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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怎样学法律今天能受到团委和法学社的邀请,来做这次迎新讲座,我觉得非常荣幸。每年能够迎接一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与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四年,可以说是大学教师生活最有乐趣的方面之一我曾经在一本书里说自己很幸运,生在中国的一个有大学的年代。我们的大学是一百多年前从西方借鉴过来的一种制度,中国古代是没有大学的,只有私塾和书院。书院并不是一种大学,它不分科系;而大学是分科系的,这是西方文明的一个创造。有大学的时代使得有一些既不擅长当官又不愿意种地的人可以一辈子以一种闲散的风格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我小时侯有一个梦想就是从事这样一种职业,这种职业是一辈子读书,又有人发工资(笑)。我最后在大学里找到了,既能读书又有人发工资,而且发得还不低。按照江青的说法,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家伙们居然可以享受如此待遇。但在中国古代,像我这样既不适合做官,又做不了生意,还不喜欢种地的人,真的没有地方可去。所以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家都参加科举考试,成功了去做官,无论适合不适合。其实有许多人根本不适合做官。例如蒲松龄老先生,他天生就应当到中文系学习,或者到新闻系,毕业之后在中文系教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业余时间写点小说(笑)。可是没有大学,他只好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想去做官。这个老贡生是个范进似的人物,一次一次都失败了,最后,算了,老子不干了,写小说去。所以,中国古代没有真正职业的小说家,都是科举考试不成功,没办法了,做一点小说家流。这样一个社会真是不好。而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就不同了,有大学是我们时代最让人欢喜的一个特点。大家都是新生。现在法律专业学生中男女生比例似乎有些失调。我听说00级本科生里的女生占了将近三分之二,特别吃惊。我22年前上大学——西南政法学院——时,法律专业中的女生只占七分之一,所以女生格外受青睐,地位特别高,本来嘛,资源稀缺,物以稀为贵。经济学上的规律叫供求关系,供应量太少,而需求量太大,追求的人一定会很多,价格就必然上涨。现在女生多了,对女生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过,对男生却是一件好事(笑)。当然,对未来法律的发展可能也是件好事。因为两千多年来,法律一直反映了男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是法律发展——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的主旋律,就象科举考试一样,女人是不允许参加的,只有男人才能去做官,能够在大堂上一拍板子,高喊“大胆”的没有一次是女声。西方法律发展史也是如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你们知道,过去一直由九个老男人执掌着;现在有了两个老女人,七个老男人加两个老女人主宰了这个国家的法制(笑)。但是男人仍然占多数。美国的法学院里女生通常占1/3左右。我们这儿可不得了。近代以来,我们在妇女解放方面向来不落人后。当然,几千年来妇女一直受到欺压。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的一对夫妻吵架,男人气冲冲地说:“按照周礼,你这样的人我早就休了!”太太说:“请问我的老公,周礼是何人制定?”丈夫不无自豪地说:“当然是周公所制。”太太回答:“是啊,如果是周婆制定的话,是我休了你!”(笑)也许法律的发展,女性能够有更多机会在法律里表达自己的声音,我觉得,从事法律职业的女同学越来越多是一个重要因素。当然现在的比例已足够了,再多的话,以后的法律发展史就是一部男人受欺压的历史了(笑)。你应该怎样学法律以上是一些题外话。今天的时间比较从容,我想和大家做点交流,谈一谈作为一个新入学的学生,作为一个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应当怎样去学习法律,怎样能够在毕业之后不觉得自己这四年没有白过。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什么经验,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是一个单科大学的毕业生,不像你们。你们太幸运了,高中毕业后考入这样一个伟大的综合性大学,我当年就没这么幸运了。当时只有几个学校招法律系的学生: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学院——后来改名西南政法大学。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报考法律,我当时并没有报法律,报的是山东师范学院的中文系,我梦寐以求的就是当个作家。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学院当年第一届招生,宣传力度不够,结果在我们那里报考者上线的人数还没有招的人多,很幸运,我的考分超过了重点线,就被作为重点院校的西南政法学院抓过去了。人生的命运真是很难捉摸。如果当时真到了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以后很可能到一个中学里当老师,我相信我会是一个比较受欢迎的语文老师,经常在本地的报屁股上发表一些小资情调的散文(笑),大约不可能有今天。当然你们也许能驾驭自己的命运,因为你们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所以毫不犹豫就报考了北大而且是法学院,最终又金榜题名,这是你们最大的幸福。不同的不仅是学校;我读书时所学的东西也跟今天大不相同了。我们当时上法理课,老师推荐一本教材,是工农兵大学生编的,教材里经常提到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不断灌输的是这些东西,真正的知识学不到。我从大三开始才省悟到不能陷在教科书里,应该多读些有价值的书。于是,在一个好心的图书管理员的关照下,大三时读了许多好书,也引发了对西方法律、西方历史的兴趣。后来考的是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研究生。大家知道,佳能公司的商标是canon,这实际上是西方历史上的一种法律,叫canonlaw,是天主教会制定出的法律,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写的就是那个。最近几年才转为对中国现实制度的研究。大学的第一年需要不断观察、不断了解,不必过分地去记忆,什么东西都要搞清楚。几年前,我面对着与你们一样刚从高中毕业、有人戏称为高四的97级同学时,觉得给他们讲法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法律这门学科涉及到许多问题,是一种非常深刻的社会科学。中学教育已给大家灌输了许多真理性的东西,都是无庸置疑的;但是对一个大学生来说,一切都要去重新理解,而不是去背诵。当然,法律专业所学的许多东西对于刚刚从高中毕业的人们来说是不容易理解的。比如说,婚姻法里规定离婚的条件时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问同学们,什么叫“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跟你们一样,读大学时不理解婚姻法,实习时偏偏派我去处理婚姻纠纷。可以想象,那真是一场灾难——对我是一场灾难,对当事人更是一场灾难。我耐心地听夫妻俩讲他们的生活,讲哪些方面出了问题。我不懂,只朦朦胧胧意识到一点,但是不深刻。只有人在相当成熟、有了婚姻经验并且对婚姻有相当的观察之后,才能理解什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你们会发现,在美国,就没有我们现在这样的法律系学生,因为高中毕业后不能直接读法律,必须有一张大学文凭才能上法学院。可以想象,有许多人大学毕业后就结了婚,再读法律时,对人生的幸福、社会制度的设计等的理解力就会强得多。对我们这样的大一学生来说,有许多问题的确比较难以理解。有同学曾经对我说,老师你推荐给我们读的书每个字我都认识,每句话我也读得下来,但整句话什么意思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显示了什么呢?这是一个知识背景的问题。要读懂一本书,必须理解书背后的一种知识的积累。这种知识的积累甚至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有许多著作,回答的都是两千年前古希腊的那个老哲学家柏拉图先生提出来的问题。两千年人们的论证,两千年的学术积累,最后结出一朵朵小小的花儿开在你们的法理学教科书里,要你们一下子去理解,是很不容易的。当然不理解也不要着急,慢慢的,随着逐渐的累积,你会理解这些东西。我觉得人在大学里的心态最重要的就是从容,尤其是一二年级的时候。也不要太在意成绩。我的同学中在学术界干得最好的几个,都是在大学里成绩刚刚及格的人。我还有个同学,四年下来成绩全优。但是,后来并没有走学术研究的道路。当然,他在实务部门干得也很好。观察学术界,你会发现,有创见的人很少有那种过分循规蹈矩、过分重视大学时的课程成绩的。当然有些时候成绩与某些利益相关,比如申请奖学金,比如将来推荐报送研究生,这是让人很无奈的。但是大体来讲,现在的教育制度在调整,老师在改变,不会只根据你背诵的功夫,还要根据你是否有自己的理解,有独到的见解来判分。我也许应该强调一下,作为北大的学生,进入这个学校后,你首先应该去阅读和了解这个学校的历史。这个学校出现过哪些伟大学者,它如何变为今天这样一所了不起的学校,它的教育哲学是什么,等等。胡适先生在校园里没有塑像,因为他当了国民党政府的驻美大使,后来又死在台湾;但是他一生念念不忘的是北京大学(他虽是美国一所大学的毕业生,但在北大任教,在北大当校长,在北大名满天下,所有对北大充满了感情),无论走到哪儿,一说起北大,他一定要说“我们北大”。本校的一位老教授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的采访时说:“我这一辈子很满足。全中国最好的地方是北京,北京最好的地方是海淀,海淀最好的地方是未名湖畔,我能在未名湖畔生活一辈子,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未名湖畔的美,并不完全在于它的景观,还在于那些伟大的学问家、思想家,是他们铸造了这所学校的伟大风范和伟大品格。前年北大百年校庆时,大家都在争夺对北大精神的解释权。北大的精神是什么?有人解释说,是爱国主义,这是第一位的,然后是民主、进步;也有不同的见解,我就不同意从这个角度来阐释。我认为北大最主要的精神在于对学术自由和人的思想自由的倡导,这是这个学校最伟大的传统。我们法学楼门前立着一座雕像:马寅初先生,他就是这种精神的示范者之一。五十年代初,在毛主席倡导的“人多力量大”的观念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马老校长公然明确地提出与官方不一致主张,提出所谓的“马氏人口说”,认为“人多力量大”是错误的,人多消费多才是正确的。在被打倒之前的最后一篇文章中,他开头就说,真理是需要辩论的,是需要对方说话的;但是现在我已经明确地知道,你们要封住我的口,不许我说话。但是,我该说的话,只要一有机会,我还是要表达出来。——就是这样一种人格魅力,一种追求自由的精神,一种不同流合污的精神,是我们的学校得以立世的最重要的资本。大学独立、大学自治是一种西方的传统,传到中国后,它的发育并不容易。中国有悠久的读书做官的传统,而且是政教合一的,这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即使在黑暗的中世纪,一个追求自由的人也可以两边躲藏——得罪了世俗政府,可以躲到教堂里;得罪了教会,可以请求国王的庇护。所以他可以有一个自由的空间。天主教会、罗马教廷一直是一个强有力的抗衡世俗权力的一个精神组织,这种精神组织对于西方的自由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是非常强有力的一个制度因素。不像我们这儿,自古以来,“一经圣人口,议论安敢到?”刚才我说的李贽,李贽有一个罪名叫“非圣”,对我的老乡孔子的有关学说提出置疑,不赞成孔子的学说,这就是非圣。但是,赞成或不赞成孔子的学说由谁来判断?这是个问题。在传统社会,照例是由世俗权力最高的人来解释的。今天,在我们国家,这个问题仍然重要。我们宪法规定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可是,一种观点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谁说了算?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谁有权谁说了算,两千年来一直是皇帝说了算,皇帝说你非圣你就非圣,没有辩护的余地,在这样一种传统下,说实话,大学要获得一种生存的真正空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西方最古老的大学都是教会办的学校,当政教分离时,教会管一个人的精神,世俗的政府只管一个人的行为,也就意味着在一个人的精神领域中,国王的权力不能进入。有一种说法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大学就是这样。大学的神圣的殿堂,绝对不容许任何世俗势力指手划脚,不允许它干涉一个学者的思想自由。一个学者的思想自由是他得于立世的最根本点,如果没有这个自由,学者便成为行尸走肉。说老实话,学者不怕吃不好,不怕住小房子,不怕坐大汽车,怕没有自由。可能你们听说过哈佛大学的校长不买美国总统帐的故事,那个故事典型地体现了大学的尊荣和面对世俗政府的高贵。我虽然不是北大毕业生,但很早就对胡适校长、对蔡元培校长感兴趣,不断阅读了许多北大学者的著作,知道不少老辈学者的事迹,我觉得这样的精神最让我感动,所以,当后来有一个机会调过来的时候,自己真是觉得找到了灵魂的归宿——不仅仅是有了一个饭碗,而是一个灵魂的归宿。自己感觉到,一辈子能在北大生活,我心已足!有一本书叫《最好的辩护》,是哈佛法学院的一个教授叫德肖维茨写的,他在书里写道,在美国,最好的职位是什么?是哈佛法学院教授。我们的法制没有美国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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