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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中学201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丹阳市义务教育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丹阳市义务教育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以及镇江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营造规范、公平、和谐的制度环境,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1、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钟东华副组长:张莉萍郑海平组员:李朝亮石晓春陈志军潘翠军吴泽民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认真负责,严格遵守招生规章制度,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我校严格按照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二)招生政策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16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均需入学。2、我校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办理小学直升初中手续。司徒中心小学毕业班的所有学生,不论是否达到毕业程度均升入我校就读。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外来务工人员带子女直接与我校联系就读,我校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1)七年级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本人就读的书面申请、父母的身份证、有效暂住证或监护人房产证、家庭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小学毕业证书。②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2)非七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校就读的,持上述相关材料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借读或转学手续。(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4、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接受小学在城区就读而户口在我校施教区的六年级毕业生。5、对因特殊原因属我施教区需进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照要求,只要符合条件我校及时办理《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对未被城区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接受在我校就读。6、对于跨市(县、区)借读或转学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跨市(县、区)就学联系函》,经我校同意,按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四、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1)学区:司徒镇及原司徒镇各行政村。2)七年级招收4个平行班。五、招生报名事宜1、6月26日办理“小升初”直升(“直升表”交接)手续2、报名通知:2013年6月28日3、招生时间:7月1日~2日4、补录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3日5、招生地点:司徒中学6、7月4日审核并公布新生名单,发给入学通知书;7、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1)户口本;(2)毕业证书(3)入学通知书。8、联系电话:0511-86807472司徒中学2013.5.22
本文标题:司徒中学201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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