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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指导手册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指导手册目录第一章:混凝土取样方法第二章: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第三章:建筑砂浆取样方法第四章:水泥取样方法第五章:骨料取样方法第六章:钢材及其焊接件取样方法第七章:钢材化学分析取样方法第八章:墙体材料取样方法第九章:基础回填土取样方法第十章:防水材料取样方法第十一章:建筑幕墙取样方法第十二章:建筑门窗取样方法第十三章: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采样方法第十四章:地基基础工程桩的抽检方法第十五章:主体工程结构混凝土抽检方法第十六章:主体工程砌筑砂浆(筒压法)抽检方法第十七章:预制构件抽检方法第十八章:钢结构无损检测抽检方法第一章混凝土取样方法一、普通混凝土试样取样的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二、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为正方体,试件尺寸按表1采用,每组3块。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允许最小尺寸表表1骨料最大粒径(mm)试件尺寸(mm)31.5100×100×100(非标准试件)40150×150×150(标准试件)63200×200×200(非标准试件)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用非标准试件测得的强度值均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宜采用标准试件;使用非标准试件时,尺寸换算系数应由试验确定。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Ø150mm×300mm的圆柱体标准试件或Ø100mm×200mm和Ø200mm×400mm的圆柱体非标准试件。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3、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或55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体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试块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刷将顶面的水泥薄膜刷去。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粘结力(握裹力)试件为长方形棱柱体,尺寸为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Ø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60mm,每组6块。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件试件尺寸为100mm×100mm×515mm,(两端面)预留埋设不锈钢珠的凹槽。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变即试块总长)约为540mm。每组3块。7、普通混凝土中钢筋锈蚀试验,采用100mm×100mm×300mm的棱住体试件,埋入的钢筋为直径6mm,长299mm的普通低碳钢,每组3块。三、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选定;(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二)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规定取样: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2、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可按现场搅拌混凝土中2-6条进行。5、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6、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7、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冻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8、预拌混凝土的含气量及其他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三)防水混凝土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件取样即试件留置按下列规定: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四)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件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按1000㎡计算。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件组数。(五)粉煤灰混凝土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0mm。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件。(六)试件制作要求试模应符合《混凝土试模》(JG3019)中技术要求的规定。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1、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2、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3、振动台应符合《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JG/T3020)中技术要求的规定。4、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插捣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mm-30mm。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5、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标准养护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mm-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七)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委托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第二章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标准适用于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共九种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或至有效期,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二、混凝土泵送剂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50t泵送剂为一批,年产量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每批不足50t或30t也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三、混凝土膨胀剂日产量超过200t时,每200t为一批,日产量不足200t时也作为一批。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1990)。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每30t为一批。同批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五、混凝土防冻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分。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19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六、混凝土速凝剂每20t为一批,不足20t也可以作为一批。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0g,将试样充分混匀。(每批取得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19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以上六项外加剂中,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果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让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抽取三个以上等量试样混合得到平均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第三章建筑砂浆取样方法一、砌体工程砂浆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材料送检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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