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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傅佳电话:13648373938E-mail:335302599@QQ.com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一、施工合同的变更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当事人即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在《合同法》中称为合同的转让,所以在《合同法》中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我们这里所说的施工合同的变更指的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即合同内容的变更。(一)施工合同变更产生的原因1.业主的原因2.勘察设计的原因3.承包商的原因4.监理工程师的原因5.合同的原因6.其他方面的原因(二)施工合同变更的内容和方式施工合同变更的内容主要是工程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程量的增减质量及特性的变化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施工顺序的改变永久工程的删减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三)施工合同变更责任分析1.设计变更主要指项目计划、设计的深度不够,项目投资设计失误,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规范的出台、设计错误、施工方案错误或疏忽引起的变更。设计变更实质是对设计图纸进行补充、修改。设计变更往往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分项的新增或删除、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变化、实施方案的变化。对由于业主要求、政府城建、环保部门的要求、环境的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应由业主承担责任。涉及费用增加或工期拖延的,业主应予以补偿并批准延期。而由于承包商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变更,必须由承包商自行负责。2.施工方案变更(1)承包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修改施工方案的责任。(2)重大的设计变更常常会导致施工方案的变更。如果设计变更由业主承担责任,则相应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也由业主负责,反之,则由承包商负责。(3)对不利的异常地质条件引起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一般应由业主承担。在工程中承包商采用或修改实施方案都要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案例1、合同的履行承担转移还是合同的债务转移1、甲与乙在2000年5月8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大米的合同,合同约定:乙供给甲一级大米3000吨,2000年9月31日以前交货,货到后付款,每吨1500元。合同签订后,乙又与某粮站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由粮站将3000吨一级大米于2000年9月底以前送至甲处,货到并经验收后,由乙向该粮站按每吨1200元支付货款。该粮站在合同订立以后,四处筹集大米,于2000年9月21日将3000吨大米送至甲处,经验收因品质不合格甲拒绝收货。2000年11月甲以乙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但乙认为他已将债务移转给粮站,此系粮站违约所致,与己无关。请问:(l)乙的理由成立吗?(2)法院应如何认定本案的责任承担问题?答:(l)乙的理由不成立。乙的理由是否成立关键在于乙是否已将其债务移转给某粮站。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是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即债务承担合同中必须具有明确的移转债务于第三人的内容,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具体到本案,乙与某粮站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债务移转之规定,且也未经债权人同意,因而不能据此认为乙对甲的债务已经发生了移转。(2)乙与某粮站之间的合同,实为履行承担,而非债务承担。所谓履行承担,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承担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与债权人无关,债务人仍对债权人负担债务,同时得请求该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处于债的关系之外,对债权人并不负担债务,债权人也不得向第三人请求履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自己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消灭,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的债务也归于消灭。第三人不履行或违约履行时,债权人仅能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因此。本案中,法院应判定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乙在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依法再追究某粮站的违约责任。(四)施工合同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的变更中,主要表现为合同价款的调整,通常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处理: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该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按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由承包商自身责任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商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新加坡海滩路新加坡以花园城市而著称,新加坡居民都希望他们这个岛国能够永远接近大自然。由世界著名建筑设计公司“培训与合作伙伴”所设计的这栋摩天大楼,既为城市中心增添了许多住宅和办公室,同时也为该地区带来了绿色的环境。空中花园、绿色阳台和地面花园构成一个绿色的立体空间,一个巨大的天篷可以为居民提供一个休憩的场所。一、变更与转让合同的变更内容的变更主体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合同转让债权人变更——权利的转让1、禁止转让的法定事由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及其效力:1)债权人有通知的义务。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合同权利转让的特别效力:a从权利的随同转让b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对受让人c债务人对受让人可主张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案例材料公司与建筑总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建筑总公司对大酒店的250万的债权转让给材料公司。材料公司将转让协议交给大酒店,要求大酒店支付该部分债务。大酒店以未接到建筑总公司的通知为理由未履行,材料公司起诉大洒店。则:1)法院如何判决?2)本案应吸取什么教训(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大酒店(次债务人)材料公司(债权人)建筑总公司(债务人)250万债务人变更——债务的转让1、经债权人同意2、特殊情况下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3、合同义务转移的特殊效力(1)债务人的抗辩权随债务的转让而转让(2)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让而转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施工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二、合同的终止1、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的混同7、其他合同的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通知的方式)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预期违约3、延迟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根本违约)4、延迟履行,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提存定义: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构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书150页)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债权人的继承、监护人提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以及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重庆幻山商业中心区近年来,重庆作为中国最新设立的直辖市,发展越来越快。很明显,为了顺应城市人口膨胀的趋势,这个城市需要以一种聪明、有效的方式进行扩张。2006年,重庆大学的建筑设计师们提出了一种绿色商业中心区的设计方案。根据该方案,城市的社区都将模拟该城市多山的自然地形而建,住宅建筑也有相应的规划。在山顶之上,是现代化的住宅区;而在山谷之中,则是传统的中国住宅。开放的绿色空间将用于生态发电和水循环。据设计师介绍,这种能源节约型设计方案总共可以节省22%的能量消耗,而且还可以利用可再生能源取代11%的传统能源。习题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A.应由胡某承担B.应由沙某承担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A)案例1、合同的解除及后果兴达公司与山川厂于某年12月30日签订了一份财产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兴达公司租用山川厂5台翻斗车拉运土方,租赁期为1年,租金必须按月付清,逾期未付,承租人承担滞纳金;超过30天仍不付清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次年2月1日兴达公司接车后。未付租金。山川厂两次书面通知兴达公司按约付租金,并言明逾期将依约解除合同。但兴达公司仍未付。同年6月10日,山川厂单方通知解除与兴达公司的合同,并向兴达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损失12000元。问:1.山川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山川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答:1、山川厂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租金必须按月付清,逾期未付,承租人承担滞纳金,超过30天仍不付清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兴达公司1992年2月1日起接车后,未付租金,山川厂两次通知其给付租金,并言明逾期将依约解除合同,兴达公司仍未付,至1992年6月10日长达四个月时间,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已成就,故山川厂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山川厂通知兴达公司解除合同的做法也是合同的。2、山川厂的损失应由兴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山川厂有权要求兴达公司赔偿损失。兴达公司应承担山川厂损失的赔偿责任。新加坡EDITT绿塔新加坡EDITT绿塔方案可能是所有绿色城市规划中最简单的一种。这个方案是专门为新加坡量身定做的,它将在城市中心增添一栋美丽的绿色居住建筑。这栋大楼有26层,它最具特色的地方体现在光电板、沼气发电站和自然通风系统等设计。外部的绿色墙壁覆盖了一半的建筑,它既可以起到自然遮阴和空气过滤的效果,同时也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水循环利用系统可以满足大楼55%的用水需求,太阳能电池板可以为大楼提供40%的所需能量。绿塔由国际著名的生态建筑大师杨经文和东姑-汉沙共同设计。合同的违约责任三、违约与争议(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争议的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在履行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通过仲裁或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通常的程序是:1.出现争端和纠纷,双方应先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可以提请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3.当事人不愿意和解的,如果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方式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4.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方式或当事人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赔偿小复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的表现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免除—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积极要件: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客观上造成了违约的事实2、消极要件:不存在免责事由(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迪拜朱美拉花园公园大门迪拜以无数神奇的建筑而著称,这个公园大门的设计方案就体现了这一点。这个大门由三对巨塔组成,每对巨塔在顶部以悬空花园相连在一起,形成三重大门的形状。根据整个设计方案,该地区还将包括另外四对巨塔。这四对巨塔主要是用于住宅和商业区。朱美拉花园区的每一栋建筑都将是环境友好型的建筑,都能够产生和利用可替代能源。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实际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预期违约迟延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履行数量不足履行方法不当违反附随义务地点不符合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承担赔偿损失违约金其它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定金制裁与违约金选择适用约定性补偿性一旦约定则有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缔约过失责任&违约
本文标题: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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