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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4页电力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单编号:工程项目:工程名称:工程项目地点:安全技术交底单位(管理部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单位:交底日期:年月日时分交底地点: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改造工程,新建改造10KV线路KM,安装配电变压器台,计量配电柜面,0.4kv线路KM。安全交底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范围以施工合同为准。本次交底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一、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绝缘鞋。(二)登杆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三)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电工作和带电(以规程规定为准)工作。(四)在带电设备周围工作,必须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兼任其它工作。(五)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六)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工作地点两侧必须装设地线才能工作。(七)装设接地线前,必须验电,确认无电后才能挂设临时地线。(八)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九)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十)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十一)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十二)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十三)现场施工不准穿着拖鞋、高跟鞋、皮鞋、不准赤脚。(十四)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十五)电源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不得一闸多用。(十六)不熟识机具性能和无证作业人员不得开机具。(十七)棚架不稳固,不得使用。(十八)在上旧杆作业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十九)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十)电动机械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二十一)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二十二)杆上作业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当无法避免时应相互照应,密切配合。(二十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必须做到做好,确保在整个农网改造工程中的人身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二、交通运输安全凡参加本工程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二)严禁超速、抢道行驶;(三)车辆下坡行驶过程中严格放空档或关闭发动机;(四)坚持原则、抵制客货混装(一般轻小材料,小型工具和物件不在此限);(五)执行任务前认真检查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紧固等关键部位,对有威胁安全驾驶的缺陷及时处理,拒绝驾驶员有上述不安全情况的车辆执行任务;第2页共4页(六)车辆达到保修期者,驾驶员应及时向用车单位领导提出保修要求;(七)危险山道、便道、便桥、松软沙土、高基路面应认真观察、分析,谨慎驾驶;不强行通过无安全保障的危险桥梁及路段,更不允许超载通过。三、停电施工安全措施(一)工程计划停电施工提前一个月上报停电计划,临时停电提前一周上报停电计划;必须按要求办理工作票,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必须到施现场进行勘察。(二)停电施工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各个环节按规程规范操作,工作地点两端及有可能倒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所有分支线、与之相连接的线路都应按要求装设接地线,工作地点处于接地线闭合保护范围之内。(三)施工停电必须由供电所(运行单位)人员进行设备操作,严禁施工单位人员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申请停电时间内组织完成施工任务,需要延时要提前1小时通运行单位。(四)线路施工涉及交叉跨越、邻近带电体施工作业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做到万无一失,安全距离满足规程、规范要求,方可开工,严禁冒险作业、强令作业。四、工程建设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标准要求(一)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二)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严禁无票工作。(三)工作负责人必须组织所有工作班人员认真开好工前会,认真合理安排布置当日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危险点分析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当日工作结束,认真组织对当日的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对有关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四)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安规》的要求和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五)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必须会同工作班人员到现场进行交待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指明工作地点范围、带电部位、危险点和详细交待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在工作班人员清楚明白后,交底人及被交底人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名认可,方可开始工作。(六)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要求,互相关心施工安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做到“四不伤害”。(七)工作前和工作中严禁任何人员饮酒;现场工作中,严禁打闹(八)各级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及工具、器具,按《安规》要求正确规范着装;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移动、搬运重物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九)使用的工器具必须用绳索传递。(十)工作完毕后,检查确定无异后经值班负责人验收合格,待工作班人员全部撒离工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办理工作间断或终结手续。技术交底第3页共4页一、立杆1、组立杆所有的机具、工具都必须在施工前认真检查试验,不合格或有疑问者一律不得使用。再次使用前必须再进行外观检查,并不得以小代大。2、现场布置的地锚、地钻等,应根据其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确定使用数量,所开马道方向必须与受力方向一致。利用树木或其它构架代替地锚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鉴定后方可使用。3、采用机构吊装和牵引杆时,其吊装和牵引机构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机构设备和杆起吊的有关安全知识。4、电杆组装时,组装人员应带手套,找正基坑时,不得将脚、手深入基坑内。起吊和立杆时,起吊件下方不得有人工作。5、在电杆组立现场,除必要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离开杆高的1.2培距离以外,任何人不准在受力钢丝绳的内角处逗留。6、杆组立后,应待杆基础填充完毕后,方可拆除各方面临时缆风绳。二、放线、紧线1、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将表面擦干净进行外观检查。安装时应检查碗头、球头与弹簧销子之间的间隙。在安装好弹簧销子的情况下,球头不得自碗头处脱出。验收前应清除瓷(玻璃)表面的泥垢。2、绝缘子串上的螺栓、穿钉及弹簧销子除有固定的穿向外,其余穿向应统一;悬式绝缘子耐张串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由上向下穿,而直线悬垂串则应向受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3、进行放线前应挂好放线滑车。4、放线前应详细了解放线的环境,处理好可能妨碍施工的妨碍物。5、导线展放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检查。若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应按规定进行处理。6、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号砂纸磨光,可不作补修。(1)单股损伤深度不小于直径的1/2;(2)钢芯铝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于4%;(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7、在同档距内严禁使用不同型号规格的导线,且一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接头,接头与固定点距离大于0.5m(或在防震装置以外)。8、接线管使用数量必须符合规定。9、放线.紧线工作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强度应合格,应满足荷重要求。10、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11、紧放线前应检查拉线.杆根.横担.导线接线管.导线接头.滑轮是否满足紧.放线要求,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12、当牵引绳索或导线卡住时,不得直接用手处理,应在其无张力情况下处理。13、放线架轴放置牢固,并有制动措施,设专人看守。其它一、所有施工工器具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且不得超铭牌使用;二、施工人员熟练掌握施工机具使用方法,应做好接地措施,以免触电。三、尽量减少破坏农作物;四、施工现场的零碎杂物(铁碎等)、泥土、弃用材料等应清理干净。五、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记录,保存好有关设备的资料。六、10kV及以下线路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02—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以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七、在施工期间检查发现存在质量技术问题或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一方面要追溯原因,查明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未尽事宜请参考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交底人签名:年月日第4页共4页接受交底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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