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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动中阿科技合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上提出的“双方可以探讨设立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的重要倡议,2015年1月科技部批准由宁夏发挥本区独特优势,集成全国科技创新要素和技术资源,牵头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CASTTC)(以下简称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经与科技部、阿盟秘书处沟通协商,为加快建设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围绕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以技术转移与科技合作为主线,以建设中阿技术转移中心银川总部及阿拉伯国家双边技术转移中心为重点,通过共建科技合作平台、园区和基地,构建中阿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开展系列科技活动,拓展与阿拉伯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领域,使之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的承载平台、与阿拉伯国家合作的桥梁,为深化中阿全面务实交流合作做出贡献。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坚持互利共赢、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技术合作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政府组织与民间运营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中阿技术转移协作网络,促进中阿双方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深入合作,推动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各国先进适用技术转移,把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打造成为中国向西开放、中阿务实合作的国际化平台。具体目标:2015年,挂牌启用中阿技术转移中心银川总部,在阿拉伯有关国家筹备建立双边技术转移中心,并根据双方发展需求,开展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到2020年,争取在阿拉伯国家建立双边技术转移中心10家以上,协作网络成员300家以上,其中阿方100家、中方200家,建立联合实验室5家以上,联合研究中心5家以上,联合科技示范基地5个以上,联合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0人以上,转移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同时,将重点转移输出的技术向其他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辐射推广,为中阿经贸人文合作提供有力支撑。三、建设任务(一)共建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科技部与阿盟秘书处、有关阿拉伯国家进行广泛对接,就建设中阿技术转移中心达成一致意见: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包括中国银川总部和若干阿拉伯国家双边技术转移中心,中方负责银川总部的建设和运营,阿盟秘书处和相关阿拉伯国家参与。科技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宁夏科技厅作为中方执行机构并承建和具体管理银川总部。阿盟秘书处委托阿盟科技与海运学院作为阿盟执行机构,参与银川总部建设,并推动有关阿拉伯国家建设各自的双边技术转移中心,银川总部为阿拉伯国家双边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工作提供支持。(二)共建中阿技术转移协作机构网络。一是依托银川总部,联合国内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介服务机构等,组建中阿技术转移中心中方协作机构网络;二是依托各国双边技术转移中心,联合本国的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社会团体、中介服务机构等,组建与中方协作机构网络紧密联系的各国协作机构网络。(三)共建中阿技术转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现有国家和自治区共享科技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联合银川iBi网络中心等建设中阿技术转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构建“一站”、“三库”、“五系统”。“一站”为中阿技术转移中心银川总部官方网站和有关阿拉伯国家双边技术转移中心子网站,动态发布与中阿技术转移有关的政策、人才、资金、技术、合作项目以及各类活动等信息;“三库”为中阿英三种版本的中阿技术转移项目库、协作机构网络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为中阿技术转移活动提供信息、数据等支持;“五系统”为技术转移协作办公系统、中阿英三种语言翻译系统、科技会展系统、网上技术交易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实现协同办公、远程在线交流等功能。(四)共建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管理运行机制。一是组建中阿技术转移联合委员会。科技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阿盟秘书处及有关阿拉伯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组成中阿技术转移联合委员会,指导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工作并探索建立面向中阿科技界、教育界、产业界的中阿科技合作促进会;二是建立中阿技术转移协同推进机制。银川总部与各阿拉伯国家双边技术转移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制定实施工作计划,每年向中阿技术转移联合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并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中阿技术转移和科技合作工作需要,选聘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中阿技术转移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技术转移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确定、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工作和项目实施等提供咨询指导;四是建立管理运行规章制度。对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开展的培训、咨询、对接、交易、发布等活动制定符合国际惯例和科技合作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活动准则等,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五是建立服务外包机制。招聘有资质、有经验的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承担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的技术转移、园区建设、技术培训、洽谈对接、会展论坛等事项的服务性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合作重点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实施中阿科技伙伴计划和发展中国家援助项目等,重点围绕高速铁路、核能利用、航天航空、卫星通信、新能源、信息技术、清真食品、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与回医药,以及水资源、矿产资源、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和科技合作。(一)组建中阿科技合作平台、园区和基地。根据阿拉伯国家的需求,支持中阿双方企业和机构在中阿合适区域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和科技园区、先进技术示范基地,集聚中国和各阿拉伯国家科技创新要素和技术资源,支持双方企业、机构和中阿青年科学家、国际科技特派员开展联合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活动,推动中阿先进适用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二)组织开展中阿技术转移对接活动。一是依托中阿博览会,定期举办中阿技术转移暨创新合作大会和中阿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边、多边论坛、研讨会、推介会、发布会等,集中宣传、展示、推介中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和装备,构建中阿技术转移转化和科技合作通道,促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产品的交流交易;二是依托阿拉伯国家双边技术转移中心,每年选择1个—2个国家举办“中阿(某国家)科技周”,通过成果发布、科技合作论坛、专业科技沙龙、技术供求对接、参观考察等形式,组织中阿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创新技术转移模式和机制。(三)组织开展专业化的培训活动。一是围绕中阿国家科技合作需求,积极承担国家培训任务,培养一支熟悉相关国家法律、政策,精通技术转移市场规则和语言的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组织中阿技术转移协作机构网络成员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技术经理人、科技创新管理等培训活动,为中阿相关企业、机构和人员提供各类专业技术研修培训服务;二是组织阿拉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来宁工作、研修,支持阿拉伯国家培养科技领军人才、提升科研水平;三是依托中阿技术转移中心银川总部中阿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选派中阿青年进行创新创业和领办企业能力培训,培养一大批企业家。(四)促进中阿技术转化成果的产业化。一是认真研究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适用技术、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等需求,找准中阿科技、产业、企业结合点;二是发挥中阿科技合作平台、园区和基地集聚创新要素、辐射带动作用,围绕所在阿拉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推动中阿科技产业发展;三是组织中阿各类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协同推进双方在现代农业、清真食品、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深化中阿经贸合作往来。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科技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司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每年定期向领导小组提交报告,在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形成协同推进机制,强化对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发展的指导。(二)建设中阿技术转移中心项目。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先在宁夏国际会堂选择合适位置挂牌运行,按照国际性技术转移中心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兼顾长远发展需求,做好中阿技术转移中心项目规划论证,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科技部相关配套设施的支持,尽快建设中阿技术转移中心项目。(三)保障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运行经费。在争取科技部专项计划支持的同时,自治区财政从2016年起根据工作开展实绩,每年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中阿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包括联合共建实验室、信息平台、网络体系建设,以及开展技术培训、技术转移、展览对接和举办科技活动周等,确保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正常运行。(四)加强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自治区科技厅对外交流中心现有人员基础上,通过整合编制等方式调整充实中心工作人员,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专业管理人才,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人才队伍开展国际间科技合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明晰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中阿技术转移中心内部管理考核制度,使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按照国际化水准高水平运行。中意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一、背景为落实温总理今年10月访意期间与贝卢斯科尼总理共同发表的《中意关于加强经济合作的三年行动计划》及科技部与意大利公共管理与创新部签署的创新合作备忘录,推动两国创新合作,促进中意之间技术转移和创新资源的对接,同时发挥北京在中意之间国际技术转移方面对全国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拟在京设立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特提出本方案。二、目标建设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的目标是,加强中意两国之间创新交流与互动发展,以引进意方较为成熟的创新产业优势资源,实现中意之间创新要素的流动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主要任务,有效发挥北京作为国际交流中心的优势和对全国的技术带头与辐射作用,探索中意合作新模式,努力通过两国间技术转移及相关的科技经济合作,提高我国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三、组织体系中意技术转移合作的组织体系包括中意技术转移指导委员会、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见图1)。1图1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组织体系图中意技术转移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中方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牵头,科技部火炬中心、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湖南等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代表组成;意方由意大利创新部牵头,意大利创新署等机构的代表组成。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并指导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的工作及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的实施。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北京市科委,建立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作为与意方日常联系的对口部门,协调中意技术转移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中意技术转移中心接受中意技术转移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并定期向其汇报。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中意技术转移中心通过组织实施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具体推动中意两国间技术转移和创新资源的对接。合作计划重点支持中意双方技术转移对接活动、技术转移项目、技术转移人员交流,以及其他相关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合作计划初期在中关村高新园区、天津滨海新区、南京高新区、苏州科技园区、长沙高新区实施,重点覆盖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湖南等省市。合作计划意方的对应机构包括相关的科技园、技术转移机构、企业、基金会、产业促进部门等。四、主要功能及业务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的主要功能有:一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动态发布双方技术合作供求信息,整合双方科技资源,实现合作“信息共享”;二是搭建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中意创新联盟、联合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的建设,促进两国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和转化,实现技术、市场、人才等资源的“完美对接”;三是搭建完善的技术转移配套服务平台,为中意两国企业提供项目投融资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服务”;四是搭建产业化合作平台,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中意技术转移的高效产业化机制,支持中意双方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进入对方市场的“软着陆”。围绕主要功能,中意技术转移中心将主要建设三大业务平台和一个创新中心。1.“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中意双语的中意合作机构共同维护的技术转移网站,动态发布中意技术合作供求信息,实现技术、人才、科技条件、项目等合作“信息共享”。主要包括:建立中意科技合作信息收集、发布机制;收集、整理和筛选意大利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向国内企业介绍和推荐,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在国内实现产业化;建立中
本文标题: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总体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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