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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血袋”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ACGZX-H2015111-1安徽省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徽省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二○一五年七月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2-标书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书一、招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人须知..........................................4三、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8四、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11五、合同格式............................................24第二章投标书一、投标函................................................27二、开标一览表...........................................29三、投标供货报价一览表....................................30四、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31五、投标人关于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承诺........................32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3-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血袋”招标编号:LACGZX-H2015111-12买方(招标人):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招标代理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人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中心第十六层传真:0564-33781873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投标书递交至:六安市梅山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3)厅5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3)厅项目经办人:奚铭电话:0564-33781876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洁0564-36308907答疑时间:2015年7月28日下午15:00时前。8交货地点:买方所在地工期:30天完工最后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包括安装、调试、验收)9投标文件所需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0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六安市招投标中心账号:000000610003400000053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用途: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1签订合同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4-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书的编制1.投标书构成见第二章:投标书2.投标报价2.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合适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各项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规格货物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开标时的报价请以总计价投报。2.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为签订采购合同和履行合约的最高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上调变更的请求。如市场上合同货源有变化影响按合同供货的,也必须提供高于合同规定技术参数的货物,但合同价格不得变更。2.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的全部内容,包括途中运输费用(含院方指定搬运地点、安装地点的费用)、系统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检测、售后服务、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等。3.本次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计量单位。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蒙受损失而设立的保证金,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利益因投标人的故意而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条件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5-4.2投标保证金形式:⑴银行转帐⑵网银支付.户名:六安市招投标中心帐号:000000610003400000053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用途: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4.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予以退还。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⑴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⑵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6.投标书份数和签署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书(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6-符,以正本为准。6.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和装订整齐,必须为胶装,否则不予评标,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6.3投标书必须字迹清晰可辨,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涂改,如有修改错漏的,其修改处必须由投标人加盖印章。如文件字迹不清评委将对该文件不作评标。(二)投标书的递交7.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7.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然后将其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加贴封条后作成一个投标整体件,标书接收人不接纳投标零散件。每包应分别报价,分别密封包装投标。7.2投标整体件内外层封套均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的字样。(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7.3投标人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散放和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7-并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8.3有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止的这段时间内撤回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9、迟交的投标书9.1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三)开标与评标10.开标10.1采购中心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由法人代表或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在开标前到场签名报到并递交标书以证明其出席。10.2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唱标。10.3唱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它内容。10.4采购中心对开标时宣读的内容作详细的开标记录,并由采购单位确认签字。11.评标11.1开标会组织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评标工作由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五人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11.2评委会按文件规定初审后详细审查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1.3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书进行初审,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书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8-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重点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货物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回避保留。11.4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对其进行详细审查,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回避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11.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详细审查,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如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⑴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⑵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所标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其总价;除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修正其单价。11.6评委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顺序。11.7投标的评价和比较11.7.1评委会将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11.7.2评委会在评标时对下列因素不予考虑:⑴投标总价之外的如营业税和其它类似的税费等。⑵投标人有关价格调整的请求即使对合同实施期间允许价格调整,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9-在评标时也不予考虑)。11.7.3评标以现场交货的价格为基础,该价格包括货物成本以及货物生产所用零部件和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关税和其它税费。评委会在评标时,除了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和售后服务之外,还要考虑下列因素:⑴交货期;⑵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⑶产品质量;⑷部件、零配件和服务费用;⑸所投货物零配件和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11.8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有含糊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11.9评委和其他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的时间内,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四)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其分值构成:价格分:50分;技术分:30分;业绩、售后服务、投标文件质量:20分(1)、价格分50分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10-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技术性能3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主要性能指标”所有条款进行比较,有一项未达到带“★”号要求的扣8分;二项未达到的为废标;基本参数达到要求得20分,每高于一项的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基本参数一项未达到的扣5分,三项未达到的为废标。(3)业绩、售后服务、投标文件质量20分1、近两年主要业绩,提供投标人与终端用户签订的与本次招标采购类似产品的有效合同,每一份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2、供货时间:十天内供货的得8分,每超一天扣1分。3、投招标文件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1分,不齐全的不得分;4.投标文件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得1分;有涂改、插字现象不得分。(五)授予合同12.合同授予标准12.1评委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的顺序。12.2买方原则上将把合同授予第一候选人,并综合考虑方便货物供应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因素,尽量地相对集中选择供应商,减少授标对象。13.买方授标时有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仪”项目采购招标文件-11-13.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为采购数量的10%。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作出任何改变。14.买方与采购中心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买方和采购中心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15.中标通知15.1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在《六安市政府采购网》、《六安市招投标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七个工作日无疑义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一中标人,告知其投标已被接受,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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