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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即兴口语表达的原则:(1)坚持真实的原则.口语表达,首先应该建立在信息真实的基础上.离开了真实的前提,辞藻越华丽,调唱得越高,越可能失去受众的信任.(2)坚持准确的原则.准确,就是要用最恰当的字句,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表现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3)坚持密集的原则.住处的密集,就在于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给受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4)坚持迅捷的原则.面对全球化住处传播的激烈竞争,我们不仅要”发言”,还要获得主动性,时机性,时效性,权威性.要做到这几点就必须牢牢抓信首发权,不仅要在第一时间”发现”,还要在第一时间有理,有利,有节地”发出”信息.(5)坚持精美的原则.所谓精美,就是要善于揭示信息的内涵,用优美的声音和巧妙的表述,赋予信息以美感.话题的进入:(1)开门见山,直节主题,单刀直入,简洁明快(不要皮厚).(2)抓住重点,择要推荐(3)触景生情,借景抒情(4)以小见大,以事醒人.话题的衔接转换:(1)引用资料,逐渐推进.(2)设置冲突,引人入胜.(3)言简意赅,画龙点睛.(4)巧用”重复”,突出重点.(5)选择时机,巧妙”打断”.话题结束的方式大体有几种:(1)首尾呼应,评论点题.(2)以情感人,触动心灵.(3)梳理归纳,概述要点.(4)由此及彼,引发联想.(5)正确分析,合理建议.新闻类文稿播读的总体要求是:(1)正确理解稿件的内容与精神实质.(2)体现新闻节目的时效性和时机性.(3)准确把握读分寸.(4)根据节目与稿件需要实现播读风格的多样化.新闻消息播读的具体要求是:(1)叙事清楚.(2)新鲜感强.(3)语言朴实.(4)节奏明快.新闻评论类话题主持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二要坚持正确的创作道路;三要符合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新闻评论类节目主持人语言的基本要求是:准确,鲜明,生动,规范.具体要做到:(1)掌握新闻评论类节目的基本特征:新闻性,政论性和群众性.(2)把握新闻评论类话题操作中关键性的两个问题:选题和立论.(3)掌握两种新闻评论类话题操作的基本形式:点评和”独立成篇”的言论.(4)注意话题的结构,安排布局要合理,层次要明晰,逻辑要顺畅.(5)把握新闻评论话题语言的基本特点:a.语言要平实.b.在叙事的基础上点评,形成夹叙夹议的特点.c.大量采用口语,减少书面化语言.服务类话题主持的基本要求:其核心就在于”服务”二字,如果节目做得服务性不强,就意味着节目的失败.要想使”服务”二字落到实处首先应从四个方面思考:服务要具体,服务要深入,服务要多样,服务要有特色.服务类话题主持人语言表达上的基本要求是:语言简练,流畅,用词准确,朴实,重点要突出,信息量要大,具有吸引力.准确把握自己的位置,用自己的语言,有感而发.综艺娱乐类节目主持创作要点:(1)正确理解如乐性,不落入低级庸俗的窠臼.(2)熟悉节目内容,灵活运用相关的专业知识.(3)坚持语言规范,不盲目随波逐流.(4)夯实语言基本功,避免语言的呆板与单调.(5)与搭档默契配合,加强现场的快速应变能力.财经类节目的界定:把握经济脉搏,服务大众为已任.主持财经类话题的基本要求:(1)开放,前沿,创新.(2)要有帮助受众从繁杂的信息中抽取精要,并加以引导和帮助的能力.(3)要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储备.在主持财经类话题时做到:提示重点,分析焦点,预测热点,纠偏补正,客观真实.职业形象:播音员主持人在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形象,包括声音形象,屏幕形象和社会公众形象.声音形象:播音员主持人通过声音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面貌和气质.声音形象要求:音色纯正,语音规范,语言自然大方,庄重,沉稳,大气,具有权威性,真实可信.屏幕形象:播音员主持人通过屏幕所反映出来的精神面貌和气质.屏幕形象要求:庄重大方,文明得体,服饰,发型,化妆,举止等要符合栏目要求,符合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真实自然,亲切可感.社会公众形象:播音员主持人是广播电视传播的形象代表,这一特殊的岗位使得播音员主持人形象应具有公众人物的特点.作为公众人物,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确立正确的公众人物观念,为社会树立良好的典范形象.播音员主持人形象的内涵:(1)作为媒体直接代言人,代表媒体的形象,负有重大社会责任.(2)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具有较大影响力,应成为”德艺双馨”的新闻工作者.塑造播音员主持人形象的意义和作用:(1)有助于塑造媒体形象.他们的形象是媒体对外的代表,是媒体综合实力的体现.他们的表现,直接反映了一个媒体的价值取向,文化选择和综合实力,直接影响媒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2)有助于先进文化的传播.由于播音员主持人在广播电视传播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得播音员主持人在先进文化的传播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导,示范和影响作用.播音员主持人在进行大众传播,塑造形象时,要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关注社会效益,努力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的关系:职业形象是播音主持工作所必需的,既不能把它与个人形象混为一谈,也不能以它来代替个人形象.如果混淆或分不清职业形象和个人形象,错把政府和人民赋予的话语权,媒体的形象和影响,集体的智慧与努力通通归功于个人,”神话”个人形象,滥用职业形象,就会造成恶劣影响,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内在素质:是指播音员主持人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情操,审美趣味,价值取向,学识修美,性格特征等内在素养.外在形象:是指播音员主持人在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的形象特征,包括声音,容貌,服饰,化妆,发型,体态等.内在外在形象的关系:内在素质是外在形象的主导和关键,外在形象就是内在素质的外化表现.规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工作的意义:(1)有助于塑造媒体形象:广播电视是党,政府,人民的喉舌,是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的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广播电视宣传舆论导向,也关系到广播电视媒体的形象,甚至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播音员主持人是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公众人物,应有其特殊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要求,同时也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规范.2004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27条中,要求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严守工作纪律,服从所在机构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2005年8月发布的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中也指出播音员主持人的责任: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是广播电视的形象代表,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进步方面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2)有利于提高播出质量,播音主持工作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流程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所有前期工作的成果,都要通过播音员主持人创造性的工作来体现.同时,播音员主持人也是节目的把关人之一,一切影响传播效果的问题,必须及时发现和处理.因此,播音员主持人自觉遵守岗位规范,严格自律,才能保证工作中专心致志,一丝不苟,准确,鲜明,生动地传达出节目的精神实质,不出政治问题,不出或最大限度减少语言差错.播音员主持人的岗位规范,首先是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道德要成为高尚情操的实践者,以高洁的人格,高远的人生境界激励自己.这样,在语言传播的实践中,节目中所介导的那些精神,美德,境界才会不仅出于自己之口,而且发自于本心,才会有感染受众的魅力,使他们想念并努力实践.播音员主持人的岗位规范,在业务作风上也有一定的要求.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助于播音员主持人全心全意完成话筒前,镜头前的创作.在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过程中,调动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自己的认知和情感,以”非说不可”的创作状态驾御节目的进程,从而完成传递信息,传授知识,传播真理,传播真情的任务,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受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3)有助于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播音员主持人工作的岗位规范,是根据这一专业的岗位特点对播音员主持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它是在职上岗的标准,是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的尺度.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第7条要求: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应恪守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谦虚谨慎,追求德艺双馨.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规范在”责任”中规定:(1)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所从事的事业,担负着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人类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2)热爱祖国和人民,珍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服务.(3)忠诚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4)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5)保守国家秘密.(6)真实报道新闻,正确引导舆论,努力传播知识,热情提供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文化需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规范在”品格”中规定:(1)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应恪守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谦虚谨慎,追求德艺双馨.(2)坚持播出内容与播出形式的高品质,高品位,不迎合低级趣味,拒绝有害于民族文化,社会公德的庸俗报道.(3)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动员未成年人参与可能损害他们性格和感情的节目;对有可能被未成年人模仿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播出内容和播出形式要加以防范.(4)采访意外事件,应顾及受害人及亲属的感受,在提问和录音,录像时应避免对其心理造成伤害.(5)尊重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尊重个人隐私权,肖像权.不揭人隐私,避免损害他人名誉的报道.(6)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报道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和性侵犯的受害者时,录音,图像应经过特殊处理,使之不可辨认;不公布其真实姓名,不描述犯罪过程.(7)同行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开展正当的业务竞争.防止低俗之风:在播音主持工作中,坚持播出内容与播出形式的高品质,高品位,不迎合低级趣味,拒绝有害于民族文化,社会公德的庸俗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应该是播音员主持人工作规范中的秣一条.2004年月国家广电总局在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对防止低俗化的问题,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要坚决纠正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方面低俗媚俗现象.广播影视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上,应该充分考虑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欣赏习惯,审美情趣,切实做到高雅,端庄,稳重,大方,不能因过分突出个人风格,个人品味而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不能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迎合低级趣味.主持人不宜穿着过分暴露和样式怪异的服装;避免佩戴带有明显不良含义标识图案的服饰.主持人的发型不宜古怪夸张,不宜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不要模仿不雅的主持风格,也不要一味追求不符合广大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审美情趣的极端个性化的主持方式,更不要为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畸形心态而极尽夸张怪诞的言行与表情
本文标题:广播电视即兴口语表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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