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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市卫生局文件广市卫发〔2007〕196号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安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为了切实做好2007年全市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根据省、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安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广安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2、广安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方案3、广安市2007年麻疹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专家名单二○○七年八月一日-2-(此页无正文)主题词:麻疹强化免疫方案通知抄送:省卫生厅,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广安市卫生局2007年8月1日印-3-附件1:广安市2007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迅速控制麻疹疫情,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四川省2007年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07]17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时间、范围和目标人群(一)活动时间接种时间统一为2007年9月17日-9月23日,各地必须按2007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时间表时间安排开展工作。(二)实施范围本市所辖的所有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三)接种对象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199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必须接种1剂(0.5ml)麻疹疫苗。二、任务指标所有8月龄~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三、保证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1)各级政府均成立麻疹强化免疫领导小组,负责辖区麻疹设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2)8月10日前各级政府召开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4-(3)市、区(市、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制定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负责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等工作;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督导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4)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发动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积极实施强化免疫活动。(5)其它部门如妇联、宣传、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加强化免疫活动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2、社会动员和宣传各级各地于8月27日至9月23日在辖区内组织大规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群众性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1)各级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制宣传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与新闻单位联系,积极提供宣传稿件和素材。(2)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广安日报要及时报导市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参加强化免疫活动情况,并通过电信、广告、科普文章等形式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接种时间、地点和年龄范围,号召动员儿童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接种点进行麻疹疫苗接种。(3)市教育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主动悬挂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积极配合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3、经费保障强化免疫活动用疫苗等费用由省财政免疫规划项目经费支持,注射器、安全盒和工作经费(包括宣传资料的制作、各级人员培训、现场工作督导等)由WHO、UNICEF、美国CDC、JICA等国际组织提供项目资金支持。接种人员补助由省财政、补助1元/针次,其余由各区市县财政补助。市财政负责落实市本级的工作经费。-5-本次活动所需的其余配套经费(包括必须的冷链设备的购买)由区市县政府负责。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四、技术措施1、人员培训(1)8月10日前完成所有参加强化免疫人员的技术培训,由市区(市、县)疾控中心组织实施。(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②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③组织实施;④宣传动员方法;⑤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⑥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⑦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⑨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⑩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3)培训教材:《四川省2007年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广安市2007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指南》、本地实施计划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摸底调查及评估9月7日前,全面完成摸底调查。由各区市县、乡镇(街道)、学校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摸底调查方案。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的干部和乡村医生、校医、班主任等负责实施。市、区(市、县)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派专人进行巡回督导和定点督导,对摸底调查不可信的地方,将进行现场核实,找出原因,重新摸底。1~6岁各年龄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用下列指标进行综合评价:(1)1~6岁各年龄组目标儿童至少应≥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2)1~6岁目标儿童数应≥2006年当地小学1年级入学儿童的6倍;-6-(3)1~6岁各年龄目标儿童数应≥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实种数。3、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市、区(市、县)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物流方案,安排专人按项目要求做物资的接收、分配、贮存及运送工作。在8月10日前完成电视、广播、报纸等资料的制作;并在9月8日前将疫苗、注射器、安全盒等物资分发至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疫苗接种各区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应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本地的接种方案。采取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等方式,各区市县卫生局应科学、合理、依法设置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点,安排足够的有资质的人员从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保证9月17日—23日对辖区内每一名8月龄至14岁的儿童接种一剂(0.5ml)麻疹疫苗。接种工作必须依法、规范、安全。5、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市、区(市、县)卫生局成立麻疹强化免疫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广安市2007年麻疹强化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专家组名单),按照分级处理的原则,根据《四川省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方案》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及处理等工作。6、督导市、区(市、县)均建立麻诊强化免疫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卫生行政、教育、药监、妇联、卫生监督和疾控人员组成。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方案,逐级对强化免疫活动的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巡回督导和定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市级督导方案详见附件5.-7-7、接种率评价在强化免疫实施完成后,各级应配合省级专家组,完成各区市县接种率的快速评估,如果被检查乡、学校或市场有一处经快速评估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区市县要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如下:每县共调查90名儿童。每个县随机抽1个乡,以乡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随机抽查1~2个村,每个村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累计调查30名儿童;每个县随机抽查一个学校,调查30名目标儿童;每个县在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期间不在本县的儿童也要调查,但注明来源,不计入30名儿童)。市场、车站等地调查时不查在校学生。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或学生本人)认可及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市场调查可不查接种记录),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8、资料上报总结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级要认真审核、汇总乡级上报的各种资料、统计报表,并于10月16日前完成区市县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总结和上报工作,上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同时电子邮件上传至gaw2352002@sina.com.上报资料种类如下:(1)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总结;(2)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统计报表;(3)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统计报表;(4)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0剂次”儿童接种统计报表;(5)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学龄前儿童建卡情况统计报表;(6)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及人员情况统计表;(7)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宣传情况统计表;-8-(8)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安全盒销毁登记表;(9)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一览表;(10)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2007年广安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时间安排7月25日前参加省级召开麻疹强免启动会7月31日前市及区市县参加省级召开的市、县级强化免疫业务培训班8月5日前完成麻疹强免活动所需的宣传画、宣传单、报表等资料的发放8月10日前区市县级完成对乡级麻疹强化免疫的培训8月20日前乡镇级完成对村级的麻疹强免的培训8月1日-8月25日各级完成麻疹强免和查验接种证所需的宣传画、宣传单、报表等资料的下发8月27日-9月23日各级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大规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群众性宣传活动8月31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冷链装备8月27日-9月7日开展摸底调查,并下发接种通知单9月8日-9月14日上报强化免疫摸底统计报表8月31日-9月16日将疫苗、注射器、安全盒分发到各接种点9月9日前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督导9月17日-9月23日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继续开展宣传活动。9月17日-10月24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理9月24日-9月29日开展接种率快速调查,查漏补种10月8日-10月31日收集、统计上报麻疹强化免疫资料、总结-9-附件2:广安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方案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我市将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6动。为了保证本次强化免疫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麻疹免疫接种率,特制定本督导方案。一、督导目的全面了解我市2007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展情况,保证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有效的开展。二、督导内容(一)组织领导情况。(二)经费落实情况。(三)社会宣传情况。(四)知晓率调查。(五)技术培训情况。(六)摸底调查情况。(七)物流和冷链运转情况,疫苗、器材的供应情况。(八)接种点设置情况。(九)接种点人员的设置情况。(十)接种点接种器材及药品的准备情况。(十一)接种前督导情况。(十二)接种点的组织情况。(十三)安全接种情况。(十四)免疫异常反应的监测。-10-(十五)废弃物的管理情况。三、督导频次和时间安排采取定点督导和流动督导的方式对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摸底调查工作和强免实施阶段工作进行督导,并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1、摸底调查工作的督导:8月27日-9月9日实施。2、强免实施阶段的督导:9月17日-9月24日实施。3、接种率快速评估:9月24日-9月29日实施。四、督导范围1、摸底调查工作和强免实施阶段的督导:省级督导组将覆盖我市开展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区市县,市级督导组覆盖辖区内100%的区市县及部分乡镇,县(区)级督导组覆盖辖区内100%乡镇,乡镇级督导组覆盖辖区内100%接种点。2、接种率快速评估:省级与WHO联合对开展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每个县抽取1个集贸市场、1所学校、1个乡,共90名儿童进行接种率效果评估;市级对辖区内所有的区市县抽取1个集贸市场、1所学校、1个乡,共90名儿童进行接种率调查;区市县级对辖区内20%的乡镇(主要是边远乡镇、常规工作薄弱乡镇)进行接种率调查。五、督导方法及要求1、采用访谈、询问、现场检查、抽查、接种率快速调查等方法进行督导。2、定点督导员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准备阶段进行督导时需填写表7-1;在实施阶段进行督导时填写表7-2、麻疹强化免疫知晓率调查表表7-3(90人);接种工作结束后指导市县级填写附件1表1-2,表1-3,表1-4,表1-5,表1-8,表1-9,表1-10,并参与区市县及乡镇两级接种率快速评估,撰写督导报告交当地政府和各区市县卫生局,上报市卫生-11-局和市疾控中心。3、流动联合督导组在督导时填写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准备现场评价表(表7-1)、四川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现场评价表(表7-2)和接种率快速调查表、汇总表,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反馈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撰写督导报告上报市卫生厅和市疾控中心。六、督导组组成1、市级定点督导人员及地区广安区:赵小波华
本文标题: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安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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