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一讲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0-29
中国特色法律社会主义体系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专题讲座学习的五大关键用心领悟集中精力学以致用启发思维学习的意愿比内容更加重要参加培训须知•请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享受培训、快乐学习;•--调整心态、积极参与;•--集中精力、用心感悟;•--相互尊重、手机无声;理解与支持中国特色法律社会主义体系目录页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意义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渡页一、什么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导语--定义--理解--构成导语一、什么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8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定义一、什么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9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定义解读一、什么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10页三个方面理解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体系的总称。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3一、什么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11页构成国务院制定的条例、规定和办法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三个层次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一、什么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12页构成七个方面经济法刑法民法商法宪法及相关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行政法社会法过渡页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基阶段--形成阶段--完善阶段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14页完善阶段2007-20102002-2007奠基阶段1949-19781992-20021978-1992改革开放提出、形成阶段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15页奠基阶段1、1949年至1956年,中国立法机关共制定法律、法令130多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宝贵经验。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临时性的特征,它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16页奠基阶段1949年新中国诞生,人民掌握了政权,废除旧法统、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成为一件必然而迫切的事情。《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选举法》……一系列废除封建制度、解放人民、维护广大人民权益的法律纷纷出台,到“文革”前,国家制定的法律、法令和法规有1500多件。1954年9月15日~28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9月20日,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终于诞生。这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一系列重要的宪法性法律。这些宪法性法律和其它法律、法规一起初始形成了法律体系。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17页奠基阶段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18页形成阶段2、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04年,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19页形成阶段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报告“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20页形成阶段1979年五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拉开了新时期中国大规模立法工作的序幕。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标志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21页形成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22页形成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23页完善阶段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2007年至2011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阶段。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24页完善阶段2011年10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内涵,展示了新中国立法成就。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25页完善阶段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发展第26页完善阶段4、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各方面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2009年至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中开展了对法律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了8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对59部法律作出修改;国务院废止了7部行政法规,对107部行政法规作出修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废止地方性法规455部,修改地方性法规1417部,基本解决了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问题。过渡页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三个层次--七个方面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28页三个层次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法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宪法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29页三个层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统帅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30页三个层次法律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解决的是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是国家法制的基础,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31页三个层次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这是国务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重要形式。行政法规可以就执行法律的规定和履行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作出规定,同时对应当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将法律规定的相关制度具体化,是对法律的细化和补充。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32页三个层次地方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这是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33页七个方面经济法刑法民法商法宪法及相关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行政法社会法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34页七个方面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相关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等。民法商法: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经济法:是指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第35页七个方面社会法: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刑法:包括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刑法》和此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过渡页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本质要求--时代要求--科学要求--文化要求--发展要求四、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第37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四、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第38页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010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0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0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
本文标题:第一讲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0-29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793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