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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电信业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姓名:李志国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经济法指导教师:钟佳萍20080401我国电信业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作者:李志国学位授予单位:贵州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张考彬对中国电信垄断经营的思考-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8)我国既是一个电信市场规模庞大、潜在市场巨大的国家,又是一个电信产业和电信服务业发展落后的国家.随着世界经济浪潮的冲击,我国加入WTO的挑战,国际间的竞争异常激烈.而中国电信业目前尚处于传统垄断阶段,这对其发展极为不利.文章从服务业角度即电信运营角度来分析中国电信垄断以及垄断给消费者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给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的障碍,给对外经济开放带来的不利.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打破垄断以促进中国电信业健康发展作一些思考.2.学位论文谢峰中国电信产业组织政策研究2000本文对中国电信业产业组织政策的研究是建立在经济学理论对垄断问题的研究成果、电信技术发展的要求以及世界电信业的改革经验基础之上的。自然垄断虽然使厂商获得生产的规模经济,但是在缺乏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厂商没有提高效率的动力。而对垄断厂商进行国有化和管制同样使垄断厂商没有提高效率的动力。理论分析表明,只有通过竞争才能真正解决垄断的低效率。电信技术的革命改变了电信业自然垄断的性质,这要求放松管制、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对世界电信业改革经验的研究表明,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纷纷放松对电信业的管制,希望通过竞争降低电信资费、提高服务质量并建立起适应电信技术发展的高效率的电信产业。中国电信业长期由国家垄断经营,这使电信资费居高不下,电信企业效率低下。中国要建立起能与世界一流电信公司竞争的电信产业,就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竟争,让市场来重新配置电信资源。3.学位论文余斐蓉中国电信业垄断规制问题研究2006电信业长久以来被纳入公用事业的范围,投资大、期限长、范围广、见效慢、不可重复建设是电信行业的显著特征。电信事业关系国计民生,关乎社会公益,必须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形成规模经济,不能为了竞争而星罗棋布,所以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受到质疑;面对因垄断经营而屡屡出现的电信业侵害消费者利益问题和本身存在的弊端,电信业的自然垄断特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笔者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电信业的竞争提供了条件。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信技术的发展和通信市场需求的增长,电信业垄断经营赖以生存的条件逐渐消失,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为核心的国外电信业改革风起云涌。近年来,我国对电信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减少或取消财政补贴、实行以个别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制度。通过机构改革,撤销了许多行业主管机构,将调控的职能交给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逐步与政府脱钩,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我国电信业政企不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垄断企业既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传统框架有了一定改变。但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电信业改革的进展相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中国电信业的先行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行政问题。长期的垄断经营和计划经济模式造成技术装备水平低下、功能单一、质量低劣以及服务欠缺等一系列问题,用户满腹怨言。由于电信服务稀缺而昂贵,只能为少数“特权”阶层享用,根本背离了公用事业所应该实现的普遍服务的目标,不仅造成了社会福利的丧失,而且还加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与社会主义的目标相背离。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这将会导致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这些跨国公司一般不仅拥有雄厚的财力和世界驰名的商品品牌,有着势力强大的销售网络和广告宣传,而且在资金和生产技术方面可以得到母公司的帮助,从而可以迅速在中国市场上取得支配地位,甚至可能取得垄断地位,引发商业性垄断行为限制竞争。我国电信业的反垄断规制必须同时面对因为科学技术的相对滞后而遗留的自然垄断行业的垄断问题和我国普遍存在的行政垄断问题,甚至要面对入世后因为强大的竞争者进入市场而出现的商业垄断行为。因此,笔者认为规制电信业的垄断并非一部《反垄断法》或《电信法》有效解决的,须综合多部法律对电信产业从主体到行为,从市场准入到有序竞争进行合理的规制,建立起有序竞争的市场随着市场结构的改变,适时放松价格管制,订立合理的基本电信费用和入网费,禁止交叉补贴,建立有效的现代监管体制才能有效解决电信产业的垄断问题。本文的撰写过程中,笔者阅读了有关电信业或与电信业有类似特点的产业反垄断的文章、经济学中关于电信业反垄断的著作。有相当学者也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电信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的观点已渐渐显露出弊端。但在如何对电信业的垄断进行有效规制还没有统一的通说。原因就在于电信行业垄断问题的特殊性,面对的不仅仅是一种垄断方式。笔者试图通过对目前我国电信产业垄断问题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和国外的状况与对策相比较,寻求解决我国电信产业反垄断问题的方式。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的是电信产业及其垄断现状。首先分析电信产业的归属,得出电信产业已不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所以应该引入竞争,促进电信产业的发展。其次分析电信产业的特点,找出电信产业存在垄断问题的原因。再次阐述电信产业的垄断现状。引出我国电信产业反垄断已势在必行。第二部分论述了对电信业垄断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首先分析了我国电信业经过拆分重组,仍然有对目前电信业中存在的垄断进行规制的必要。对电信产业垄断规制有利于我国适应入世后的新形式,有利于克服电信产业垄断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有利于促进行业竞争,有利于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其次,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为我国的电信产业引入竞争、发展市场提供了法制氛围。我国正在积极制定《反垄断法》,近年来对《反垄断法》的反复讨论研究对电信产业的反垄断问题研究也提供了良好的学术氛围。第三部分是对外国电信业垄断和规制的基本情况的概述。首先概括外国电信业垄断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得出国外的电信业垄断是由电信业的行业特点和收购兼并导致。然后对国外电信业垄断规制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论述,为我国的电信业的垄断规制进行借鉴。文章中列举了美国和欧盟在对电信业放开市场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立法措施,为我国电信业的反垄断提供了经验。第四部分基于前文中已经得出我国电信业的垄断既有自然垄断的特点、又有行政垄断的因素,还将面对入世后国外强大的竞争者可能采取的种种商业垄断行为,结合国外在电信行业反垄断的成功经验,总结出从自然垄断行业、商业垄断行业得到的启示,并提出电信行业对垄断进行规制的具体设想。4.期刊论文高迎晖.皇甫婧琪关于电信业的反垄断立法问题-理论探索2005,(3)我国电信业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存在行业垄断的问题.这种垄断地位及其垄断经营的现状导致企业低效率、行为不规范和损害消费者利益.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顺应国际电信企业日趋竞争化、民营化、国际化的需求,实行产权多元化,加快电信立法和反垄断立法,提高电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是势在必行.5.学位论文佟健呼叫外部性与电信竞争2004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电信业是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的产业,固定成本的复制对社会来说是不经济的,因此电信业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行业.为了防止电信企业滥用市场力量,电信业一般由国家垄断经营或者在规制机构的监管下由私人垄断经营.但是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电信业经历了历史性的变革.传统的电信业垄断经营的格局被打破,私有化、自由化与管制改革开始在电信业兴起.电信业的改革不仅带动了各国的经济增长,而且极大地提高了消费者福利.电信业的放松管制极大地改进了电信业经营效率;消费者支付的服务价格大幅下降,电信产品与服务更加多样化.在人们享受电信业的发展带来喜悦同时,电信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难题仍然困扰各国政府.如:电信网络互联互通问题、自由化与私有化改革次序问题、普遍服务问题等.该文以电信业放松管制为背景,主要考察电信业引入竞争后电信企业的竞争策略和定价问题.该文考察的具体电信竞争问题是当假定消费者接听电话也能获得效用时电信企业的竞争行为.该文在分析问题时主要采用了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消费者理论、厂商理论和均衡的分析方法.该文共分五章:序言部分介绍了电信业发展的历程和该文将要研究的问题以及文章的结构安排.第一章对电信业的技术经济特征进行了介绍,通过对电信业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了解,我们可以对电信业成本结构、电信业市场结构和电信业的管制有所理解.第二章对与该文研究问题有关的文献进行了评述,通过文献介绍来了解有关电信竞争的研究现状,同时也有助于加深对该文研究的问题的理解,并且可以区别该文研究的问题与现有研究文献不同.第三章分析了在接听方享有通话效用且呼叫方内部化接听方效用条件下的电信竞争.第四章是在第三章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了接听方付费的假设.第五章讨论了当消费者讨价还价决定通话需求时电信运营商的竞争策略.最后是结束语,总结了该文研究问题的结论,讨论了竞争与管制之间的关系,并且提出了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6.期刊论文胡杨梅.张金水电信业如何更好地定价-通信企业管理2005,(4)电信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这一特性决定了我国电信企业对电信资源的垄断和过去长时间的垄断经营.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电信业改革尤其是电信资费的改革是向降低资费标准、收费项目趋于合理的方向发展的,消费者从中受益颇多.然而,处于垄断的行业就一定是垄断定价吗?笔者认为,我国电信业的定价不是垄断定价.7.学位论文石良霞中国电信业规制改革研究2007规制是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内在的问题为目的,政府干预和干涉经济主体的活动的行为。电信业规制是指政府基于电信行业的自然垄断性、电信服务的普遍性要求,依法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对电信企业行为以及电信市场结构进行的直接干预活动,其目的在于提高电信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公众对电信服务需要的满足。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电信行业视为自然垄断行业,认为电信的网络经济性、固定资产的沉淀性以及电信行业的规模经济性决定了电信行业采取垄断经营模式的必要性。由于垄断经营会产生供给不足、价格太高以及企业内部X非效率等负面效应,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因而,对电信运营企业的行为必须施加必要的限制,以使其符合效率标准和公共利益需要。随着电信领域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电信业的自然垄断性逐渐减弱,竞争性逐渐增强。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在新的规制理论的影响下,世界各国纷纷开始了以放松规制为主要内容的规制改革,以促进电信市场的竞争。改革在一段时期内确实推动了电信行业在许多领域的改善和发展,但放松规制后,一方面电信市场出现了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本地固定电话垄断依然存在。如何界定电信行业的性质、审视和评判先前电信规制改革方面的得失、明确今后电信规制发展的方向,是各国理论界和电信业界面临的十分迫切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国的电信业规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中国电信业规制政策的演变过程中,我们看到其放松规制、引入竞争、鼓励竞争的趋势,而这也正是世界电信业规制改革的潮流和取向。从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规制政策给中国电信业带来的巨大变化和发展,然而我们也不得不认真分析改革过程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缺陷。中国电信业改革的目的在于打破垄断,实现有效竞争,但几次分拆式改革的效果并不明显也不理想。从实质上看,中国电信业垄断的真正症结在于行政垄断、政企不分、法律体系不完善,而分拆式改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制度层面上的问题,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本文遵循了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从最基础的自然垄断理论和规制理论出发,分析了国外电信业的改革过程,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电信业的发展和规制改革过程,指出了我国电信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国外电信业规制的经验和得失,为中国电信规制改革提出了相关的理论思路和对策。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阐述了自然垄断理论、规制理论的发展过程,为分析电信业的规制改革奠定理论基础。在对自然垄断理论的阐述上,分别从单一产品市场和多产品市场,以成本
本文标题:我国电信业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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