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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政策与法规绪论一、林业法制建设的历程1、探索起步阶段1963年,国务院颁布《森林保护条例》。2、逐步成形阶段(1)1979年,颁布《森林法》,1985年正式施行。(2)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3、全面发展阶段(1)《农业土地承包法》(2)《防沙治沙法》(3)《种子法》(4)《刑法修正案》(5)《退耕还林条例》体现了新的时代特征,开创了我国依法治林的新局面.依法治林已经成为推动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林业法制建设的成绩1.林业法律体系初步形成:20多件行政法规,50多件部门规章,300多件地方性法规,其内容覆盖了林业建设的主要领域。2.林业行政执法不断加强:森林公安机构6700个,木材检查站4000多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200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47000个;各类执法人员20万人,每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几十万起。二.林业法制建设的成绩3.林业执法监督机制初步形成(1)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实行了林业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2)明确了实施林业行政的主体、权限、程序等,统一了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3)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报告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审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4.林业普法宣传取得明显效果植树节、爱鸟周、保护绿色环境深入人心。二.林业法制建设的问题1.现行的法律法规仍然带有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烙印,没有转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思想上来。2.林业法规迟后,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上有空白点,如城市绿化中的大树养护问题。3.配套制度不全。4.执法队伍中,存在忽视办案程序、滥用职权和以罚代刑等现象。1.1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一、我国的立法体制1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2我国的立法主体:①全国人大及常委会。②国务院及其部门。③一般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政府。④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三.推进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1.推进依法治林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2.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3.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4.树立加强林业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二、我国法的表现形式(一)法律广义的法律是指由国家指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律,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专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用以区别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二、我国法的表现形式1宪法根本法,宪章或称宪制文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自治地区、联邦制国家的州的最基本法律。宪法在拉丁文里写做constitutio,为构造或体制翻译而来。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OFAMERICAMarch4,1789中文的“宪法”一词很早就出现于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左丘明编撰的国语˙晋语九:“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然而,现代的“宪法”的概念是从西方传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全部的立法基础和根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属于宪法或宪制性文件的法律,不一定在正式名称中有“宪法”的字样。除了“宪法”的称呼外,还有“基本法”等其他称呼,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二、我国法的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二、我国法的表现形式2.法律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我国法的表现形式(二)法规法规是指除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所有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如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立法解释和具体应用解释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大委员会根据法律的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对法律有关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说明和阐述。具体应用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工作部门在应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的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的说明和解释。这二者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权解释。三、林业政策林业政策是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为实现我国的林业建设目的而制定的行动准则,通常以党的组织决议、指示、纲领、通知、社论、文件、口号等具体形式来表现。四、林业法与林业政策的联系与区别(一)二者联系1、林业政策是林业法的依据,林业法是法律化的林业政策,是党的林业政策的主要工具。2、林业政策指导林业法的实施。林业法不包括全部林业政策,而只是部分林业政策法律化。必须认真领会和掌握党的林业政策,才能准确地把握林业法的精神和实质,予以正确理解和实施。四、林业法与林业政策的联系与区别(二)区别1、制定的机关不同。2、表现的形式不同。3、内容的广泛性不同。4、稳定性和灵活性不同。5、实施的方式和途径不同。五、法的适用原则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2、同位阶法律规范具有同等效力。3、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4、新规定优于旧的规定。5、不溯及既往的原则。6、裁决机制的规定1.2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一、违法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客观外在行为:作为和不作为。2、主观要件:主观故意和过失心理。3、主体要件:①行为具有危害性②行为人具有法律责任。4、客体要件:社会危害性的确认。1.2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二、法律责任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概念:法律责任是指法律主体违反法律而应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特点:①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是法律。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分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4)国家赔偿责任(5)违宪责任1.2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2、法律免责①因不可抗拒力②超过法定时效③无法律责任能力④权利人弃权⑤法律豁免权3、确定法律责任的逻辑方法三段论推理:①大前提:法律规定②小前提:已确认的案件违法事实③结论:该案件的定性和法律责任1.3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要求1、概念: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林业行政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具有拘束力的具体行政行为。2、特征:①林业行政执法主体②具有国家保障,产生法律效力③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④负责执行和监督检查违法行为1.2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三、归责、免责和确定法律责任的方法1、归责原则;①责任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②责任自负原则:仅限责任主体,不可株连他人。③因果关系原则:因果相应性。④程序保障原则。⑤公平正义原则。1.3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和要求3执法要求和有效要件(1)要求:正确、合法、及时(2)执法有效的要件:①主体合法②程序合法③实体合法1.4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1、林业行政执法主体①有权实施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机关或组织②受委托的乡(镇)林业站具有林业执法资格③有能力承担因执法不当引起的法律后果2、林业执法主体要件①依法成立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②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意思和独立的责任是法人的特征。③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现有权利,后有行为1.4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3林业行政执法种类(1)享有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2)享有林业行政执法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4、林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1)相对人:被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影响力直接作用的自然人和组织。(2)权利:①申请权②知情权③要求听证权④获得救济权⑤抵制违法行政权。(3)义务:①遵从和配合行政执法②遵循行政程序③接受行政执法监督1.5林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及法律依据1、执法内容:①林权林地管理②造林绿化③退耕还林④林木种苗⑤森林防火⑥森林病虫害防治⑦森林植物检疫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2、法律依据:①森林法②森林防火条例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④种子法⑤植物检疫条例⑥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1.6林业行政执法种类1、林业行政征收(1)征收种类:育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植物检疫费等。(2)征收原则:①依法征收②公开征收③及时、足额④收支分离。2、林业行政确认(1)概念:林业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的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1.6林业行政执法种类(2)特征:①确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②确认的内容: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认。③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以书面或证书形式盖章确认。(3)确认的作用:①预防林业纠纷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③可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1.6林业行政执法种类3、林业行政检查(1)概念:林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授予的权限,对林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是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强制了解的具体行政行为。(2)方法:①实地检查②书面检查③特别检查(3)法律控制:①检查人员佩带公务标志,出示证件②有一定的检查人员参加③取得检查证等。1.6林业行政执法种类4、林业行政处置(1)概念:又称即时强制,是林业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标的物采取即时强制、限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方法:一封存,二暂扣。(2)法律控制:合法实施,避免越权,控制在最小范围。1.7林业行政执法监督1、概念: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林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林业行政执法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作用:①预防作用②补救作用③改进作用。2、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①执法人员的资格②执法证件③执法权限④案件事实清楚与证据⑤是否符合法律程序⑥罚设财物是否按规定处置等3、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①行政复议②行政听证③行政执法检查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⑤执法过错追究制度⑥执法公示制度。作业1.名词解释:宪法法律法规立法解释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林业行政执法相对人2.简答题:(1)简述法的适用原则(2)法律责任免除的主要情形有哪些?(3)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要件有哪些?
本文标题:林业政策与法规(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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