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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院(系)名称:文学院专业名称:汉语言文学(师范)办学形式:函授年级:2015级班别:龙华班姓名:陈梦丹学号:155307086008论文题目:《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评语:评分:指导老师:《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摘要:苦难是余华小说的母题,可说他的小说堆满了苦难。在这无数的苦难中我们不难看出宿命的力量。正是在这些充满宿命的文字中,我们看到了余华对现实人生的关注。本文通过运用中国儒道思想和西方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的理论了解作者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命运的思考,和对遭此命运者的人文关怀。通过上述的研究结果,我们可以看到余华的小说与以前的小说不同。余华的90年代小说其实与否定人间个体或者人格而把它看作为全体或者历史的一部分的文革时期的社会主义文学、希望作为领导历史的主体的人间的恢复的80年代文学,主要描写改革开放以后矮小和无力的个体状态、重视本能和欲望的存在的赤裸裸的样子、被疏远的个人到内面逃避、主体的丧失方向的90年代文学的一般的倾向有区别。那就是探问对人间的新的观点和要树立新的主体的可能性。另外,它要试图恢复以前在社会主义的全体主义存在论里被否定的人间个体的内心世界和人格。那个人格不是只专心自己、属于自己的框架里,而是能够容纳别人的错误、别人受伤的伤口,甚至于将别人的担子也情愿自己负担,通过这种树立代赎的主体而提示互相能够相爱的真正的人道主义的主体。这就是余华小说在90年代文学史里能够占独特的位置。关键词:许三观;生存哲学;宿命;苦难;悲剧;超越;引言: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文革,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再说说文革的时候吧!文革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文革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文革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文革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一.对余华作品内容的探讨80年代前期的余华是一名典型的先锋派小说家,随着市场因素的变化及读者对后现代主义的深入理解,一些先锋派作家转向写实,余华在80年代末期成功地完成了这种转型。《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是他转型后的作品,在这两部作品中,余华摒弃用一种将自己的事告诉别人的叙述态度。“即便是我个人的事,一旦进入叙述,我也将其转化为别人的事”。[1]p20即将他人的故事讲述给他人听。作为余华成功的作品,《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都描写的近代史中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两部作品深刻刻画了一个农民福贵,一个工人许三观,通过他们青年至老年所经历的人和事突显了近代史中我们的爷爷辈所经历的苦难,有大时代赋予他们的,有他们自身所存在的。了解他们所经历的,了解他们所处时代的生活,我们会更加明白今天我们的生活不易,我们的生活是怎么得来的。《活着》叙述了主人公福贵一家的悲惨经历,福贵经历了太多苦难和死亡,他年轻的时候嗜赌成性,输掉了所有的财产气死父亲,经过了解放战争,三年饥荒和人民公社,苦难和死亡依然追随着他,直至所有亲人离世。有人将这部作品理解为“温情脉脉的人性人道和生命力的自由宣泄。”在我看来这部作品处处充满了宿命的力量。尽管作品的名字叫《活着》,然整部作品都充满了死亡的阴霾。《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也是个受到宿命折磨的人。卖血在许三观的家乡是证明一个男人是否强健的标准。在他坎坷的一生中他的这一身血帮他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在这一次次的卖血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温情的父亲、丈夫许三观通过卖血一次次地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尽管这个世界一直在变,它狰狞的嘴脸一直没有变过,它在吞噬了许三观的鲜血之后,肯定还要吞噬一乐二乐三乐的鲜血,乃至他们的子孙的鲜血……可以说,在余华看来,历史中的事实与现实是同一的,主要表现在它们对人的生命的压迫上,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2]p243二.关于余华作品本土和外来影响的研究《活着》中福贵大约在解放前30年代初出生,成年时刚好遇到解放战争,历经三反五反,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八十年代的老年苍凉而豁达。面对苦难,福贵一味地隐忍,换来全家人的离世,许三观虽然没有像福贵那样一味地隐忍,但是他通过卖血,盲目地生活着,面对生活中不时出现的苦难与挫折,没有抱怨,更加没有希望,这是许三观的反抗方式,是一种比忍更加痛苦的反抗,他将赖以生存的血液当作商品卖掉,这种近似自戕自杀的反抗比福贵的一味隐忍更值得让人心酸,这就是宿命的力量。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三.研究范围和方法所谓宿命,就是指一切早已注定的命运,这样的命运不以人的外在力量而改变。余华在他的作品中给我们传达这样一个思想:人是不能摆脱宿命的,从某些方面看,余华的宿命论消极认命,但也有它的合理之处。福贵在四十年前曾是位阔少爷,吃喝嫖赌,败光家产,气死亲爹,不知悔改。许三观是一名本分老实的工人,可是当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后居然教二乐和三乐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为了报复妻子的不忠,他和林芬芳偷情。这两位主人公劳累一生,可结果,福贵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着苦难,忍受着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孤独终老。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现,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出场就已经是一个稳定时期了,五十年代的国家一穷二白,急需发展,顺应时代他的出现就是一名工人,在他的身上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痕迹不多,但他同样对三年自然灾害与文化大革命记忆深刻。许三观的老年大约八九十年代,相比于福贵的苍凉,他就显得安详太多。这是时代进步的产物,也是中国发展在底层劳动人民身上的体现。基于时代的特点,福贵与许三
本文标题: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苦难意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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