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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者:向玉珍殷文贵来源:《求知》2018年第09期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屡屡提及并不断丰富的一个国际关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一个关键原则和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不是从来就有的,更不是凭空产生的,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传承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基本精神,是中国政治哲学的重要理念,是中华民族观察世界的根本方法和主要立场。它探究的是“天”与“人”的内在联系,关切的是万物的前途与命运,并从根本上反对所谓的“物我二分”“身心二分”“人我二分”,这种理念可谓贯穿于中国古代思想流派的始终。《易经》有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这是“天人合一”理念的萌芽,折射出春秋战国时期对“天人合一”政治哲学的向往与追求。而中国儒家学派的“天人观”,堪称“天人合一”宇宙观的集大成之表现。《中庸》认为:“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孟子》指出:“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此外,不论是董仲舒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还是张载的“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抑或程颢、程颐的“天人一理”“天、地、人,只一道也”,以及张岱年的“天人相通”“天人相类”“天人本来合一”“天人应归合一”,无不彰显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念。这种观念既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也主张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的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包含着自然、社会、思维的多重逻辑,指导中国人民要以“合二为一”的整体性视角来考察万事万物,要在差异中寻求和谐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向来提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全局性意识,主张各国要以开放包容、兼容并蓄的胸襟致力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正是“天人合一”宇宙观的当代呈现。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发展了“天下为公”的国际观作为一种传统政治哲学理念,“天下为公”的国际观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由来已久的一大政治概念,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直到今天,这种追求仍然深深地影响龙源期刊网着中国的国家治理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即“天下为公”的国际观是在当代发展和创新的产物。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谐,主张天下为公,推崇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一方面,“天下为公”的国际观是中国古代明君贤士提倡和追求的重要政治理念。《礼记·礼运》中有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这里的“大同”可以被视为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乌托邦”社会的一种称谓,蕴含着鲜明的“天下”情怀,传递出的是先哲对“世外桃源”“人间乐土”的美好向往。另一方面,“天下为公”的国际观是近代启蒙思想家和革命家批判封建专制制度的先进思想武器。近代以来,为了揭露封建专制制度的弊端,一代代开明思想家力倡“公天下”,反对“家天下”,积极弘扬和传播“天下非一家之私”的政治哲学。康有为认为“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梁启超主张“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孙中山强调,“提倡人民的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为公,人人的权利都是很平的。”如此等等,这些思想使得“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不断嵌入中华儿女的内心世界,内化为中华民族的道德准则,鞭策着无数仁人志士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不懈奋斗。正是在此意义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丰富和发展了“天下为公”的国际观,认为世界各国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利益相关、荣辱与共,因而必须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和平共处,反对弱肉强食与零和博弈,主张摒弃冷战思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家间交往新路,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受国际社会普遍赞誉、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的重要原因之所在。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弘扬了“和而不同”的社会观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中华文明历来崇尚‘以和邦国’‘和而不同’‘以和为贵’……几千年来,和平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刻进了中国人民的基因。”中华民族的血脉和基因中之所以没有侵略他国、独霸世界的图谋,“和而不同”的社会观无疑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一个崇尚和谐、热爱和平的民族,“和”文化贯穿于中华文明的始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文化,也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最明显、最本质的特征。“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论语·学而》)。这是中国古代哲人对帝王治世之道的主张,提倡帝王通过伦理规范、道德教化等“礼”的形式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了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以德治国”的传统及对“和平、和睦、和谐”的太平盛世的憧憬。“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这是中国古代军事家对发动战争的慎重与警惕,认为战争关涉人的生死、国家的存亡,决不能随意发动战争,其主旨要义是慎战或者不战,传递的同样是中华民族对和平生活的不懈追求与美好向往。除此之外,“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上下之益,在能相济”,“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等,无不体现着中华文明崇尚“以和为贵”“以和邦国”“和而不同”“和实生物”的理念以及追求“人和、家和、国和、天下和”的美好憧憬。正因为如此,这些集中体现了世界统一性、社会多龙源期刊网样性和人类共生性的思想和智慧,早已植入中华儿女的精神世界之中,融入在炎黄子孙的血脉之中,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得以形成的文化基因和历史积淀。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华民族的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霸世界的基因,中国人民不接受‘国强必霸’的逻辑,愿意同世界各国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践行了“义利相兼”的伦理观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天下为公”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一样,“义利相兼”的伦理观同样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义利相兼”的伦理观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一项十分重要的道德原则和精神品格,特别是其中的“以义为先”“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等思想。“义利之辩”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就指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义以为质”,“君子义以为上”以及“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从而把“重义”视为“君子”的标签,把“重利”当作“小人”的代表,阐述的是一种为人处世要向“君子”看齐的行为准则。孟子认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强调的是一种如何处理生活中“利”与“义”之间关系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墨子看来,“义,利也”,说明的是“义”和“利”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而荀子则强调,“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挠,是士君子之勇也”,由此把君子和小人从道德准则上作了严格的区分,倡导的同样是一种“道义”优先于“私利”的价值取向。这些中华民族数千年来早已习以为常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早已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土壤,渗透进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在此基础上,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出访韩国之际明确倡导要在国际关系中践行正确义利观。他指出,“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唯以心相交,方成其久远”。为此,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必须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即在对外交往中要秉承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的原则,坚持真、实、亲、诚、惠、容的理念,做到道义优先、取利有道、弘义融利、义利兼顾,同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齐发展。由此表明,“义利相兼”的伦理观打破了非此即彼的极端思维方式,超越了自私狭隘的利己主义和唯利是图的现实主义外交观念,是一种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理念,这一理念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道义基础和价值导航。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绝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其不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理论源泉和思想动力。在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和熏陶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定能“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指引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砥砺奋进,引领国际秩序朝着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方向阔步前行。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研究”(16ZZD016)的阶段性成果龙源期刊网作者单位:湖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编辑:双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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