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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6、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7、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8、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9、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10、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11、北京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3、关于参照《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6、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1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8、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规定20、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21、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2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2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25、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2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7、护士条例28、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29、消毒管理办法30、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3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3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3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4、医院工作制度35、医院感染管理办法3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37、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38、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39、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条例40、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4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4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国务院发布、卫生部发布43、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办法44、艾滋病监测管理若干规定4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4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48、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49、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5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5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53、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1、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行政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卫生行政法规,截至目前共35件。如:《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3、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指由卫生部制定或卫生部与有关部、委、办、局联合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如:《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4、诊疗技术规范诊疗技术规范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指各部门、机构制定的各种标准、规程、制度的总称,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全国性行业协(学)会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机构制定的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检验、医技诊断治疗及医用物品供应等各项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法、步骤等。如:《临床护理技术规范》、《护理管理规范》《临床护理文书规范》等《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条例》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护士条例从护士的执业资格、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等多方面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从立法上了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执业规则,保障了护士的合法权益。《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条例》共分六章35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护士的定义第三条保护和尊重护士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上的职责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第六条表彰、奖励第二章执业注册《护士条例》共分六章35条第七条执业条件第八条执业注册程序及有效期第九条变更执业地点第十条延续注册第十一条良好与不良执业记录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一条护士条例立法宗旨1.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2.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3.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二条、护士的定义护士的法律属性-----护士是一种职业,法律意义上的护士,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任职资格特征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四个条件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多少年?中断注册怎么办?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通过学习再从申请注册《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士执业场所变更,必须变更执业注册内容。如护士从甲医院调到乙医院,或者增加丙医院为执业地点等。护士从本院外科调到内科不需要进行执业注册变更。《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进行延续申请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四)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护士条例》的解读关于护士的合法权利第十二条条例作了以下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等。《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条例》的解读关于护士的义务护士的工作内容是依据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工作,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护士条例》的解读护士任职工作特征第十七条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关于紧急救护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医务人员应持有的执业准则。在遇有患者病情危急的情况下,护士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实际工作中,当急危患者处于病情紧急状态,必须即刻采取紧急抢救,而医师不能及时马上赶到时,护士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如:实施吸氧、吸痰、心肺复苏。《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七条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护士条例》的解读输液致死构成医疗事故罪女,3岁,因“O”形腿住院做矫正术。术中被告陈××医师嫌护士输液速度慢,指示护士加快输液速度,在陈××医师的指令下,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竟输入盐水、葡萄糖液1700ml,造成患儿急性肺水肿和急性心衰。当发现患儿发生病情变化时,医生仍指令护士继续输液,护士明知该医嘱可能给患儿造成损害仍执行错误医嘱,终因在短时间内患儿接受液体超量死于手术台上,使一个健康的儿童为矫正“O”形腿而丧失生命。法院判决: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护士取消其执业资格。护士与医师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护士条例》的解读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对医嘱进行必要的监督•紧急情况下的急救•口头医嘱的正确处理《护士条例》的解读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严格按照医嘱执行•首先应当核对医嘱,然后按照正确的时间、对象、剂量、途径、方式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的反应。一般情况下,护士应当一丝不苟地执业医嘱,随意擅改或者无故不执行医嘱属于违规行为。对医嘱进行必要的监督-----拒绝执行错误、有问题的医嘱-----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质疑-----怀疑存在错误医嘱仍要求强制执行时,报告制度的落实-上级护士(护理组长)-护士长-主任-护理部。注意以下情形:----夜晚床边口头医嘱----无处方医嘱(熟人、朋友、亲属)----执行医嘱后医生取消医嘱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口头医嘱的正确处理-----限于紧急情况下的急救正确执行医嘱的理解必须体现护士的职业性和专业性,而不是单纯的执行者。•正确执行医嘱的先决条件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且对患者病情有足够的了解。•护士不是仅机械执行医嘱,应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完成基础护理等工作,注重与病人的沟通、交流,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男女混住-----进行有关检查和操作时,如灌肠、导尿、会阴清洁、备皮、擦浴更衣等涉及到暴露隐私部位的护理操作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不要在公众场合(交接班、查房)讨论病情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案例:侵犯隐私权案在青岛打工的梁某做人工流产。教学医院内见习学生对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梁某认为未经本人同意,医院组织学生对其人流的手术过程进行了观摩侵犯隐私权,因与医院未达成和解,最后以医院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审理过程中,医院提供手术医生和教学带队教师的证言,证明手术前已得到患者口头同意,且以教学医院组织学生观摩符合国际惯例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患者否认了同意观摩的说法,查病历记录亦无患者同意的记载或协议,为此院方“患者已同意”的主张没有被法院采信。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未经患者同意,医院组织见习学生观摩人流过程,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并为此应向患者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护士条例》的解读第十九条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共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四川地震《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条例》的解读第五章法律责任(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
本文标题:护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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