计变更增加等因素四、质量与验收6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砼浇筑前后、墙体、门窗、屋面防水等分部按规定办理。19.工程试车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乙方全面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本工程为甲方委托乙方建设霞栖苑三期安置房工程,经双方商定,由乙方全额垫付工程款,具体回购方式为第一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20%,(如审计结束,按审计价的20%支付,如审计未结束,按合同价的20%支付),第二期:第二年(指第一期起满一年)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三期:第三年(指第一期起满二年)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四期:第四年(指第一期满三年)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五期(指第一期满四年)付清余款。23.合同价款及调整①、本合同价款统一采用双方确认的标底确定。(1)合同价格: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测算,材料价格按当期江阴市建设局定额站材料信息指导价格,进行测算并让利2%。合同总价约4583万元,最终价款按审计数为准,决算时材料价格按施工时段同期信息指导价的平均价计算。(2)利率:按年利率10%计。(3)计息计式:年月日起开始计算,审计前按合同价款计算,审计后按审计价格计算,工程项目回购起按回购余款计算,本金我、利率同步结算。②、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③、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基础处理等工程增加,按定额预算按实结算。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7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八、工程变更8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交竣工图1份及全套工程资料1份32.2竣工结算约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方在60天内提供全部结算资料,建设方在90天内审计结束,如审计超过90天未结束则要按送审额结算。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⑴乙方必须按施工图、施工规范、文明施工。有关属隐蔽、变更工程,须经甲方、监理、跟踪审计三方共同确认后方可施工。所有经费最终按跟踪审计审计后按实结算。⑵在工程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均有乙方自负。⑶在质量上如属乙方偷工减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2)采取第一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一律不分包9分包施工单位:39.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地震、战争、台风、洪水等人力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现场施工人员参加劳动保险。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共四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47.补充条款(1)质量惩罚:本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工程,质量达到招标要求。(2)工期惩罚:如乙方未能按承诺工期完成承包的工程,每拖延一天按造价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甲方。(3)涉及到工程价款的签证,应有监理方审核签署,业主方、跟踪审计部门签署作为结算依据。(4)误期赔偿金额:逾期天数×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误期赔偿费限额:中标合同价的1%。10(5)本工程暂时开工44号~47号四幢,建筑面积约15500M2。2011年6月30日交付使用。(6)本工程为甲方委托乙方建设霞栖苑三期安置房工程,经双方商定,由乙方全额垫付工程款,具体回购方式为第一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20%,(如审计结束,按审计价的20%支付,如审计未结束,按合同价的20%支付),第二期:第二年(指第一期起满一年)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三期:第三年(指第一期起满二年)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四期:第四年(指第一期满三年)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五期(指第一期满四年)付清余款。(7)利率:按年利率10%计。(8)“利率计算及计算时间”。“计算时间按合同工期的50%全额计算”,“利息按本金乘以年利率再乘以年数同步结算”。(利息为不开票,如要开票税金按实际发生额另行计算。)(9)政策性调整按上级文件调整。(10)检验试验费,按09费用定额中《通用措施项目费》第11条执行(实验室费用)。(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1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万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12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13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阴金塔建筑集团公司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保修期内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无偿保修,由于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可以维修,发包人按实承担费用。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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