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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工作湖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2010年7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一、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目的和原则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组织三、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四、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方法和步骤五、人口查询工作要求一、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目的和原则是整个人口普查工作的一部分,但又是普查登记之后单独进行的一次调查。目的:是评价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质量,并不评价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的登记质量,也不评价抽中普查小区的登记质量。一、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目的和原则原则:事后质量抽样调查,要做到实事求是,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与普查登记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如实反映,严禁修改原普查登记表。一、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目的和原则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组织(一)成立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机构1、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成立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省级事后质量抽查工作。2、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建立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指导组,负责培训和协调抽查工作。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组织(一)成立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机构3、每个被抽中的普查小区设一个抽查组,负责被抽中普查小区的抽查工作。每组由指导员1人,抽查员3-4人组成,负责被抽中普查小区的普查表和抽查表的有关数据录入以及抽查工作。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组织(二)抽查人员的组成抽查人员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从各级人口普查机构中抽选专门的抽查人员。在人员选调上采取异地交流的方法进行,具体业务人员从市、县两级普查机构中抽取。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组织(三)抽查人员的培训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培训省级事后质量抽查人员。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培训抽查工作人员。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组织三、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一)抽查的范围抽中普查小区的完整地域范围。三、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二)抽查的对象•抽中普查小区内登记的人包括:1、2010年11月20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2、户口在本户,2010年11月20日晚未住在本户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三、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二)抽查的对象•《死亡人口调查表》:小区内的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20日死亡的人•注意抽查时应在该普查小区登记的人口,包括:1、普查时不居住在本普查小区,抽查时居住的人2、抽查时该普查小区的户籍外出人口•不登记: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现役军人三、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范围和对象四、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方法和步骤四、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方法和步骤抽查工作流程抽查前的准备抽查登记数据录入上报抽查登记的方法抽查表的填写方法1、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1月16日前将抽中的各省普查小区和普查小区所在县级单位名单通知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名单组织抽查小组并培训抽查员。(一)抽查前的准备2、国家将每个抽中的普查小区名单及地址码密封在一个信封里,派抽查组送到被抽中的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当场拆封宣布被抽中的普查小区。(一)抽查前的准备3、封存普查小区的普查表和死亡人口调查表。4、抽中县要提供普查区的普查区图、普查小区图、户主姓名底册、普查表和死亡人口表。(一)抽查前的准备5、抽查人员审核《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由抽中普查小区所在普查区的负责人带领抽查人员沿抽中普查小区的边界走一遍,使抽查人员了解抽中普查小区的范围,并对《普查小区图》进行补充和完善,对《户主姓名底册》进行核查。(一)抽查前的准备1、抽查登记的方法和要求以2010年11月20日零时为标准时间,尽可能在两天内登记完毕。全部采用入户访问的方式,参考《户主姓名底册》逐户进行登记,凡可能有人停留过夜的地方都要查看。填写事后质量抽查表和事后质量抽查死亡人口表。(二)抽查登记2、抽查表的填写方法(1)事后质量抽查表户记录有五项,包括:一、本户序号;二、2010年11月20日晚居住本户的人数;三、户口在本户,2010年11月20日晚未住在本户的人数;四、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20日的出生人口;五、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20日的死亡人口。(二)抽查登记(1)事后质量抽查表人记录有八项,包括:R1.姓名、R2.性别、R3.出生年月、R4.抽查时点居住地、R5.户口登记地、R6.到2010年11月1日止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R7.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R8.是否已普查登记。2、抽查表的填写方法(1)事后质量抽查表抽查时先填户记录,后填人记录。人记录中“R8.是否已普查登记”是指被抽查人口的普查登记状况。对于选项1(已在本户登记)和选项2(已在其他地方登记)可以进行双选。其中,对于在其他地方登记的人口,要详细填写地址和户主姓名,如果不清楚详细地址,可以在地址栏中注明家里的电话或村长的姓名等。2、抽查表的填写方法(1)事后质量抽查表事后质量抽查表一户一张,表内第一人要填户主。超过5人的户加表填写,从第2页起只需填写户记录第一项“本户序号”和个人情况(人记录)。一户登记完毕后,要将所登记的人名,念给申报人听,得到申报人确认。2、抽查表的填写方法(2)事后质量抽查死亡人口表包括五项指标:S1.户编号;S2.姓名;S3.性别;S4.出生年月;S5.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20日死亡人口的死亡月份。2、抽查表的填写方法(2)事后质量抽查死亡人口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对死亡人口进行登记。2、抽查表的填写方法小结:务必准确查清抽查时居住在本户的人口数量、户籍外出人口数量、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对出生人口、死亡人口除入户登记外,还应采取向邻居调查、召开熟悉情况人员的小型座谈会、向妇幼保健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或其他有效办法把出生、死亡人口登记准确。2、抽查表的填写方法数据录入利用《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系统》,由国家下发。数据录入分两部分进行:一部分对当地抽中普查小区的人口普查登记表进行录入;一部分对事后质量抽查表数据进行录入。(三)数据录入各被抽中的普查小区在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组要将以下文件直接报送到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一)事后质量抽查表;(二)事后质量抽查死亡表;(三)数据录入电子文件;(四)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总结。(四)上报四、事后质量抽样调查的方法和步骤小结:工作日程(一)11月16日—11月19日抽查前的准备工作。(二)11月20—24日抽查登记,数据录入。(三)11月25日报送录入数据文件,抽查表和死亡表。(四)11月26日后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数据汇总与比较。(五)12月15日报送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总结。五、人口查询工作要求五、人口查询工作要求查询对象只对在“事后质量抽查表”中“R8.是否已普查登记”项回答“2、已在其他地方普查登记”的人进行查询。根据所回答普查登记的具体地址,查询当地普查表上是否登记了此人。五、人口查询工作要求人口查询工作流程下发“人口查询表”查询工作结果上报查询方法查询表的填写(一)下发“人口查询表”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按省分类后,将“人口查询表”反馈给各省。(二)查询工作1、查询方法由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利用电话(传真、网络)对需查询的人口在原普查登记地的普查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上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二)查询工作2、人口查询表的填写查询后,根据查询的具体情况在“1.已登记”、“2.未登记”或“3.无法查询”上进行圈填。“无法查询”是指要查询的地址不详细而无法进行查询。(三)结果上报上报内容:1、国家反馈给省的“人口查询表”,包括个人记录;2、查询情况工作小结。五、人口查询工作要求小结:工作日程(一)12月5日前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按省分类后的“人口查询表”反馈给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二)12月15日前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人口查询表”以及工作小结上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人普办业务组:87840753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14-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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