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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近30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健康需求迅速增加。护士肩负着增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和减轻痛苦的使命,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在护理实务中遵守法律、规范,恪守伦理规则,这是实施一切护理工作的基础。发言大纲社会、经济因素对健康需求及护理发展的影响《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护士伦理守则社会、经济因素影响护理模式20世纪末期,国际护士会指出:“在未来护理发展的影响因素中,社会、经济因素将会导致健康需求的变化和护理模式的改革。”健康需求的改变将卫生工作者的目光从对医院患者治疗、对高精尖医疗技术的研究转向更大的人群和更广阔的服务领域,必将促进护理专业化发展和护士角色功能的转变。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60岁以上人口已达1.3亿,占总数10%预计2020年,将达2.3亿,占人口总数20%以上人口结构的改变健康需求发生相应变化:1.老龄化致疾病谱发生改变:前五位死亡率疾病心脑血管病、肿瘤、糖尿病、HIV/ARDS、意外伤害、呼吸系统疾病2.疾病发生的原因已由生物感染因素为主转为生活方式因素为主3.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加大4.意外伤害使残疾人数量增加,康复医学得以发展5.妇女、儿童健康需求迅速增加护士的角色功能与专业范畴护士的角色传统角色对护士传统角色的补充护理功能独立性合作性护理专业性质专业性半专业性护理工作范畴医院护理社区护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职业性健康防护、家庭访视等个体诊所护理实践中护士传统角色——照顾者:是护士通过护理过程帮助患者重新恢复健康。主要是满足患者整体的健康需要,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全面的照顾。同时,护士也要关心患者的家属和家庭。应该做到:尽量最小的花费、最少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内满足他们的需要和目标。关于护士角色功能的国外文献——合作者:护士的工作具有与临床其他医务工作者合作的特点。在临床工作中或社区医疗卫生保健中,都要与医生、营养师、理疗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工作者等共同合作,完成患者的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的工作。——教育者:是护士角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包括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维持、自我护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的指导;评估患者学习能力、知识水平、经济情况及知识的需要,提出与制定实施教学计划,以及评价学习效果。护士有权利和责任帮助患者保持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制定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由于诊断带来的伤害或治疗的不良副作用。在代言人方面,护士应该保护患者的人权和合法的权利,在这些权利受到干扰和破坏时,应该为患者提供帮助。——维护者和代言人:——研究者:护理科研包括对临床护理中出现的现象的研究,也包括对发展中的护理实践与范畴的研究。护理研究者可以在理论的环境中、医院或独立的专业范围内、社区服务机构中进行研究。如:关于留置导尿管病人更换导尿管时间?系统性循证研究的结果:护理过程中应当动态监测留置导尿病人尿液的PH值,根据PH值对病人进行分类:——对高危堵塞类病人(尿液PH值大于6.8)更换导尿管时间为2周;——对于非堵塞类病人(尿液PH值小于6.7)更换导尿管时间为4周或更长。通过循证研究的护理决策,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传统方法,术前一日护士应用剃须刀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备皮。通过循证研究发现,这样的做法皮肤会留下小的破口,容易导致潜在的手术切口部位的感染;原因是:破坏了皮肤定植金葡菌的毛囊;且在手术之前的晚上作操作危险性最大。如:手术病人备皮方法的改进正确方法,清洁局部皮肤即可;非必要备皮时,可采用剪毛、去毛机备皮,应在术前2小时进行。护理管理者包括对患者的管理,或在特殊的护理服务部门、机构中承担管理者的角色。一部分管理者要具备中层的职务,如护士长、带教老师;或者具备高层的位置,如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这部分管理者的职能包括财政预算、人员安排、政策计划的确定、工作环境和人员培训等。——领导者/管理者:对护士传统角色的补充在一些发达国家的护理实践中,由于社会经济的高度发达、整体人群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升,以及管理体制和健康需求的差异,护士在实践中还承担着其他一些角色。临床护理的决策者、个案管理者、康复师、慰藉者、沟通交流者、专科护士等。——临床护理的决策者:为了提供有效的护理,临床护士经常需要使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和评判性思维的技巧评估每一个患者的健康状况,确定健康问题,制定出针对性的护理计划并有效地采取护理行动,最后对护理效果进行评价。独立的护理功能——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来决定的护理措施及护理服务。如为患者提供生理或精神上的支持;健康咨询或教育等。合作性护理功能——护士需要按照医师的处方及其他医嘱对患者实施的护理。如遵医嘱对患者使用各种药物,与理疗师配合指导患者进行康复训练等。个案管理者:在不同的护理实践中,护士在决定执行个案管理时,可选择为健康照顾管理者、患者的合作者,个案管理监督人康复师:康复是个体在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残疾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恢复功能的过程。护士的工作范围从教会患者使用拐杖行走,到帮助患者改变并适应于慢性疾病的生活方式。慰藉者:安慰和情感上的支持可给予治疗或康复中的患者增加战胜疾病的力量。护理实践中,护士通过慰藉向患者表达把他们作为具有独特感情和需要的个体,但不是鼓励他们在情感或身体上独立。沟通交流者:是护士所有角色中的中心角色专科护士:专科临床护士、开业护士、注册助产护士、麻醉护士、高危管理者、质量促进护士、产品顾问等。病人治疗、康复全过程中医疗、护理功能图照顾治疗护士医师次要功能次要功能主要功能主要功能“前专业”的护理:护士为看护,护理的责任是“呵护”病幼,料理病人专业护理:护士是病人生命的保护神、监督者、协调者、组织者和教育者。专业性的护理工作:专业性活动范围广、复杂多变,多数情况下无章可循,要求护士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能力,敏锐地观察、分析与解决服务对象的健康问题。因而,从业人员要接受正规的专业教育及终身教育。半专业性护理工作:指一些简单性、常规性护理工作。护理专业性质:专业性的护理服务广而无止境,而非专业性或半专业的护理活动则有一定的范围限制。三者的关系如右图专业性半专业性非专业性护理工作范畴的拓展医院护理家庭访视{{急性疾病医院:急诊急救、ICU、器官移植慢性疾病医院、精神病院、家庭护理家庭访视学会公共卫生护理机构临终关怀院私人家庭照护中心等在家庭访视中,要求护士灵活掌握环境、信息量丰富、具有创造性和自信心,同时,还要具备专业的各种能力。日本法律保护日本护理人员合法权益1946年,厚生省即设立负责全国护理工作的官员1947年,日本看护协会会长当选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至今共有7名护理议员活跃在国会。1948年,全国各地设立护理科或护理人员自治体1948年,日本制定了保健妇助产妇看护妇法,这是日本护理制度的重大变革,从法律上对护理人员(保健师、助产师、看护师、准看护师)的资格和业务内容进行规定,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时的处罚2002年,保健妇助产妇看护妇法更名为保健师助产师看护师法法律中的日本护理体制标准患者与负责的护理人员、护理辅助人员的人数之比、执业资格的构成比例、工作体制、业务的基本推进方法、工作记录等内容。住院服务:护理是主要内容,“住院基本费”是住院费报酬中的主要费用,护理人员配置的越多,服务越周到,得到的一日报酬单价就越高。与住院费有关的护理人员配置标准,一般病房最高标准:即24小时内平均患护比是10:1,实际上1名护士白天平均护理的患者数是7人,夜间护理患者17人。2006年,更改患护比配置最高标准是7:1,实际上1名护士白天平均护理的患者数为4-5人,夜间护理患者10-15人。日本对医院护理服务开展评价当医院为了提高整体的医疗安全,设置专门的护理管理人员来加强医疗体制的管理时,国家可以给该院增加诊疗报酬。为让住院患者得到必要的医疗和护理,规定医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每一个病人的诊疗计划、出院前准备,制定出院后综合康复计划。护士必须参与计划的制定等。从2006年开始,如果医院指派具有护理协会认得资格的护士参与患者急性期护理(如压疮护理)时,国家可多支付诊疗报酬。这是对护士高超的专业技术水平的认可。日本介护管理与访问护理介护管理:由具有国家资格的10万名介护管理员负责为老人选择介护保险服务并为其进行担保,推荐适合的介护机构。具体服务是介护福祉士。护士在介护保险制度中可为管理人员、事业所经营人员,接受介护资格人的调查员、审查委员访问护理:日本政府在高龄化加速及慢性病患者增加、医疗经济紧迫等社会背景下,大力推崇发展家庭医疗、家庭疗养和照料体制,访问护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日本133万护士活跃在医院、行政、介护机构启迪、法律、责任新世纪,护理学科的国际一体化将是不可逆转的潮流,我国护理事业也将走出国门,与国际先进护理接轨,护理工作向着更深层次、更广阔的领域拓展,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将逐渐增多,护理管理规范化程度会进一步提高。护士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恪守护理职业道德,关注不同视觉下的护患、医患和医护关系,关注各方权利、义务的转换及调整,用以指导临床护理实践。我国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禁毒法、固废法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规定是制定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依据。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发布《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的通知》(1979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年)《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1985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规范《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4年、2007、2008)《临床技术操作规范》(2005年)《消毒技术规范》(02年制定2005年修订)诊疗规范:广义的:指各部门、机构制定的各种标准、规程、规范、制度的总称(含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狭义的:特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全国性行业学会制定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我国护理相关法规、规范行政法规:《护士条例》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2007年)《关于加强护理工作领导理顺管理体制的意见》(1982年)《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1985)《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198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的通知》(1997年)《人事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首次实行护士执业考试及护士执业资格准入规定护士执业许可及注册制度首次注册、和双数年再次注册的规定护士执业考试免试条件附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实施时间:1994年1月1日2003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并入人事部、卫生部共管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证两用。《护士条例》立法宗旨既要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又要规范护理行为根本宗旨在于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立法思路上遵循以下三点:--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应当包含以下三方面的特征:资格特征:护士应当获得执业资格,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即实行准入管理。工作特征:护士的职责是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从事护理活动。身份特征:护士的身份属
本文标题:护理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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