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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中国的民族音乐艺术是世界上非常具有特色的一种艺术形式。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文明中,创造了大量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形成了有着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的民族音乐体系。这一体系在世界音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要认识中国音乐,不能仅仅会唱一些中国歌曲,听几段传统乐曲,还必须从民族的、历史的、地域的角度去考察中国音乐,了解中国音乐,从而真正理解中国音乐的内涵,了解它在世界音乐体系中的地位和历史价值。民族音乐是最能反映不同民族文化特色的艺术形式。民族音乐作为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在素质教育中,具有坚定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与民族自豪感的重要作用。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孙,我们有义务有责任承担起继承并发展我们中国民族音乐的历史重任,为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改革开放促进了外来文化的交流与借鉴,新奇感使一些现代人热衷追求新潮、新艺术形式,而忽视了本民族固有的艺术精粹。尽管民间音乐还在静静的流传繁衍,然而它的重要性和社会作用在一些层面已经慢慢开始被淡忘忽视。新一代文艺工作者要认识民间音乐的博大精深,重视民间音乐的生存与发展,要把创新植根于民间音乐,深入学习研究民问音乐的精髓,保护、继承和发扬民间音乐的优秀文化,切实为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作出贡献民族音乐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富有民族特色的各种文化形式的综和,同时又是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音乐文化里包括了多种文化,涉及到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因为各种类型的民族民间音乐是在劳动中创造出来的,它不仅仅是一种音乐现象,其中也体现了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文化、民俗、语言、美学观点,同时也寄托了一种文化的情思,其所涵盖的情感和精神是这个民族的灵魂与思想,是这个民族精神的载体。匈牙利音乐家柯达伊这样说过:“民族传统有机的继承,唯有从我们的民间音乐中才能找到。”意思是说,作为文化的民族民间音乐具有继承的价值,民族音乐教育同时也具有爱国主义教育的积极意义。要加强民族音乐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力度,民族音乐不能在不经意间消亡。从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中国的昆曲被列为世界首批19个“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一,到2009年,我国已经有古琴、南音、侗族大歌、粤剧、格萨(斯)尔、藏戏、玛纳斯、花儿、西安鼓乐、呼麦、中国朝鲜族农乐舞、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以及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等29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世界上列人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这标志了我国的民问艺术已成为世界人类的共同遗产受到重视和保护,那作为炎黄子孙就更不应该淡漠和遗弃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历经千年昌桑而不灭的文化,民族音乐是民族文化的一个分支,中国丰厚的民间音乐是非常丰富的,它是民族的,也应该是世界的。
本文标题: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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