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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目的与要求合同的商定是对外贸易活动的重要环节。它既是一个业务问题,又是一个法律问题。通过对出口合同的磋商准备、磋商内容、磋商程序等的学习,能够分析国外目标市场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选择相应的对策,制订出口经营方案;掌握磋商谈判的原则、策略及方法,能够撰写贸易函电及起草合同。重点难点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以及法律步骤,《公约》关于发盘与接受、撤回与撤消的规定;搞好交易磋商与订立合同应注意的事项。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交易磋商的含义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交易磋商是指交易双方就交易条件进行洽商,以求达成一致协议的具体过程。它是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必须具有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阶段。交易磋商的内容交易磋商的内容,涉及拟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以及商品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其中以前7项为主要内容或主要交易条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选配洽谈人员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选择目标市场选择交易对象制定磋商交易的方案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口头磋商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书面磋商口头磋商主要是指在谈判桌上面对面的谈判,如参加各种交易会、洽谈会,以及贸易小组出访、邀请客户来华洽谈交易等,另外,还包括双方通过国际长途电话进行的交易磋商。书面磋商是指通过信件、电报、电传等通讯方式来洽谈交易。这是日常业务中的通常做法。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询盘询盘(Enquiry),也称作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有意购买或出售某一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询盘可由买方发出,也可由卖方发出,可采用口头方式,亦可采用书面方式。询盘不是交易磋商的必经步骤,但它往往是一笔交易的起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发盘发盘应具备的条件发盘的有效期发盘生效的时间发盘的撤回与撤消发盘效力的终止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发盘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发盘应具备的条件①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②发盘内容十分确定《公约》第14条规定:一项订约建议中至少应包括下列3个基本要素:a、应标明货物的名称;b、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c、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③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④传达到受盘人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发盘发盘的有效期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凡是发盘都有有效期,作为对方表示接受的时间限制,超过发盘规定的时限,发盘人即不受约束。《公约》规定:采用口头发盘时,除发盘人发盘时另有声明外,受盘人只能当场表示接受方为有效。采用函电成交时,常见的明确规定有效期的方法主要有:①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②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发盘发盘生效的时间根据《公约》规定,发盘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其法律和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二是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内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发盘发盘的撤回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人将尚未为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取消的行为。按《公约》第15条第2款规定:“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这一规定是基于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对于发盘人没有产生约束力,所以,发盘人可以将其撤回。可见“撤回”的实质是阻止发盘生效。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发盘发盘的撤销发盘的撤销,是指发盘人将已经为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取消的行为。《公约》第16条规定:“在未成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以撤销,如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到达受盘人。即可撤销的条件是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将撤销的通知传达到受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a)发盘表明接受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已本着对该项发盘信赖行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发盘发盘效力的终止A、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则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B、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消。C、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后,即拒绝或还盘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D、发盘人发盘之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按出现不可抗力可免除责任的一般原则,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E、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则该发盘的效力也可终止。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还盘还盘,是指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从法律意义上说,还盘是对发盘的一种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一项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还盘做出后,还盘的一方与原发盘人在地位上发生了变化。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接受接受的含义接受应具备的条件接受生效的时间预期接受接受的撤回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接受接受的含义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接受接受应具备的条件A、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B、接受必须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C、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作出。D、接受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接受接受生效的时间接受是一种法律行为,何时生效,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英美法采用“投邮生效”的原则,即接受通知一经投邮或交给电报局发出,则立即生效。○大陆法系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即接受通知必须送达发盘人时才能生效。○《公约》规定,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生效。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接受逾期接受如果接受通知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发盘未具体规定有效期限而超过合理时间才传达到发盘人,这就成为一项逾期接受,或称迟到的接受。对于这种迟到的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外情况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该项逾期接受可以有效,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成立。依照正常情况,该接受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则此项逾期接受应当有效,合同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成立,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则该逾期接受无效。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接受接受的撤回《公约》采取了大陆法送达生效的原则。该《公约》第22条规定:“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由于接受送达发盘人时才产生法律效力,故撤回接受的通知,只要先于原接受通知或与原接受通知同时送达发盘人,则接受可以撤回。接受生效后,合同已经成立,接受是不能撤销的。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成立的时间的判断标准1、有效接受的通知到达发盘人时,合同成立2、受盘人做出接受行为时,合同成立3、实际业务中,双方以订约时合同上所写明的日期为准,或以收到对方确认合同的日期为准4、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以特殊规定为准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合同签订的意义1、合同成立的证据2、合同生效的条件3、合同履行的依据书面合同的格式正式合同(Contract)、确认书(Confirmation),协议(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订单(Order)和委托订购单(Indent)等。其他形式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磋商交易的重要性磋商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的形式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约首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正文品名、品质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项内容约尾一般包括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内容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案例分析上海某进出口公司向巴黎一家公司发盘,其中规定有效期到3月10日为止。该发盘是3月1日以特快专递寄出的,3月2日北京公司发现发盘不妥,当天即用电传通知巴黎公司宣告撤回该项发盘,问这样做该发盘是否可以撤回?分析该发盘可以撤回。其理由是:(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价,亦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即可;(2)中、法均为《公约》缔约国,适用《公约》;(3)上述发盘就是属于《公约》规定的“不可撤销的发价”中的一种,只要它尚未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是可以撤回的。3月1日特快专递件,3月2日不可能送达巴黎公司,故3月2日发出的电传撤回通知能早于该发价到达被发价人。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小结洽商和签订进出口合同是贸易成交前的过程。它包括国际市场调研、选定目标市场、建立客户关系、磋商(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签订书面合同或确认书。在这一阶段中,个环节的工作出现任何问题都可能造成洽商失败,或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严重的后果,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作业案例分析我某公司于8月1日上午以电报向一伦敦商人就某项商品发出实盘,限8月3日复到有效。电报刚一发出,收到总公司紧急通知:该商品自8月1日起提高价
本文标题:第十三章出口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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