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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正在读初中的某村男孩黄某,不喜欢读书,他辍学后,学校多次劝告他返校上课,他说:“上不上学是我的事学校管不着。”•材料二:某乡镇干个体的赵某以劳动力不足为由强迫自己正在初三就读的孩子小刚辍学回家,帮助家长干活。•对这两则材料你有何看法?一根稻草,两种命运那一年,肖琴五年级,妹妹肖燕云2年级。两个喜欢读书的土家族小姑娘在欣喜的盼到开学的9月时,却在妈妈手里攥着的两根稻草前呆住了……“家里只供得起你们中的一个上学,这两个稻草一长一短,抽到长的去上学,抽到短的留在家里做事……”妈妈说。结果妹妹抽到了长的,妈妈对肖琴说:“你认命吧!”劳作了一天之后,坐在门口的老树上,肖琴偶尔会目光空茫:她的成绩曾那么好,比妹妹要好,考试从来不出前三名。妹妹说:“如果姐姐读书,一定能考上大学,而且肯定比我好得多。”“现在我还没有条件,等将来毕业后,我一定要让姐姐的小孩上一个很好的学校,不让这种悲剧重演。”现在妹妹研究生毕业后,在江苏的一所师范学院当老师。然而姐姐仍然在家务农。姐妹俩的命运为什么会不同?实话实说知识改变命运—苏明娟•。青藏铁路——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铁路。克服多年冻土、高寒缺氧、生态脆弱三大难题修建而成中国“神舟”飞船发射袁隆平院士与杂交水稻。经过艰辛奋斗,他培育的杂交水稻累计增产3.5亿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中国教育改革发展30年青壮年文盲率:18.5%降低到5%。人均受教育年限:4年上升到12年。大学在校人数:89.16万人发展到2500万人。教育投入:81.24亿元增加到2182亿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率现已达到98%。先后颁布8部教育法律,10多项教育行政法规。(一)受教育既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又是我们的基本义务受教育(个人)更好就业发展自己(国家)国家繁荣社会发展基本权利基本义务一、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权利:义务:阅读课本53页资料:结合陈章良的事例,谈谈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人的发展的重要性•对个人发展的作用: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法律知识堂阅读课本•P42相关链接•P44相关链接课本第41页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受教育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2、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课本第42页)3、教育同时决定着国家的未来,受教育可以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求,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怎样认识公民的受教育权?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感悟名人名言:①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启超《少年中国说》②国家的命运有赖于对青年的教育。—亚里士多德受教育对国家发展的作用: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命运,而且决定国家未来。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又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这两则名言说明了什么道理?二、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阅读课本55页马燕的故事,思考讨论:马燕是怎样珍惜和维护自己受教育权利的?要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9年义务教育)要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路。教师寄语生活在线:与马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同学不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厌学、逃学甚至辍学,你身边有这样的现象吗?你会怎样劝说他们?(1)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厌学、逃学甚至辍学是不珍惜权利、没有履行义务的表现,是违法的。(2)我们的受教育权来之不易,国家为我们受教育权的实现创造了条件,我们应珍惜。(3)受教育对个人具有重要意义P54邓亚萍邓亚萍是乒乓球历史上最伟大的女子选手,先后获得14次世界冠军头衔;在乒坛世界排名连续8年保持第一,是排名世界第一时间最长的女运动员,成为唯一蝉联奥运会乒乓球金牌的运动员,并获得4枚奥运会金牌,其中包括单打和与乔红组合的双打。1997年后,她先后到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和诺丁汉大学进修学习,并获得英语专业学士学位和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的硕士学位;2002年邓亚萍在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以及运动和环境委员会两个委员会担任职务。邓亚萍的事例说明了什么?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曹会龙,八岁,贵州省小学生。他最宝贵的:“一个布书包”会龙没有布书包----为了拍照他向同学借来一个。他自己的书包是一个四百克洗衣粉塑料包装袋。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刘老家村11岁的刘小环为了能上学,每天去给一家窑厂背砖坯,她每次背16块,重40公斤,走140米,只得3分3厘工钱。我们的孩子吃一次麦当劳花如果33元,刘小环要赚这些钱,就要背着80斤重的砖坯走1000趟,负重走140公里。这是个只有11岁的孩子啊......求知我们的教室我饿呀!!!看了这几幅图片你有什么感受?回顾知识•1.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①受教育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和命运,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要求,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②我国实现现代化,科技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教育不仅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每个公民都有责任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2.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①要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对教育侵权现象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受教育的权利。②要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③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课后实践与探索1、搜集未成年人在受教育方面享有的权利。2、分组搜集家庭、学校、社会上存在的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现象,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考虑如何来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及我们该怎样去做。3、分组调查、搜集中学生厌学、辍学的原因。(从家庭、学校、社会、个人的角度)祝老师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再见!阅读课本56页“读一读”,思考:文斌的事例对你有何启发?要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课堂是学习的主阵地。勤奋是最好的学习方法。良言共勉
本文标题: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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