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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1月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向阳(征求意见稿)各位代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列席大会的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2009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恪尽职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63件,2结案3052件,同比分别增长20%和19.5%。(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我院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影响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43件,同比上升14.7%,结案率为100%。判处犯罪分子46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剥夺政治权利5人。对抢劫、盗窃重建工地物资的12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对聚众阻挠“上海一街区”援建项目和成灌城际铁路施工的殷其学、徐怀昌等7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同时,我院正确运用“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益的保护。全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40人,适用缓刑或者单处罚金13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重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理的57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调解结案51案,成功率为89.5%。(二)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以“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为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以三类案件的审理为重点,即涉及灾后利益的房屋买卖、租赁、继承等纠纷,涉及弱势群体的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纠纷,涉及经济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纠纷,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319件,审结2087件,同比分别增长30%、26.3%,其中受理商事案件为589件,同比增长124%,受理3数与增长率均为历史最高。全年结案率90%,已结案中:适用简易程序1899件,适用率91%;判决758件,调解和撤诉1329件,调撤率63.7%;尤其是通过“绿色诉讼通道”,快审快结维权诉讼案件235件涉及425人,涉案标的295万元;成功调解了四川真本世公司与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人民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涉及“友爱学校”援建项目拆迁的四川东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都江堰大恒机械加工厂租赁合同纠纷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院认真贯彻“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从诉前介入、庭前沟通、庭审释明和庭后协调四个环节,探索运用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完善“一案三建议”诉讼协调机制,开展行政审判延伸服务。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审结8件,同比下降0.1%;受理非诉执行案件3件,通过工作,当事人全部自觉履行;诉前协调和解结案49件,同比上升16.7%。在依法判决周术英等115人诉都江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后,向都江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并被采纳。(四)强化执行工作。以清理执行积案和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运用新闻媒体、张贴公告等手段曝光32人次,对抗拒执行的15人次实施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同4时,着力建设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与组织人事、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国土、房管、金融等十七个部门形成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在各乡镇建立执行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市委政法委协调和市信访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通过合理运用专项救助金56万余元,有效解决确无执行条件而矛盾突出的18名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一年来,受理执行案件688件,执结611件,执结率88.8%,执结标的9.95亿元(含塔陵系列案)。通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灵活处置,一个月内执结西藏高院委托的涉及崇义立交桥建设项目拆迁案件;有效执结宝山、立福塔陵非法经营案件,到位资产3亿元;顺利执结省、成都市领导高度关注的成都市总工会与都江堰市美亚食品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案;妥善执结涉及“青城西湖”建设项目用地的中兴光华建筑机械厂借款纠纷案,受到都江堰市委、人大领导充分肯定。(五)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院通过完善院庭长接待、涉稳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院长“四公开”平台,拓宽群众信访诉求渠道;落实法官判后释疑制度,提高服判息诉率;对重大信访涉稳案件建立“四定一包”工作制;通过加强和完善诉讼调解制度与协调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实现“案结事了”。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4人次,回复回访134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通过院庭长预约接待74批/次102人,集中接访37批/次50人,确保了5群众信访“进得来、行得通、办得快、落得实”。二、立足“两为”,强力保障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我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关注民生、延伸职能、服务发展,努力为灾后重建工作和统筹城乡试验区建设多做贡献。(一)强化便民举措,促进和谐司法。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现实问题入手,创新举措,践行惠民的工作宗旨。一是加强便民诉讼联络工作。在“幸福家园”、“勤俭人家”、“青山锦苑”等板房安置点,在向峨乡灾后群众新居集中区,设置联络工作点12处;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建立民商事联络员制度,让司法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二是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率先在成都市法院系统开通了预约立案专线语音提示电话,进行预约立案来电登记和备案,采取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工作联络点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立案;建立了融导诉、信访接待、立案调解、法律咨询、诉讼材料收转和其他服务于一体的“便民诉讼接待中心”;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的案件、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案件、对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低保群众、残障人员等,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等司法救助措施。全年救助91件次,依法缓、减、免诉讼费44万余元。四是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建设“诚信都江堰”为目6标,与全市13家金融机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成立了金融案件合议庭、金融案件专项执行组等“绿色审执通道”,为促进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奠定了基础。五是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品牌推进法律服务联络小组”,在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与重点骨干企业建立定向联系服务制度,切实为推进品牌战略提供司法保障。(二)发挥人民法庭职能,服务辖区社会经济发展。09年3月,我院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贴近辖区党委、政府工作的特点,切实搞好司法服务。一是开展送法活动。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专题法制讲座活动,积极为辖区法治建设做贡献。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三养”案件、继承、相邻关系纠纷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理,及时化解矛盾,实现以案讲法。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以邀请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其做法在成都法院系统推广。四是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联系,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联系,将法庭工作主动融入辖区中心工作,高度关注、积极应对辖区建设中出现的法律难题,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三)积极进行涉法调研,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我院以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7为已任,不断提高能动司法的主动性,加强涉法调查研究。一是成立“涉灾案件法律适用调研课题组”,全面掌握涉诉信息,主动开展涉法调研,向上级法院报送涉灾案件信息42期涉及209案。二是针对群众诉求集中的涉灾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和灾后数量激增的离婚、劳动争议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课题组主动与我市建设、国土、房管、劳动保障等部门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撰写《涉农土地与房产流转案件司法统计分析》、《分析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及对策建议》、《灾后婚姻家庭类案件调查报告》等专题调研材料,进一步提高化解纠纷能力。三是积极衔接成都中院和我市重建办,预测性调研城镇住房灾后重建中存在的危房拆除、排险加固、安全鉴定等16个法律问题,并深入什邡、绵竹、北川重灾区调研;在成都中院作出司法回应后,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流,服务于灾后重建。四是课题组针对城镇受灾居民房屋置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着重从《房屋置换协议》文本的制订、签订及可能涉诉等法律问题展开调研,提出了《关于置换城市安居住房重建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建议,有效转化调研成果。三、提升“双效”,构建科学管理长效机制。我院在“双效提升年”活动中,以“两权”改革为重点,创新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审判效果。(一)深化“两权”改革,提升管理效能。8我院针对法院内部职责不明、院庭长审判管理权边缘化等带有普遍性问题,建立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有效运行与制约监督的管理机制,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两权”的“点、线、面”管理,即采取院庭长列席合议庭评议、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案件的审批和审核,实现案件的“点”上管理;对审判程序环节进行审批和时限监督,实现案件流程的“线”上管理;建立质量评析会、案件通报会、审判长联席会、信访工作会、案例分析会等“五会”制度,实现对审判工作的“面”上管理。全年审结案件中,上诉211件,上诉率为8.6%,同比下降近4个百分点,二审已结153件中,改发20件,改发率13.1%,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初步实现了提高审判质量效果,遏止违法违纪,促进当事人息诉服判的改革目标。(二)构建“大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按照我市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院成立了“司法调解第一指导中心”,并与市司法局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为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在立案大楼设立了“调解分流处”和“立案调解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设置了“人民调解工作站”和“行政调解代理工作站”,建立了调解引导、分流程序和立案调解工作制度,由10名法官和9来自社会各界的41名特邀调解员实施立案调解,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我院还在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建立“温馨调解室”5处,着眼于“温馨助调词”和“亲友席”等细节的设置,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我院在“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妥善处置了志愿者蒲雷儿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巨额民事赔偿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视察我院,并对我院构建“大调解”工作和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以“两权改革”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推行民事速裁机制,提高审判质效。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我院制定《民事速裁工作规则》,在立案庭、民事审判庭设立了速裁工作组,把简单案件办快,把疑难案件办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年10日内审结民事案件575件,占结案总数的28%,调解率达到82%,且无一件上诉。该项工作机制,受到群众好评。四、争创“双好”,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我院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双好”形象活动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维护稳定最具战斗力、服务发展最具推动力、执法办案最具公信力、为民利民最具亲和力”的“四最”型法官队伍。10(一)以主题活动为载体,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认真安排部署“三大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学谭东、见行动”等活动,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我为灾后重建做什么”的大讨论,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1名干警获得省委省政府“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并代表成都市法院参加成都地区政法系统巡回演讲。(二)以能力建设为主线,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15次,共47人次参加了初任法官培训、新《保险法》、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房地产法律实务、“司法与社情民意”等主题培训、组织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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