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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开采60万吨石灰石及加工60万吨碎石项目建设单位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槐树采石场法人代表占万华联系人占万华通讯地址常德市石门县雁池乡大路口村八组联系电话13875132668传真/邮政编码415300建设地点常德市石门县雁池乡大路口村八组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占地面积(平方米)155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4%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槐树采石场位于石门县雁池乡大路口村境内,行政区划属石门县雁池乡大路口村管辖。开采矿点距石门县城82km,距雁池乡政府3.5km,矿区有简易公路1km与雁池到罗坪乡的公路相连接,与省道S303线相连接处距离为3km,交通便利。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槐树采石场原名为石门县雁池乡槐树采石场,属个体私营企业,由于原业主经营不善,2018年1月由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将其收购,并更名为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槐树采石场。本项目矿山经济类型为私营独资企业,2009年9月第一次办理采矿许可证,矿山总面积为6200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16年以前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万吨,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55万吨,该矿自建矿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实际生产能力一直无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特别是自2016年3月以来,长期处于停业待采状态,对原备案资源储量未予采动。截止目前为止,矿山已开采量为8.35万吨,剩余资源储量为122b(19.1万t)。矿山开采至今,形成一长70m,宽50m,高40m的台阶式采面。-2-矿山开办至今先后经过了几次办换证,第一次办证为2009年9月15日,有效期为4年;2013年9月16日第一次换证,有效期为2年;为2016年10月28日最后一次办换了采矿许可证,其证号:C4307262009097130036038,有效期为2016年10月28日至2018年10月28日。由于采矿权人发生变更,目前采矿许可证变更正在办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稿)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中的有关规定,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槐树采石场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及工程资料、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自2009年建成投产至今,原业主一直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但目前由于业主已变更,前述违法行为属于原业主造成,已无法追溯,本次环评属于新建项目办理环评手续。二、工程概况1、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常德市石门县雁池乡大路口村,整个矿区为植被覆盖的林地山坡,矿区有水泥路面公路约1km与石门到新安镇的公路相连接;工业广场位于矿区东侧,排土场在矿区西北侧山坡,由于矿区目前属于停产状态,之前开采未设置排土场,因此本项目新增的排土场还没有表土堆放,排土场现状为闲置的荒地。项目四周均为山地,周边200m范围内有少量居民,矿区西北侧140m为槐树小学,槐树小学目前已废弃。项目周边环境关系示意图见附图2。项目周边无相邻矿山,无矿业权纠纷。矿区范围由4个坐标点圈定,矿区面积6200m2。表1-1槐树采石场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拐点号XY13298270.9937489081.2723298309.9937489162.2733298227.9937489185.2743298203.9937489128.27矿区范围面积:0.0062km2,允许开采标高:+208m~+160m2、建设内容及规模-3-根据石门县国土资源局《湖南省石门县槐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储量年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书(石国土资储备字[2016]001号)可知,槐树采石场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资源量(122b)19.1万吨,可采储量18.15万吨,该矿区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则本矿开采年限为0.3年。根据《湖南省砂石骨料行业规范条件》、石门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矿山生产规模的要求以及矿山开采技术条件、产品市场需求量、矿山设备及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产品方案为年开采60万吨石灰石及加工60万吨碎石,其矿山资源储量服务年限应不低于10年。本项目目前已有矿山服务年限仅0.3年,建设单位应申请矿山扩界,以达到其矿山资源储量服务年限为10年的要求。石门县东煌建材有限公司槐树采石场通过爆破方式进行开采,开采的石灰石均现场粉碎为碎石销往省道沿线建设工地和附近新农村建设公路工地。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2,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表1-2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采矿区6200m2已有工业广场占地面积为6733m2,含碎石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其中办公生活区面积为300m2,碎石堆场面积为1200m2,碎石加工区面积为4000m2。碎石加工区依托原有;项目内原有的办公楼拆除,新增一栋活动板房作为办公生活设施。储运工程排土场7060m2排土场位于项目矿区西北侧,新建公用工程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农村电网供给已有供水由当地山泉水供给已有排水无生产废水外排;雨水经导流沟疏导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附近林地施肥浇灌新建环保工程废水导流沟、矿区100m3沉淀池、排土场10m3沉淀池、化粪池导流沟和沉淀池新建废气碎石堆场封闭,并定期洒水;全封闭皮带输送,主要进出料口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破碎加工区域封闭,负压收集粉尘然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维护保养;加强绿化;破碎机、振动筛加隔声罩新建固废危废暂存间10m3新建生态保护边开采边复绿;矿山服务期满后复垦新建-4-以及种植乔、灌木绿化3、矿区地质概况(1)矿床地质特征地层:区内主要出露底层有奥陶系南津关组(O1n)及第四系。①奥陶系南津关组(O1n):覆于寒武系中上统娄山关群厚层白云岩之上。厚度100~345m。下段下部为生物灰岩及致密结晶白云质灰岩;上部为灰色厚层状石灰岩夹灰绿色页岩。上段为深灰色厚层状石灰岩,局部夹白云质灰岩、鲕状灰岩,并有少量结核。②第四系:主要分布于矿区周围缓坡地带,主要为褐色粘土堆积。构造:矿区内底层呈单斜产出,底层走向近东西,倾向南,倾角约10°左右。区内断裂构造不发育,溶洞较发育,在矿区外的北边,有一溶洞构造。矿区内地质构造简单。矿石的工业类型为石灰岩。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环境地质条件属于简单类型。岩浆岩与变质岩:区内未发现岩浆岩与程度的变质岩出露。(2)矿体特征:本矿山主采矿层为奥陶系下统南津关组(O1n)石灰岩,灰~深灰色,中~厚层状构造,夹灰绿色页岩,粉晶结构。矿体层理清晰,产状与围岩基本一致。本矿区矿层厚度稳定,厚度大于100m,矿层在走向上延伸较长,岩性变化小,规模较大。4、矿山开采方式及开采方案(1)开采方式本方案设计的开采对象为石灰岩矿,裸露于全矿区。地表无需保护的重要构筑物,也无居民集居地、基本农田。开采区设在山坡上,矿体剥离量小。现在矿山企业已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多年,而且露天开采经济优势明显。因此,本方案不另推荐开采方式,仍主张采用露天开采方式。(2)开采方案采矿方法:自上而下台阶开采。采场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顺序。设计按3个分层开采:第一分层:+208m~+192m;第二分层:+192m~+176m;第三分层:+176m~+160m。各分层台阶最终边-5-坡处设4m宽的安全平台,本矿山开采终了形成三个分层台阶。(3)开采工艺采矿工艺流程主要是:剥离—穿孔—爆破—装载—运输采用公路运输开拓、组合台阶采矿法。潜孔钻凿岩,中深孔微差挤压爆破,挖掘机直接在平台装车,自卸汽车运输。为了消除凿岩产生的粉尘,采用湿式凿岩或采用带除尘器的潜孔钻。对崩落的大块矿(岩)块采用破碎机对大块进行二次破碎。少量覆盖层剥离采用挖掘机直接挖装后运出。5、主要生产设备本矿区及加工厂主要设备见表1-3。表1-3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挖机CAT3202台鄂式破碎机PEV950×12501台圆锥(中)破碎机PYYZ2001台反击式破碎机PF15201台振动筛4YR30751台喂料机ZSW13451台ZZG13201台汽车//辆储油罐10t1个本项目运输车辆均为社会车辆,所以运输车辆数不能确定。6、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1-4。表1-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消耗物消耗量备注炸药25t/a特定部门购得雷管1500个/a柴油1000t/a电200万kwh/a/水9450m3/a山泉水三、公用工程1、给水-6-本项目生活用水收集山泉水通过管道运输在办公室附近的水箱,生产用水取自矿区旁的竹溪河,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除尘用水,主要用于爆破降尘、厂区道路降尘,用水量为15m3/d(部分来源于初期雨水沉淀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参照湖南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按100L/人·d计算,则日用水量1.5m3,年用水量450m3。2、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内初期雨水经导流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然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雨水进入项目东侧的竹溪河,然后排入渫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为1.2m3/d(36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附近林地施肥浇灌。3、供电系统本项目用电由农村电网供给,满足用电要求。4、交通运输项目进场道路接入东面乡村道路,往南接入J05县道,可通往各个城镇,交通便利。四、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共有员工15人,工作时间为8小时,全年工作时间约为300天。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筹。六、建设进度本项目现已投入运行。七、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及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7-(8)《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10年4月1日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1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2)《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13)《大气污染防治行
本文标题:建设项目报告表-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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