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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ethicandlawoftheNursingpractice授课宗旨普法教育学用结合专业法教育教材《护理学导论》——人民卫生出版社案例分析1护士小张在值夜班时,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将1床病人的液体输给2床。输液10分钟后,病人出现烦躁不安、胸闷气短等症状,紧急处理后症状缓解。由于发现及时,未给病人造成损害。事后,小张害怕家属告发,私自与家属签定协议,赔偿病人精神损失费1000元。10天后,病人病情恶化死亡。家属用该协议状告小张,索赔20万元。请问,小张的行为是否定位为医疗事故?为什么?应如何处理?如果你是小张,你会怎么做?记者问刘医生:“现在医务人员收‘红包’,你是怎样对待的?”刘医生十分明确又坦率地回答说:“其他行业也有‘红包’现象,医务人员为什么不能收?‘红包’能够表明我们的社会价值,有人送‘红包’我也要。”对此,你的看法如何?案例分析2一学生钱某以高热、头痛、颈项强直主诉入急诊室。体检提示脑膜炎。脑脊液检查表明是肺炎球菌性脑膜炎。医生将诊断结果告诉了该学生,并建议住院用抗生素治疗,遭钱某拒绝。试述医务人员应如何对待钱某的拒绝。案例分析3患者,女,76岁。咳嗽、憋气及发热2个月入院。初步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并发感染,肺心病及肺气肿”。入院后由护士甲为其静脉输液。甲在患者右臂肘上3cm处扎上止血带,当完成静脉穿刺固定针头后,由于患者的衣袖滑下来将止血带盖住,所以忘记解下止血带。随后甲要去给自己的孩子喂奶,交护士乙继续完成医嘱。乙先静脉推注药液,然后接上输液管进行补液。在输液过程中,患者多次提出“手臂疼”,“滴速太慢”等,乙认为疼痛是由于药物刺激静脉所致,并且解释说:“因为病情的原因,静脉点滴的速度不宜过快。”经过6h,输完了500ml液体,由护士丙取下输液针头,发现局部轻度肿胀,以为是少量液体外渗所致,未予处理。静脉穿刺9个半小时后,因患者局部疼痛而做热敷时,家属才发现止血带还扎着,于是立即解下来并报告护士乙,乙查看后嘱继续热敷,但并未报告医生。案例分析4止血带松解后4h,护士乙发现患者右前臂掌侧有2cm*2cm水泡两个,误认为是热敷引起的烫伤,仍未报告和处理。又过了6h,右前臂高度肿胀,水泡增多而且手背发紫,护士乙才向医生和院长报告。院长组织会诊决定转上级医院,因未联系到救护车暂行对症处理。两天后,患者右前臂远端2/3已呈紫色,只好乘拖拉机送往上级医院。为等待家属意见,转院后第三天才行右上臂中下1/3截肢术。术后伤口愈合良好。但因患者年老体弱加上中毒感染引起心、肾功能衰竭,于术后一周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案例分析4•李某,49岁,因车祸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而入院行急诊手术。术后医生下医嘱“监测生命体征q1h”。凌晨4点左右,患者血压开始不稳定,并逐渐下降。但当时夜班护士在观察记录时并未意识到患者已发生了病情变化,也未叫值班医生处理,凌晨5点时,当她再去观察患者的生命体症时,发现患者血压已降到70/40mmHg,再叫值班医生抢救,抢救无效,患者最终死亡。案例分析5•某未婚女青年,田某,因“宫外孕”入院行手术治疗。该患者请求医护人员不要将其病情告诉他人。某日其责任护士在中午用餐时,无意之中将此事谈起,造成病房的许多护士和工作人员知道此事,并传到了其他患者耳中,给患者的心理产生很重的心理负担,整天觉得抬不起头。案例分析6•患者王某,因“脑水肿”需要行脱水治疗,医生在开医嘱时误将“静推速尿30mg”写成“速尿30ml”,当班护士由于是一个新护士,经验不足,并未对医嘱产生疑义,就去执行了。结果患者发生严重的水电解质失衡和休克。但由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患者脱离了危险。案例分析7以教科书为主(基础知识)以案例教学为辅(兴趣教学)以实用为目的(学用结合)明确护理人员自身的法律责任(可以做什么)、法定义务(应该做什么)、权利(禁止做什么)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己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处理护理工作中遇到的纠纷提高综合素质,满足依法治国和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需要1.掌握医疗事故、护理差错的概念。2.熟悉护理伦理的原则、规范及范畴。3.熟悉护理人员执业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4.熟悉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及防范。5.熟悉医疗事故和护理差错的预防和处理。6.了解医疗事故的分级和护理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一、伦理的基本概念伦理的定义研究与行为有关的善与恶的原则研究与行为有关的对与错的原则护理伦理护理伦理对其他医务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护士对患者的责任与义务对专业和社会的责任与义务(一)自主权(二)有利(三)不伤害(四)公正(五)诚实守信二、护理伦理学的原则•①它是建立在医护为患者提供适量、正确且患者能够理解的信息之上;•②患者必须具有决策能力;•③患者的情绪必须处于稳定状态;•④患者在做出决定时,必须知道医护问题的种种选择办法及它们的可能后果;•⑤患者的自主性决定不能与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发生严重冲突。•有利指实施有助于他人的积极行为或做有益于他人的好事。•有利原则要求护士承担以下几方面责任:①护士的行为不能造成对患者的伤害和痛苦;②护士的行为可预防患者的伤害和痛苦;③护士的行为可能去除患者的伤害和痛苦,或促进和带来益处;④在确定护理行为是否有利于患者健康保健时,要考虑利弊两个方面。•不伤害即避免伤害。•不伤害给医护工作者提出了健康保健实践中的最低标准。•不伤害原则要求护士避免故意伤害、避免引起伤害的危险,或使护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伤害减低到最低限度。•公正(justice)即公平或正义的意思。•在诊疗护理中,同样诊断和具有同样健康保健需求的护理对象应该得到同样的护理。•卫生资源分配的公正。•护理的分配是由患者的需求决定的。如护理人数的分配、不同级别护士的搭配、实施护理的先后。•诚实守信(fidelity)是指信守承诺。•诚实守信是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的基础。•在护理实践中,诚实守信的原则要求护士对所护理的患者诚实善意,讲究信用。•作为专业护士,诚实守信的标准包括始终按计划实施护理。•护士应对患者、工作单位、国家、社会及自身做到诚实守信。三、护理伦理规范热爱专业、忠于职守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尊重患者、一视同仁语言谨慎、举止端庄同伴互助、协调共进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国际护士协会伦理守则美国护理协会伦理守则我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四、护理伦理守则•1953年国际护士协会制定。•1965年和1973年做了两次修改。•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①护士的权利和责任;•②护理的本质是尊重人的生命、尊严和权利•③护士的基本任务有增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和减轻痛苦四个方面;•④护士在护理实践中,个人行为必须符合职业标准。•1950年制定。•1976年与1986年加以修改和扩充。•内容:①强调护士在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中的广泛作用;②鼓励护士参与终身教育;③强调护患关系;④原患者(patient)一词由(client)一词取代;⑤强调违反守则所带来的后果;⑥更强调尊重患者的权利。AmericanNursesAssociationCodeforNursing•1988年12月15日,我国卫生部颁布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在实践过程中的伦理道德行为。•护理专业的伦理守则和规范是护理专业人员行为的指南和对公众的承诺。五、护理实践中伦理问题的处理确认现存的问题是否是伦理困惑问题收集大量客观资料检查和确认在该伦理问题中自身的价值取向描述问题考虑所有可能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并作决定实施与评价方案包括患者的爱好、家庭系统、日常生活、社会因素、计划执行的医护措施、社区环境、医护人员的信息和在解决伦理困惑中医护人员预期的理想结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行政和人员因素方面的问题。六、护理伦理范畴•权利与义务•情感与良心•审慎与保密•荣誉与幸福1.护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1)护理人员的权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习水平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1.护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2)护理人员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理人员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2.患者的权利与义务(1)患者的权利:•平等享受医疗及护理的权利•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要求赔偿权•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利2.患者的权利与义务(2)患者的义务:•积极接受、配合诊治,维持及促进健康的义务;•尊重医务人员的义务;•按时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支持医学科学发展的义务。(一)法的概念(二)护理中法的功能(三)护理立法的历史与现状(四)护理立法的基本原则(五)护士的法定职责(六)护士的法定义务•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社会个体与政府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根据法的调节手段,分为民法、行政法和刑法。根据法所调节的社会关系,分为经济法、劳动法、教育法和卫生法。民法、刑法及卫生法与护理实践密切相关刑法:处理侵犯公共安全和利益行为的法律规范,如护士使用毒麻药品。民法:调整公民之间人身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护士在工作中的疏忽大意、医疗事故、侵犯隐私、攻击和殴打。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旨在保护人体健康,调整人们在与卫生有关的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1.保障护理行为的合法性。2.将护理专业人员的责任与其他医药卫生人员的责任相区别。3.界定自主性护理措施的范围。4.保证护理标准并帮助护士在法律范围内对其护理行为负责。1.护理立法的意义促进护理管理法制化,提高护理质量促进护理教育及护理学科的发展维护护士的权益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有利于维护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2.护理立法的历史世界第一部护理法1919年英国第一份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1953年世界卫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卫生部《护士条例》2008年国务院法制办l.国家宪法是护理立法的最高准则2.符合本国护理专业的实际情况3.反映科学的现代护理观4.条款要显示法律特征5.要注意国际化趋势1.正确执行医嘱2.关心病人身心状态3.对病人科学护理4.配合医师抢救急危重病人5.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康复指导健康教育卫生咨询服从调遣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护理工作必须由有护理专业教育背景,具备护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并通过护理人员执业考试,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的人来承担,并实行护士执业资格统一管理,建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护士执业许可制度,以法律的手段保证了护理质量及公众的医疗安全。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全国护士执业水平考试,每年一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测量方法,建立统一的标准。考试主要内容为:基护、内护、外护、妇护、儿护测试方法采用多选题书面考试形式。考试工作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护士条例》第7条):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
本文标题:_护理实践中的伦理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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