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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管理层收购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宋灵娟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尹韵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途径探讨2006本文首先回顾了西方成熟市场中管理层收购所采用的融资模式,从理论上讲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债务性融资通常占到80%以上的比例,但是随着近几年对债务融资主要工具之一的垃圾债券和高负债结构下公司潜在违约风险的反思,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途径开始向股权性融资倾斜,比如可在交易所上市的管理层收购基金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管理层收购信托计划,都在于长期参与公司的治理并追求稳定的回报,而在合适的时候以温和的方式退出。从不同的国家看,管理层收购产生的背景和相应的融资选择不尽相同,比如在美国主要是发生在公司回归主业,对原有公司剥离和分立的过程中,美国资本市场创新工具的发达也促使公司采用贷款、次级债券和垃圾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而在管理层收购被最早定义的英国,出于对公用部门私有化目的,融资时比较能吸引到长期投资者,反而是股权性融资与债权融资平分秋色。在俄罗斯等转型经济国家,政府主导的银行体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们国家也表现了这一特点。本文第二部分对我国的管理层收购融资模式进行了深入详细的分析。首先我国管理层收购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在考虑融资途径选择时充分结合这一背景,将研究对象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大型国有企业,比如TCL集团和春兰集团等,通常采用管理层高比例股权奖励,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减持国有股份,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托等方法组合使用。第二类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比如辽宁盼盼集团,粤美的等,一般采用管理层利用承包利润中的个人所得部分,设立收购公司,分期付款并利用股权质押取得银行贷款以及向员工支付身份置换费等方式。第三类是由国有企业设立的股份制企业,比如上海浦东大众,哈啤集团,较多采用设立职工持股会,引入战略投资者设立壳公司,管理技术要素及经营绩效的量化,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资金支持等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融资渠道,一是银行贷款、二是政府资金,三是民间资本。直接融资比例不高,通过资本市场规范操作的融资比例更小。造成这种融资模式的原因有,政策和法规对企业贷款和进行股权性投资的限制,企业发行债券的高门槛,以及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选择少,缺乏投资退出渠道。除去这些制度性的限制外,这些成功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企业与政府都有密切关联,前两类企业政府虽然是企业主要所有者,但没有初始投资和参与经营,而分享了企业壮大后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管理层提出收购后,非常配合也愿意给与资金支持以维持地方的就业率和税收。第三类企业由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对地方经济贡献很大,在与政府的谈判上,往往能争取比较好的条件,得到地方银行的贷款和其他企业的投资都相对容易。民间资本主要集中在江浙一带由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集体企业,其中也包括一些海外的机构投资者,出于公司中国战略布局的考虑而为管理层收购提供资金帮助。上述三大融资方式的潜在问题在于操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银行贷款的风险在于提供贷款的抵押是管理层尚未取得的股权,抵押资产的价值和所有权问题都充满了不确定性。政府资金无须支付对价,不能对管理层产生约束。民间资本的引入往往比较随意,缺乏流动性和退出机制,信息披露的不完善对现有股东的利益造成了侵害。因此作者比较青睐能在交易所上市的管理层基金和信托计划作为中国未来管理层收购的主要融资选择,以市场化的手段并且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管理层收购的资金募集。2.期刊论文甘琳.蒋日雄.傅鸿源.申立银中国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研究-建筑经济2008,(4)概括分析了中国农村各类基础设施的需求及其特点,通过对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中经常采用的几种典型融资模式的讨论,揭示了这些融资模式在实际应用中的局限性和困难,从而提出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型融资模式和方法.3.期刊论文赵燕玲论我国MBO的现状与发展-时代经贸(学术版)2006,4(z2)20世纪90年代MBO(ManagementBuy-out)即管理层收购正式引入中国.它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形成有效的企业约束激励机制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本文研究了MBO的现状与发展,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定价,融资,国有资产流失,与相关法律相抵触等问题,并就以上问题提出了对MBO在我国发展的几点建议.4.学位论文寿永进租赁及其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应用1997该文在借鉴国外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上,着重提出采用租赁的方式为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找到一条道路,为管理国有企业找到一种新的模式.同时,通过系统阐述现代租赁的体系,特别是融资租赁,为国有企业的融资方式提供新的方式.5.学位论文张济MBO在我国风险投资退出中的应用研究2008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uyouts,文中简称MBO)自被引入我国以来,一直争议很大。一方面,MBO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在我国的发展很快,MBO的案例在我国出现得也越来越频繁,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对企业的有效整合、降低代理成本、理顺产权关系、规范公司治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MBO还处于起步阶段,以往的不少案例显示出了MBO的种种不足,以致传统观点均认为MBO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当然,我们看到在我国过去的MBO案例中,确实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而许多人因此下结论,认为MBO不适合我国国有企业。同时,MBO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法律法规、政府方面、操作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其公平性遭到人们的质疑。2005年4月国资委、财政部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采用行政手段禁止了国有大型企业实行MBO。从MBO的兴起到被财政部叫停再到国资委发文允许。MBO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从中可以看出MBO在我国发展相当曲折艰辛。本文从另一个思路着重研究了MBO运用于风险投资退出的情况,试图通过对MBO在我国风险投资退出过程中的应用研究,既能为MBO中国化寻找一个出路,同时也解决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问题。一方面,本文通过对MBO应用于我国风险投资退出进行适用性分析,找出MBO可用于风险投资退出的有利条件,认为其对风险投资各方都有利,且当前的一些政策环境、法律法规等给予MBO运用于风险投资退出一定的支持。另一方面,本文也积极寻找当前我国MBO运用到风险投资退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加以仔细分析总结,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同样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存在法律制约、MBO实施过程中融资渠道狭窄、金融工具严重缺乏等。其中,本文重点分析了MBO在风险投资退出应用过程中如何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本文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来解决上述问题。主要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MBO融资环境,构造健全的监管制度以及对MBO后风险企业进行整合的建议。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叙述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而后介绍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对国内外关于MBO的研究进行了综述,关于国外的文献,主要从MBO是否创造财富,管理层收购企业的后期表现问题的探讨,防御剥夺说理论方面进行了综述。对国内文献,分为关于MBO后的企业绩效有无变化方面以及在中国是否应该实行的问题进行综述。除此以外,本章还综述了国内关于风险投资MBO退出的研究成果。最后,本章有目的性的提出MBO应用于风险投资退出领域的理论,为后文的写作奠定基础。第三部分:对MBO应用于我国风险投资退出进行适用性分析。通过分析MBO在我国风险投资退出中的应用价值,认为风险投资退出过程中,MBO方式对风险投资家、创业企业家以及风险企业各方面都有利。具体来说,风险投资采用MBO方式退出是风险投资家回避风险的一种工具,风险投资家能减小风险,其收益更加有保障。而MBO在对风险企业管理层的激励、监督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尤其是激励优势。对风险企业来说,采用MBO方式进行风险投资退出,即使是在收购前管理层也会更加注重风险企业的长期性发展,使风险企业在一个良性的环境里成长。而后,通过对风险投资MBO退出的政策、法律、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分析,逐步剖析风险投资MBO退出的有利因素以及阻碍因素,寻找MBO在风险投资退出过程中的适用性。从政策上来看,《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中已透露出MBO可以在中小型国有企业中先行开展的思路,这为MBO应用于国有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为风险企业MBO的具体实施创造条件,同时私募基金为MBO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在同IPO、并购和清算方式的对比分析中,分析各种方式的优缺点,研究各种退出方式的不同适用情况,比较得出MBO是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较优方式。最后通过加入烯王生物管理层收购华工创投风险资本的案例,以增强文章的说服性。第四部分:对我国风险投资现状进行描述,找出当前我国MBO运用到风险投资退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构成大部分是政府资金,因此在风险投资退出过程中采用MBO方式依然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除此以外,对MBO的法律制约也是阻碍MBO运用于风险投资退出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从同业竞争问题、内幕交易问题以及与融资有关的法律问题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同时认为,MBO不能顺利运用于风险投资退出的另一制约因素是由于MBO融资渠道狭窄、缺少金融工具、专业的MBO融资中介机构严重缺乏以及MBO融资偿还渠道单一等原因造成的。最后,对MBO后风险企业的整合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出MBO会对目标企业的中小股东造成利益侵害、MBO后的高派现现象以及风险企业管理层人员职业能力不够等问题。第五部分:在阐述问题的基础上,逐一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措施,最终得出一些规律性的结论和对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建议。主要提出五点建议。第一,应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把风险企业置于公开、竞争的产权交易市场中,脱离一切可能的关联关系,引入机构投资者等进行公开竞价,在买卖双方相互博弈过程中形成最终的公平市场价格。加快建立科学的股权定价体系,形成公开的竞价机制,消除市场之间的人为分割,改变风险企业退出过程中管理层收购更加特殊化的单一交易格局。第二,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引入新的机制,规范管理层收购操作过程,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是管理层收购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第三,进一步完善我国MBO融资环境,包括深化金融制度改革,推进金融业发展以及培养机构投资者,拓展风险企业MBO融资渠道,主要发展以下两种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专项管理层收购基金公司。第四,构造健全的监管制度,又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对管理层收购风险企业的监督和加强政府在MBO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多部门监管格局。第五,对MBO后风险企业进行整合的建议,主要是人力资源整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经营发展整合。本文的创新点是:第一,本文系统的研究了MBO运用于我国风险投资退出领域的情况,分别从风险企业家、创业企业家、风险企业的角度分析风险投资退出过程中采用MBO方式的价值以及可行性。第二,在可行性分析过程中,加入了烯王生物管理层收购华工创投风险资本的案例,以增强说服性。第三,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所在,以及相对应的解决方法。在问题提出部分,笔者认为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构成大部分是政府资金,因此在风险投资退出过程中采用MBO方式依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此外,笔者认为将MBO运用于风险投资退出在风险企业后来的整合问题中存在管理层职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以上这些都加大了MBO运用于风险投资退出的障碍。本文需要进一步研究或者解决的问题:由于时间有限,以及个人能力及见识短浅,本文在提出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方面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的学习和思考。在实践中我们还要不断地去完善去创新,以加快MBO在风险投资退出过程中应用的脚步。6.期刊论文戴艺勇试析我国当前MBO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经济问题探索2003,(9)经理融资收购(MBO)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反叛,因为其追求的是一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通过经理层对公司的收购,实现经理人对决策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接管,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减少对经理
本文标题:我国管理层收购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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