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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闵涛[本章能力目标]学会处理一般合同纠纷及进行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运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填写示范文本中协议条款内容的能力。[本章知识目标及学习要求]了解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其解释顺序,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索赔的处理,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的解除;熟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有关的条款;掌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及施工合同的管理。[本章重点、难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及施工合同的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有关的条款。第一节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概述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要求,进行建筑、安装的合同。(二)特点1)特殊性2)长期性3)多样性和复杂性4)严格性(三)作用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一)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二)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简介《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1)协议书总纲性的文件,就最重要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协议。主要条款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等;(2)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质量标准;(5)价款(用大、小写表示);(6)组成合同的文件;(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的生效时间。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2)《通用条款》将施工合同中共性的一些内容抽出来汇编的一份完整的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质量与检验;(5)安全施工;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6)合同价款与支付;(7)材料设备供应;(8)工程变更;(9)竣工验收与结算;(10)违约、索赔和争议;(11)其他。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3)《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4)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一)合同当事人1)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通用条款)合法继承人指因资产重组后,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组织可以作为合同的当事人。2)承包人指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二)工程师1)工程师的委派(专用条款)工程师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或者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1)是否规定实施强制监理,但职责不得相互交叉。(2)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3)工程师易人。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书面通知。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1)颁布部门规章(推行合同范本制度)2)批准工程项目的建设包括: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许可证。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4)已确定施工企业;(5)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经审查)及技术资料;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6)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规定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30%。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3)对建设活动实施监督(1)对招标申请报送材料进行审查;(2)对中标结果和合同的备案审查;(3)对发包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和承包人指定的项目经理的备案材料审查;(4)竣工验收程序和鉴定报告的备案审查;(5)竣工的工程资料备案等。备案(备查):指这些活动由合同当事人在行政法规要求的条件下自主进行,并将报告或资料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存档。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2、质量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领取开工证之前,发包人应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1)对各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施工图审查、委托监理);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指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按合同规定,甲供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2)监理单位有委托监理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的任务相符;项目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对现场发现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3)施工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有施工承包合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员等配套齐全,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质量事故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以检测手段为辅。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1)地基基础工程抽查的主要内容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抽查基础砌体、混凝土和防水等施工质量。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2)主体结构工程抽查的主要内容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3)竣工工程抽查的主要内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有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工程观感质量。三、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3)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3、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第二节施工合同管理一、施工进度管理1、按进度计划检查监督(每月)2、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3、暂停施工1)暂停施工的原因外部条件的变化;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一、施工进度管理协调管理的原因;承包人的原因。2)暂停施工的管理程序(48小时内)4、工期延误1)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一、施工进度管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一、施工进度管理2)工期顺延的确认程序(14天内)5、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1)签订提前竣工协议。2)承包人修订进度计划和制定相应的措施。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二、施工质量管理1、工程质量标准。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3、使用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施工。三、支付管理1)计算工程量2)工程款支付四种形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金。(1)工程预付款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回。扣回方式:按工程进度(款)设节点;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三、支付管理(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的合同价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可调价款、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等,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3)工程质量保修金三、支付管理3)价款调整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中标通知书(中标价)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工程预算书(价)在协议内约定。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专用条款):(1)固定价格合同。(包干价)(2)可调价格合同。(按实价)(3)成本加酬金合同。4)工程结算(竣工验收28天内)第三节索赔的处理一、索赔的概念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实质上是承包商和业主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重新分配过程。二、索赔的基本特征1、索赔是一种权利主张,是双向的。2、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3、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4、索赔应明示(书面文件),其内容和要求应明确而肯定。5、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的单方行为。三、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合同缺陷)。2)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如: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外界条件、地下文物或构筑物。3)业主方原因引起的索赔(1)拖延提供施工场地及通道。(2)拖延支付工程款。三、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3)指定分包商违约。(4)业主提前占有部分永久工程。(5)业主要求加快施工。(6)业主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数据有差错。4)监理原因引起的索赔(1)延误提供图纸或拖延审批图纸。(2)其他承包商的干扰。三、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3)重新检验和检查。(4)工程质量要求过高。(5)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不合理干预。(6)暂停施工。(7)提供的测量基准有差错。5)价格调整引起的索赔6)法规变化引起的索赔四、索赔的程序指从索赔事件产生到最终处理全过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四、索赔的程序(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五、索赔工作主要步骤1)索赔的提出(1)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的提出是索赔工作程序中的第一步(在规定的期限内),也是索赔成立的有效和必备条件之一。业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索赔起因,以减少损失。五、索赔工作主要步骤(2)索赔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索赔事件的发生与损失的情况描述,索赔的理由和根据、索赔的内容和范围、索赔额度的计算依据与方法等,并附上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报告的审核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立?(1)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五、索赔工作主要步骤(2)非承包商自身的过失或不可预见的风险所造成。(3)
本文标题:建设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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