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档案管理ppt-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
档案管理工作济南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张萍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市和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其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主要内容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人事代理单位委托办理人事代理个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1)单位委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委托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高新区人才中心提出申请,领取《济南高新区人事代理服务手册》。委托单位根据《济南高新区人事代理服务手册》的要求,与高新区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提交单位员工花名册及拟委托代理的人事档案。《济南高新区人事代理服务手册》一式两份,委托单位和高新区人才中心各执一份。人员增减时,请委托单位携带服务手册、与员工签订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解约协议、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人事代理2)个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当事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书面的人事代理申请到高新区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开户。手续完备后,与高新区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三份),人才中心留存2份,个人保管1份。档案管理档案的调入档案的调出单位转个人档案材料入档档案材料的借阅档案管理1)档案的调入a.以单位名义存放档案调入时,持单位的人事代理服务手册,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接收函(需注明档案存放单位,而非原工作单位),高新区人才中心根据接收函向调出单位开具商调函(或毕业生接收函)及调动审批表。档案调出后,待人才中心审核完毕,单位持手册进行落档手续。b.以个人名义存放档案调入时,首先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高新区人才中心签订个人代理协议,高新区人才中心向调出单位开具商调函。C.以机要方式邮寄的档案,单位应及时关注,落实到达高新区人才中心后,持单位人事代理手册进行落档登记。档案管理2)档案的调出以单位名义调出档案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a.接收单位给高新区人才中心开具的调函b.单位的离职证明或网上的解除协议c.单位的人事代理服务手册d.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个人名义调出档案时,需提供的材料有:a.接收单位给高新区人才中心开具的调函b.个人代理协议c.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档案管理3)单位转个人以单位托管转为个人托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单位的人事代理服务手册b.单位的离职证明或网上的解约协议c.和高新区人才中心签订个人代理协议(与个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的手续一致)档案管理4)档案材料入档根据人事代理服务手册的登记信息,在入档材料的左上角登记档案编号,在人才中心做好登记手续后,人才中心将材料放入人事档案档案管理5)档案材料(查)借阅需(查)借阅档案材料的,由单位开具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给人才中心,人才中心根据借阅信息做好(查)借阅的登记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应及时将原件归还,以保证文书档案的完整,方便日后管理使用相关的法规政策应届毕业生二次派遣和改派二次派遣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调整改派毕业生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相关的法规政策报到证的用途(1)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学生(2)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3)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相关的法规政策转正定级1)转正定级是实现干部身份的重要环节如果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经过人事部门派遣的单位工作满一年时,档案在我中心管理的,可在我中心办理该手续。在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其转正定级手续由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完成。县级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门隶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也都可以为毕业生办理该手续。相关的法规政策2)毕业生转正定级的作用有利于规范人事管理和完善就业程序有利于人才规范有序流动确定国家干部身份确定参加工作的时间确定档案工资不足之处,敬请指正谢谢!
本文标题:档案管理ppt-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90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