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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合同的履行2第一节合同履行概述一、合同履行概况1、概念:合同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的过程。32、附随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A-60★理论基础:诚实信用原则★性质:法定义务4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情势变更原则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51、实际履行原则•债务人应按照合同交付约定的标的物,提供约定的服务•不得随意以其他标的或服务代替•合同履行的最基本原则•合同目的实现的基本保障62、适当履行原则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主体适当标的适当履行方式适当履行地点、期限适当73、协作履行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84、情势变更原则(1)概念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9(2)要件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情势变更是当事人缔约时不能预见的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情势变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10(3)法律后果♀变更合同,使履行合同公平合理♀解除合同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司法解释(二)A-2611案例一2003年1月,王某与A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协议,A公司将其所有的某饭店出租给王某经营,租期三年,租金每年30万。2003年由于非典的影响,该饭店经营困难,全面亏损,王某遂以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A公司认为非典是暂时的,不构成不可抗力,不同意解除合同,否则要求王某承担单方毁约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12请思考(1)王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2)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13三、履行的具体规则(一)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A-6114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1、当事人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3、以上方式仍不能确定时,适用62条15(1)质量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格不明确:*按缔约时履行地的价格3、按照第61条无法确定时A-6216(3)履行地点不明确*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17(4)履行期限不明确:--随时履行(5)履行方式不明确:--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6)履行费用不明确:--履约费用由债务人承担18选择题1、甲(南京)与乙(乌鲁木齐)在广州秋季交易会结识,订立了合同,但仓促间合同的许多具体条款未约定。(1)未约定价格,只约定在南京交货,则按照:A、缔约时广州该货物的市场价格B、履行时广州该货物的市场价格19C、缔约时南京该货物的市场价格D、履行时乌鲁木齐该货物的市场价格E、履行时南京该货物的价格(2)合同约定,货物由乙负责从乌鲁木齐运到南京交给甲,但运费如何承担未约定。则:A、甲、乙各出1/2B、甲承担C、乙承担20(3)如未约定付款地点,则甲应当在哪里付款给乙?A、乌鲁木齐B、南京C、广州(4)如未约定交货地点,则乙应当在哪里交付标的物?A、乌鲁木齐B、南京C、广州212、当事人就合同的标的物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A、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B、通常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通常标准D、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224、执行政府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A-6323执行政府定价(1)正常履行时:*按履行时的价格执行(2)一方违约时的履行:*按不利于违约方的价格执行243、甲乙签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执行政府定价,约定2011年3月1日交货,3月15日前付款。3月20日该标的物政府定价上涨。若甲3月25日交货,则按照什么价格交易?若乙25日才付款,则按照什么价格交易?A、均按照新价格交易B、均按照旧价格交易C、前者按照新价格,后者按照旧价格D、前者按照旧价格,后者按照新价格25第二节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概述1、概念:双务合同中,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不履行其债务的权利。262、种类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履行是否存在先后先履行抗辩权27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A-6628同时履行抗辩权1、概念: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思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说明什么?292、构成要件*双方互负合同义务*双方互负的债务履行期限已至*须对方未履行债务*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303、法律效力*暂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对此不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思考其意义在于预防还是补救?31选择题4、甲、乙共同向丙、丁购买大米500吨,每吨价款2500元,约定甲、乙、丙、丁各负连带责任,但未约定履行先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有权一同向丙、丁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B、甲、乙无权一同向丙、丁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C、甲、乙必须一同向丙、丁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D、甲、乙必须分别向丙、丁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32三、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A-67331、成立要件•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342、抗辩权的效力后履行一方中止履行自己债务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先履行一方按约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应履行其债务35选择题甲乙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3年5月10交货,乙于2013年5月30日前付款。5月10日,甲交付货物,乙验货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试用发现部分货物质量也存在瑕疵,不能正常使用,则:A、乙可拒绝付款B、乙不可拒绝付款C、乙不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D、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36四、不安抗辩权1、概念: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出现法定情形难以履行合同,而中止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372、适用要件*合同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的履行期限未至*后履行一方存在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以上情形383、法定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A-68394、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A-6940抗辩权的行使*通知义务--行使该权利应及时通知对方*继续履行义务--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应继续履行--否则,可解除合同415、抗辩权滥用之法律后果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A-6842选择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属于:A、违约行为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行使先诉抗辩权D、行使不安抗辩权43案例一2012年9月甲与乙签订合同,甲将自己的单身公寓以80万元买给乙,约定分三次付款,甲应于12月底将房腾空交付给乙。10月,乙按约付了25万元头期款。不久,甲得到确切消息,乙曾因打架被判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至今仍无固定工作,于是担心乙无力付款,以房价偏低为由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44甲于是提出由乙提供保证人,但乙到12月底仍未提供,并要求甲按约交付房屋。甲拒绝交付房屋,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并在2013年1月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履行合同,并承担迟延的违约责任;甲在答辩状中称,由于乙未提供担保,自己已通知其解除合同。45(1)甲是否可以房价偏低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为什么?(2)甲在12月底未交付房屋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甲可否以乙未提供担保人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为什么?请思考46第三节合同履行的保全一、概述1、含义:指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危害债权人债权,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其债权,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472、种类合同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3、性质合同的对外效力,涉及第三人48二、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A-73-149代位权1、概念: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502、性质*代位权是法定权利*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513、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司法解释(一)A-1152司法解释(一)A-12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53司法解释(一)A-1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544、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A-73-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司法解释(一)A-1655司法解释(一)次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A-13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A-18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21561、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问丙催要,乙遂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选择题57A、乙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丙偿还债务B、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000元的债务582、下列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是A、甲被法院判决偿还乙100万债务后,立即将房产过户到其父亲名下B、丙向丁主张丁欠自己的钱已经到期,
本文标题:新合同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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