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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合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章:职责第四章: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货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依据我司相关管理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和设备、周转材料租赁等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分公司配备人员一位指定班子成员设立相应职能科室各项目至少委派一名人员建立健全设备材料管理机构材料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设备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第四条建筑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租赁须按“四流统一”•合同:做好合同签订•资金:材料款支付•货物:材料验收•发票:索取相关票据•按照“四流统一”的要求,做好监控建档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控管理•第五条建筑工程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合同评审和签订工作•(二)分公司报送的采购合同需要至少列明以下条款:•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收款账号信息等;•2、材料所用在的工程项目名称;•3、采购材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4、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5、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mm)单位数量单价(元/米)金额(元)备注1PPR给水管DN50米30040120002PPR给水管DN40米50050250003PVC塑料排管DN110米100040400004PVC塑料排管DN75米5003015000合计(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元)含16%增值税专用发票LOREMIPSUMDOLOR•6、交付期:分批交付是应明确每批交付时间和交货数量;•7、付款方式;•8、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但、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等);•9、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10、运输方式;•11、我方的指定收货人;•12、关于发票的相关条款。•(三)建设公司相关职能处室在收到合同会签评审表等材料后,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拟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才能办理合同盖章手续。•(四)建筑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租赁)合同须由相关分公司的经理签字。•(五)已签订的购销(租赁)合同须上交一份原件到物设处登记备案。•(六)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物设处。•(七)采购材料应遵循的原则•多家比价的原则。采购过程中,做到同样的产品比价格、同样价格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信誉,同样的信誉比运距,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择优选择合格的合作单位第三章:职责第六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物设处负责对建设公司设备、材料管理的领导工作,负责对合同评审等工作的审批。1、负责对各分公司材料采购月报表收集、汇总、统计工作。2、对各分公司所签订的材料及周转材料、设备租赁合同进行审核登记备案。3、督促、检查各分公司材料、设备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应材料款、设备租赁费的支付。4、组织相关部门对垫资项目及赊购材料数额较大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5、对工程材料合同的签订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责部门财务处经营公司施工处法务部参与工程材料合同的评审并签署意见并对工程款的使用及材料款的支付负监督管理责任。1.依据工程合同对联营方的诚信情况、支付能力进行评估,对材料合同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2.在项目承包合同条款中应纳入公司财务和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相关规定和要求。3.对各分公司经营科室提供的数据及评审结果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合同进行评审并对各分公司施工科提供的的数据和评审结果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并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负监督管理责任。LOREMIPSUMDOLOR•第七条分公司分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经营科物设科财务科施工科监督指导工作,材料资金落实,处理违规行为,预测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全面负责工作协助经理处理合同签订审核工作,协助经理监督工作,对可能会发生的支付纠纷做出评估并及时汇报根据合同内容,为物设科提供相关数据,做好核算,提供说明合同签订日常工作,材料入库验收,建立明细台账,材料款支付督促工作,使用量统计录入系统,管理指导项目部,拟写情况说明,赊购材料评估工作对工程费用监控,依据合同,材料验收单支付材料款,做好履约支付工作对材料使用情况向物设科提供相关数据主要部门第四章:合同中出现的问题•第八条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一)材料具体用在哪个项目没有明确•(二)单价单位,数量单位、总价单位没有明确•(三)金额估算错误、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四)需方名称错误,需方名称前后不一致•(五)合同中需方收货人出现非冶建人员•(六)税率没有明确,发票类型未明确•(七)需方违约条款过高,责任过重•(八)付款方式模棱两可,词不达意LOREMIPSUMDOLOR•(九)争议解决方式应为诉讼,并且是在需要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十)供方的账号信息未填写等•(十一)采购量过大,分公司人员未做好台账,项目部虚报采购量•(十二)非大都集中采购的混凝土、钢材,非租赁大都的塔吊、施工电梯等无情况说明书,或情况说明书没物设处和分管领导的签字。•(十三)分公司人员对合同条款的把控能力有待提高•(十四)合同中的签订日期没能及时填写完整•以上问题为评审采购合同中常常出现的问题,但不仅限于这些问题,请分公司要加以管控,与供货商谈判合同条款时,以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降低风险,控制采购量,实事求是,不虚报错报。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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